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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由光绪二十九年至宣统三年,为中国政府奖励工业最力之时代……此时中国之实业,如红日初升,前途希望正复无穷。此时期中之重要提倡事业,如光绪三十一年袁世凯在天津设工艺总局,商部在京师设劝工陈列所,及奏设各省高等实业学堂;光绪三十二年商部奏订奖给商勋章程,鼓励制造新器,学部考验游学生设工商科进士学位;光绪三十三年农工商部奏定华商办理实业爵赏章程,办1000万元以上之实业者赏男爵,2000万元以上者赏子爵;宣统二年端方在南京举行南洋劝业会,皆为60年内仅见之盛举。

——陈真、姚洛合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

材料二   民国政府公布《农商部奖励实业办法》(1917年):(1)每年能将国货运往外国销至10万元以上,而营业时期继续已逾3年者,给予一等奖章;(2)设立工厂资本在5万元以上,营业确有成效者,给予二等奖章;(3)发明有实用之物品或器械,给予三等奖章;(4)以中国资本发起开矿、放垦、渔牧等实业,及提倡设立实业学校者得体察情形,分别给予奖状;(5)商会农会能实心提倡商务或农业,著有成绩者,得体察情形,分别给予奖章。

一摘编自《新编实业法令》

比较材料一、二,提取两项有关奖励实业的信息,并结合所学知识予以说明。

高三历史综合题困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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