汉武帝时期,所设刺史品秩仅600石,但因代表中央,故能以卑临尊,监察品秩2000石的郡太守和王国相。由此可见,刺史制度
A.加强了中央集权
B.导致了尊卑失序
C.削弱了丞相权力
D.造成了封国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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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武帝时期,所设刺史品秩仅600石,但因代表中央,故能以卑临尊,监察品秩2000石的郡太守和王国相。由此可见,刺史制度
A.加强了中央集权
B.导致了尊卑失序
C.削弱了丞相权力
D.造成了封国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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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武帝元封五年“初置刺史部十三州”代表中央以监察各州,到了东汉末年汉灵帝改为州牧,州牧集所在州行政权、军权、财权于一身。由此可见东汉末年
A.中央对地方的控制能力加强
B.刺史监察地方的职能被弱化
C.君主监察百官的制度被强化
D.皇权专制遭遇前所未有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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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汉武帝为了加强对地方的控制,创设了刺史制度,分全国为十三部,每部派一名刺史,周行郡国,代表中央负监察之责。这种监察权包括“省察治状,黜陟能否,断治冤狱”,以督察郡国守相、强宗豪右为宗旨。刺史部就是监察区,一个刺史部包括若干郡国。
——摘自樊树志著《国史概要》
材料二 西汉武帝时开始置司隶校尉,东汉复置司隶校尉,并扩大职权。司隶校尉不仅内察京师百官,并领一州,权力很大,封侯、外戚、三公以下,不论尊卑,无所不纠。东汉全国共分十三州(部),每州设刺史一人,秩六百石,其职权在西汉的基础上,将地方选举劾奏之权也转归刺史。到东汉中后期,刺史逐渐获得地方行政权和领兵权。
——摘编自朱绍侯等主编《中国古代史》
材料三 洪武十年(1377)明太祖诏遣监察御史巡按州县,名为巡按御史。洪熙元年(1425)又定巡按以八月出巡,“大事奏裁,小事立断”,权力很大,管辖的范围也很广。洪武时,为巡察风纪和处理地方突发事件,派遣亲信、重臣带宪衔出巡,谓之巡抚。永乐以后,由临时差遣向专设过渡,成为固定官职,并逐步演变为地方军政长官,其以监察为主的职能也发生了变化。
宣德十年(1435)罢交阯道,始定为十三道(按当时的行政区划设),置按察司,设按察使分别掌管地方监察事务。在地方上,提刑按察司为省级执法机构,同时朝廷派出的各道监察御史、巡按御史等都要参与地方要案的审理,违枉者,御史、按察司纠劾。十三道监察御史不仅监察地方,而且还协管两京、两直隶各行政机构,稽察在京大小衙门的各类档案文件,监控范围涉及一切政务。外官(即地方官)三年一次进京朝觐,由巡按御史及按察司综合考察其为政功过,以定黜陟。
——摘编自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汉、明两代监察制度有何相似之处?(14分)
(2)综上并结合所学知识,以汉、明两代为例,评价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作用。(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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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武帝元封五年“初置刺史部十三州”代表中央以监察各州,到了东汉末年汉灵帝改刺史为州牧,州牧集所在州行政权、军权、财权于一身。由此可见东汉末年
A. 中央对地方的控制能力得到加强
B. 皇权遭遇相权严重挑战
C. 赋予监察官员更大权力
D. 刺史监察地方的职能被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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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表反映了汉代监察制度的演变过程。据此可知,汉代
时期 | 措施 |
“文景之治”时期 | 丞相的属吏丞相史出刺(监察)地方,诏令中要求丞相特别关注郡县吏治 |
武帝元丰五年(公元前106年) | 将全国划分为十三个州部,即十三个监察区,每部设刺史一人负责监察 |
汉武帝元狩五年(公元前118年) | 在丞相府中设丞相司直,是特设于最高行政长官机构中的专职监察官,有权监察包括三公在内的中央各级官僚 |
A.汉承秦制下的稳定性 B.监察权与行政权分离
C.刺史掌握地方大权 D.监察体系趋向职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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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武帝设刺史,负责监察地方政治,后来刺史的职权范围扩大,逐渐享有行政权和兵权。东汉时期刺史逐渐成为地方行政长官。刺史权力变化导致东汉
A. 监察权力加强 B. 中央集权削弱
C. 君主专制强化 D. 国家统治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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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史是汉武帝时设置的监察地方的官员,西汉后半期其权能有所扩大,到东汉后演变为地方最高行政长官。这说明
A. 中央集权促成地方行政制度变迁
B. 中央对地方的监察力度越来越弱
C. 监察官位卑权重的特征得以改变
D. 汉代地方行政制度为后世所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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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公元前106年,汉武帝对监察制度进行改革,撤销了原有的监察御史,将全国划分十三个监察区(部),各部设立刺史。刺史品秩约为中下等县令,虽为六百石小官,但根据《六条问事》相关规定,刺史的主要监察对象是地方官中的二千石官员。除纠察地方豪强是否为非作歹之外,刺史的主要职责是巡察二千石官吏中鱼肉百姓、司法不公、任人唯亲、勾结豪强等不法行为,然后上报中央处分。每年秋八月,刺史分部周行督察,年终返京奏报,其没有常设的办事机构,走到哪里便临时设“治所”或“所止理事处”
——摘编自窦重山《浅论刺史制度的产生及其演变过程》
(1)根据材料及所学知识,概括汉武帝时刺史制度的特点。
(2)根据材料及所学知识,评价汉代刺史制度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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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监察制度的叙述,正确的是( )
A.秦朝的御史大夫专门负责监察
B.明朝时御史台是国家最高监察机关
C.汉武帝时,中央派刺史监察地方,其是地方最高长官
D.北宋时通判负责监督知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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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武帝时始设刺史,其下无属员,也没有固定的治所;到了东汉时,刺史除了有固定的治所外,其察举范围有所扩大,并且逐渐干涉地方的军民行政。这种变化
A. 加强了中央集权
B. 是监察制度的异化
C. 提高了行政效率
D. 扩大了察举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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