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25分)
人在胡同第几槐 刘心武
五十八年前跟随父母来到北京,从此定居此地再无迁挪。
北京于我,缘分之中,有槐。童年在东四牌楼隆福寺附近一条胡同的四合院里居住。那大院后身,有巨槐。那株巨槐,仰起头,脖子酸了,还不能望全它那顶冠。巨槐叶茂如伞,网住好大好大一片阴凉。最喜欢它开花的时候,满树挂满一嘟噜一嘟噜白中带点嫩黄的槐花,于是,就有院里还缠着小脚的老奶奶,指挥她家孙儿,用好长好长的竹竿,去采下一笸箩新鲜的槐花,而我们一群小伙伴,就会无形中集合到他们家厨房附近,先是闻见香气,然后,就会从那老奶奶让孙儿捧出的秫秸制成的圆形盖帘上,分食到用鸡蛋、蜂蜜、面粉和槐花烘出的槐花香饼……
后来搬出那四合院了,但依然会在梦里来到那巨槐之下,梦境是现实的变形,我会觉得自己在用一根长长的竹竿,吃力地举起——不是采槐花,而是采槐花谢后结出的槐豆——如果槐花意味着甜蜜,那么槐豆就意味着苦涩,过去北京胡同杂院里生活困难的人家,每到槐豆成熟,就会去采集,将它晾干后卖给药房做药材……在梦里,我费尽力气也揪不下槐豆来,而巨槐顶冠仿佛乌云,又化为火烫的铁板,朝我砸了下来,我想喊,喊不出声,想哭,哭不出调……恶梦醒来是清晨,但迷瞪中,也还懂得喟叹:生存自有艰难面,世道难免多诡谲……
除了院子里的槐树,还有更可爱的胡同路边的路槐。槐树有多种,国槐虽气派,若论妩媚,则似乎略输洋槐几分。洋槐开花在春天,一株大洋槐,开出的花能香满整条胡同。
北京胡同四合院树木种类繁多,而最让我有家园之思的,是槐树。
东四牌楼附近,现在仍保留着若干条齐整的胡同。胡同里,依然还有寿数很高的槐树,有时还会是连续很多株,甚至一大排。不要只对胡同的院墙门楼木门石墩感兴趣,树也很要紧,槐树尤其值得珍视。青年时代,就一直想画这样一幅画,胡同里的大槐树下,一架骡马大车,静静地停在那里,骡马站着打盹,车把式则铺一张凉席,睡在树阴下,车上露出些卖剩的西瓜……这画始终没画出来,现在倘若要画,大槐树依然,画面上却不该有早已禁止入城的牲口大车,而应该画上艳红的私家小骄车……
过去从空中俯瞰北京,中轴线上有“半城宫殿半城树”一说,倘若单俯瞰东四牌楼或者西四牌楼一带,则青瓦灰墙仿佛起伏的波浪,而其中团团簇簇的树冠,则仿佛绿色的风帆。这是我定居五十八年的古城,我的童年、少年、青年、壮年的歌哭悲欢,都融进了胡同院落,融进了槐枝槐叶槐花槐豆之中。
不过,别指望我会在这篇文章里,附和某些高人的高论——北京的胡同四合院一点都不能拆不能动……城市的改变当然包括着拆旧与建新,拆建毕竟是一种活力的体现,而一个民族在经济起飞期的亢奋、激进乃至幼稚、鲁莽,反映到城市规划与改造中,总会留下一些短期内难以抹平的疤痕。我坚决主张在北京旧城中尽量多划分出一些保护区,一旦纳入了保护区就要切实细致地实施保护。在此前提下,对非保护区的拆与建都采取具体的个案分析,该容忍的容忍,该反对的反对。发展中的北京确实有混乱与失误的一面,但北京依然是一只不沉的航空母舰,我对她的挚爱,丝毫没有动摇。
最近我用了半天时间,徜徉在北京安定门内的旧城保护区,走过许多条胡同,亲近了许多株槐树,发小打来手机,问我在哪儿?我说,你该问:岁移小鬼成翁叟,人在胡同第几槐?
(取材于《北京青年报》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
A.作者一直想画一幅画,表达他对北京的热爱,但因生活经历的变化,一直没有画成这幅画。
B.作者心中前后两幅画的画面虽有变化,但大槐树不变,表明作者对北京的传统生活始终热爱。
C.作者在文中一再指出五十八年定居在北京,是为了强调北京与自己一生相伴,密不可分。
D.过去从空中俯瞰北京,中轴线上有“半城宫殿半城树”之说,这显示老北京与古槐相依相存。
E.虽然作者对胡同四合院很有感情,但他认为将胡同四合院全部拆掉是北京发展必需的过程。
2.在不同时期,“那株巨槐”给“我”的感受不同。请分别概括“我”童年时和搬出四合院后对巨槐的感受。(6分)
3.本文笔墨多集中在槐树上,而倒数第二段又写到作者对北京城改造的看法,你认为这段内容是否可以删去,请谈谈你的看法。(6分)
4.作者在文末用两句自创的诗句作结,作者这样写想表现什么?有什么好处?(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25分)
人在胡同第几槐 刘心武
五十八年前跟随父母来到北京,从此定居此地再无迁挪。
北京于我,缘分之中,有槐。童年在东四牌楼隆福寺附近一条胡同的四合院里居住。那大院后身,有巨槐。那株巨槐,仰起头,脖子酸了,还不能望全它那顶冠。巨槐叶茂如伞,网住好大好大一片阴凉。最喜欢它开花的时候,满树挂满一嘟噜一嘟噜白中带点嫩黄的槐花,于是,就有院里还缠着小脚的老奶奶,指挥她家孙儿,用好长好长的竹竿,去采下一笸箩新鲜的槐花,而我们一群小伙伴,就会无形中集合到他们家厨房附近,先是闻见香气,然后,就会从那老奶奶让孙儿捧出的秫秸制成的圆形盖帘上,分食到用鸡蛋、蜂蜜、面粉和槐花烘出的槐花香饼……
后来搬出那四合院了,但依然会在梦里来到那巨槐之下,梦境是现实的变形,我会觉得自己在用一根长长的竹竿,吃力地举起——不是采槐花,而是采槐花谢后结出的槐豆——如果槐花意味着甜蜜,那么槐豆就意味着苦涩,过去北京胡同杂院里生活困难的人家,每到槐豆成熟,就会去采集,将它晾干后卖给药房做药材……在梦里,我费尽力气也揪不下槐豆来,而巨槐顶冠仿佛乌云,又化为火烫的铁板,朝我砸了下来,我想喊,喊不出声,想哭,哭不出调……恶梦醒来是清晨,但迷瞪中,也还懂得喟叹:生存自有艰难面,世道难免多诡谲……
除了院子里的槐树,还有更可爱的胡同路边的路槐。槐树有多种,国槐虽气派,若论妩媚,则似乎略输洋槐几分。洋槐开花在春天,一株大洋槐,开出的花能香满整条胡同。
北京胡同四合院树木种类繁多,而最让我有家园之思的,是槐树。
东四牌楼附近,现在仍保留着若干条齐整的胡同。胡同里,依然还有寿数很高的槐树,有时还会是连续很多株,甚至一大排。不要只对胡同的院墙门楼木门石墩感兴趣,树也很要紧,槐树尤其值得珍视。青年时代,就一直想画这样一幅画,胡同里的大槐树下,一架骡马大车,静静地停在那里,骡马站着打盹,车把式则铺一张凉席,睡在树阴下,车上露出些卖剩的西瓜……这画始终没画出来,现在倘若要画,大槐树依然,画面上却不该有早已禁止入城的牲口大车,而应该画上艳红的私家小骄车……
过去从空中俯瞰北京,中轴线上有“半城宫殿半城树”一说,倘若单俯瞰东四牌楼或者西四牌楼一带,则青瓦灰墙仿佛起伏的波浪,而其中团团簇簇的树冠,则仿佛绿色的风帆。这是我定居五十八年的古城,我的童年、少年、青年、壮年的歌哭悲欢,都融进了胡同院落,融进了槐枝槐叶槐花槐豆之中。
不过,别指望我会在这篇文章里,附和某些高人的高论——北京的胡同四合院一点都不能拆不能动……城市的改变当然包括着拆旧与建新,拆建毕竟是一种活力的体现,而一个民族在经济起飞期的亢奋、激进乃至幼稚、鲁莽,反映到城市规划与改造中,总会留下一些短期内难以抹平的疤痕。我坚决主张在北京旧城中尽量多划分出一些保护区,一旦纳入了保护区就要切实细致地实施保护。在此前提下,对非保护区的拆与建都采取具体的个案分析,该容忍的容忍,该反对的反对。发展中的北京确实有混乱与失误的一面,但北京依然是一只不沉的航空母舰,我对她的挚爱,丝毫没有动摇。
最近我用了半天时间,徜徉在北京安定门内的旧城保护区,走过许多条胡同,亲近了许多株槐树,发小打来手机,问我在哪儿?我说,你该问:岁移小鬼成翁叟,人在胡同第几槐?
(取材于《北京青年报》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
A.作者一直想画一幅画,表达他对北京的热爱,但因生活经历的变化,一直没有画成这幅画。
B.作者心中前后两幅画的画面虽有变化,但大槐树不变,表明作者对北京的传统生活始终热爱。
C.作者在文中一再指出五十八年定居在北京,是为了强调北京与自己一生相伴,密不可分。
D.过去从空中俯瞰北京,中轴线上有“半城宫殿半城树”之说,这显示老北京与古槐相依相存。
E.虽然作者对胡同四合院很有感情,但他认为将胡同四合院全部拆掉是北京发展必需的过程。
2.在不同时期,“那株巨槐”给“我”的感受不同。请分别概括“我”童年时和搬出四合院后对巨槐的感受。(6分)
3.本文笔墨多集中在槐树上,而倒数第二段又写到作者对北京城改造的看法,你认为这段内容是否可以删去,请谈谈你的看法。(6分)
4.作者在文末用两句自创的诗句作结,作者这样写想表现什么?有什么好处?(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想象胡同
铁凝
少年时,由于父母去遥远的五七干校劳动,我被送至外婆家寄居,做了几年北京胡同里的孩子。
外婆家的胡同地处北京西城,胡同不长,有几个死弯。外婆的四合院是一所座北朝南的两进院子,院落不算宽敞,院门的构造却规矩齐全,大约属屋宇式院门里的中型如意门。门框上方雕着“福”“寿”的门簪,垂吊在门扇上用作敲门之用的黄铜门钹,以及迎门的青砖影壁和大门两侧各占一边的石头“抱鼓”,都有。或者,厚重的黑漆门扇上还镌刻着“总集福荫,备致嘉祥”之类的对联吧。只是当我作为寄居者走进这两扇黑漆大门时,门上的对联已换作了红纸黑字的“四海翻腾云水怒,五洲震荡风雷激”。
这样的对联,为当时的胡同增添着激荡的气氛。而在从前,在我更小的时候来外婆家作客,胡同里是安祥的。那时所有的院门都关闭着,人们在自家的院子里,在自家的树下过着自家的生活。
偶尔,有院门开了,那多半是哪家的女主人出门买菜或者买菜回来,于是胡同里就有了谦和热情、罗嗦而又不失利落的对话。说她们罗嗦,是因为那对话中总有无数个“您慢走”“您有功夫过来”“瞧您还惦记着”“您呐……”等等等等。说她们利落,是因为她们在对话中又很善于把句子简化,比如:“春生来雪里蕻啦。”“笔管儿有猫鱼。”
“春生”是指胡同北口的春生副食店,“笔管儿”是指挨着胡同西口的笔管胡同副食店。为了“春生”的雪里蕻和“笔管儿”的猫鱼,这一阵小小的欢腾不时为胡同增加着难以置信的快乐与祥和。
当我成为外婆家长住的小客人之后,也曾无数次地去“春生”买雪里蕻,去“笔管儿”买猫鱼,剩下零钱还可以买果丹皮和棕子糖。我也学会了说“春生”和“笔管儿”,才觉得自己真正被这条胡同所接纳。
后来,胡同更加激荡起来,这种罗嗦而利落的对话不见了。不久,又有规定让各家院门必须敞开,说若不敞开院中必有阴谋,晚上只有规定时间门方可关上。外婆的黑漆大门冲着胡同也敞开了,使人觉得这院子终日在众目睽睽之下。
那时,外婆院子的西屋住着一对没有子女的中年夫妇——崔先生和崔太太。崔先生是一个傲慢的孤僻男人,早年曾经留学日本,现任某自动化研究所的高级工程师。夫妇二人过得平和,都直呼着对方的名字相敬如宾。有一天忽然有人从敞开的院门冲入院子抓走了崔先生,从此十年无消息。而崔太太就在那天夜里疯了,可能属于幻听症。她说她听到的所有声音都是在骂她,于是她开始逃离这个四合院和这条胡同,胳膊上常挎着一只印花小包袱,鬼使神差似的。听人说那包袱里还有黄金。她一次次地逃跑,一次次地被街道的干部大妈抓回。街道干部们传递着情况说:“您是在哪儿瞧见她的?”“在‘春生’,她正掏钱买烟呢,让我一把就攥住了她的手腕儿……” 或者:“她刚出‘笔管儿’,让我发现了。”
拎着酱油瓶子的我,就在“春生”见过这样的场面——崔太太被人抓住了手腕儿。我曾经站在院里的枣树下希望崔太太逃跑成功,她是多么不该在离胡同那么近的“春生”买烟啊。
不久崔太太因肺病死在了里屋。这一切,我总觉着和院门的敞开有关。
十几年之后胡同又恢复了平静,那些院门又关闭起来,人们在自己的院子里做着自己的事情。当长大成人的我再次走进外婆的四合院时,我得知崔先生已回到院中。但回家之后他也疯了:他常常头戴白色法国盔,穿一身笔挺的黑呢中山装,手持一根楠木拐杖在胡同里游走、演说。除了作演说,他还特别喜欢在貌似悠然的行走中猛地回转身,将走在他身后的人吓那么一跳。之后,又没事人似的转过身去,继续他悠然的行走。
我曾经在夏日里一个安静的中午,穿过胡同向大街走,恰巧走在头戴法国盔的崔先生之后,便想着崔先生是否要猛然回身了。在幽深狭窄、街门紧闭的胡同里,这种猛然回身确能给后面的人以惊吓的。果然,就在我走近“笔管儿”时,离我仅两米之遥的崔先生来了一个猛然回身,于是我看见了一张黄白的略显浮肿的脸。可他并不看我,眼光绕过我,却使劲朝我的身后望去。那时我身后并无他人,只有我们的胡同和我们共同居住的那个院子。崔先生望了片刻便又返回身继续往前走了。
出人预料的是,当时我却没有受到崔先生的惊吓,只觉得那时崔先生的眼神是刹那的欣喜和欣喜之后的疑惑。他旁若无人地欣喜着自己只是向后看,然后便又疑惑着自己再转身朝前。
许多年过后,我仍然能清楚地回忆起崔先生那疾走乍停、猛向后看的神态,我也终于猜到了他驻步的缘由,那是他听见了崔太太对他那直呼其名的呼唤了吧?院门开了,崔太太站在门口告诉他,若去“笔管儿”,就顺便买些猫鱼回来。然而,崔先生很快又否定了自己,带着要演说的抱负朝前走去。
(选自《铁凝散文精品赏析》,有删节。原书题为《想像胡同》)
1.作者写了三个时期的胡同生活,它们各有什么特点?请作简要概括。(4分)
2.文中第二段画线处的句子有何作用?(5分)
3.本文题为“想像胡同”,有何用意?请谈谈你的理解。(6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现代文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1分)
一个十分危险的人
(美国) 鲁尼恩
大约三十五年前,一个名叫摩根·约翰逊的年轻人来到我的家乡定居。在我们家乡,随便询问一个人从什么地方来,是很不礼貌的。摩根本人对此绝口不提,这样一来,其他人就更无从了解了。而且,他对自己的身世也很少谈起,因此人们把他看作是一个神秘的人物。
摩根长相十分凶狠,这一方面由于他鼻梁上的那块伤疤,一双黑眼睛,另一方面也由于他看人的特别姿态。三十五年前,当他第一次来到圣弗大街上时,不知是谁说了一句:“瞧:这是一个多么危险的人。”
这一下可好,等到他第二次出现在圣弗大街时,那些曾经听到有关他的议论的人,转而又对别人说:“这无疑是个十分危险的人。” 渐渐地,凡是看见摩根,看见他那鼻梁上的伤疤、那黑眼晴的人,无不说:” 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人。”
以至最后家乡的男女老少人人皆知摩根是个十分危险的人。只要他一抬腿,用他那特有的姿态注视着别人时,人们都对他采取敬而远之的态度。如果他碰巧走进一家酒店,正在进行的争论会因此而忽然平静下来。如果他偶然对争论发表一些意见的话,那么不论他说些什么,在座的都会随声附和。因为谁也不愿意和一个危险人物发生争执。
摩根·约翰逊鼻子上的伤疤表明,他过去曾经有过不幸的遭遇,然而,这块伤疤到底是怎么来的,他可从未对人说过。久而久之有人声称,听说这是一天晚上他在纽约和十个歹徒打架时留下的,其中一个歹徒开枪打伤了他的鼻子,而摩根·约翰逊最后把这十个人统统打死了。
没人知道这种说法是谁散布的。摩根对此也不否认,甚至当被他打死的人数上升到二十人时,他也没有予以驳斥。事实上,他是个沉默寡言、不管闲事的人,人们对他的议论,他压根儿就没有理睬过。
他在我家乡的小镇上一住多年,镇上的人常常指着他的背影向来访的人说::“他是一个极其危险的人。” 待到他快五十岁时,有的人只要一看见他就会发抖,直到他走开之后方能止住。
可是,有一天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正当他在街上行走时,从绿灯酒店踉跄地走出一个小老头。小老头姓甘布尔,是瓦尔法诺河下游一个牧羊人, 。他每月到镇上打一次酒。
绿灯酒店卖的威士忌酒劲很大,喝了这里卖的酒常常便那些从来不想打架的人也想干一仗。当然,谁也没有想到它会有那么大的力量,竟然使一个牧羊人也寻衅斗殴起来。他一把抓起摩根的上衣就问:“好啊,你就是那个危险的人,是不是?”
每个目睹这件事的人,都为可怜的老头感到担心,心想这下摩根还不像牛嚼草一样一口把他吞下去,嚼烂了再吐出来。可是摩根只是一个劲眨巴着眼,问道:“怎么啦?”
“有人告诉我,你是一个危险人物” 牧羊人说道,“我现在就要切开你的胸膛,看看里面究竟装的是什么东西,使你变得这么令人可怕。”
说罢,他掏出一把大折刀,打开来就向摩根刺去。 摩根见他拔出刀子,拔腿就跑。上了年纪又喝得酩酊大醉的甘布尔,自然追不了多远。但是,摩根还是狂跑不止。直到跑出小镇之后才歇腿。据最后一个见到他的人说,他还在向丹佛市方向走呢。自从那以后,在这家乡的小镇上再也没有见到他的影子。十有八九,他已经到达丹佛了吧。
后来有消息说,有关摩根是个危险人物的说法完全是虚构的,而且他也没有在纽约打死过十个人——他根本就没有打死过人。至于他鼻子上的那块伤疤,有人说那是他想偷一个女人的钱包,被那个女人用钱包砸的。
这种说法很可能并不比摩根打死十个人的传说更可靠,但是直至今日,家乡小镇的人们对此一直笃信不疑。
我的祖父经常谈起摩根·约翰逊,认为这件事说明了人的某些天性。他说,谁都可以说某人是好人或者坏人,而且只要重复多次,最后就会使人信以为真。尽管像这件事所表明的,一旦真相揭露出来后,也许好人并不好,坏人并不坏。
祖父说,他一直怀疑摩根是个危险人物。但是倘若你要问他为什么不像牧羊人那样试验一下,他会对你说:“咳。你也知道,摩根也许就是像人们所说的那样,这种可能性总是存在的。只要所传的流言有一分可信,我就决不去揭穿它。” (吴正龙译)
1.摩根实际上是一个怎样的人?小镇的人们把他看成危险人物的根据是什么?(4分)
2.“至于他鼻子上的那块伤疤,有人说那是他想偷一个女人的钱包,被那个女人用钱包砸的。” 这个句子同前文哪些内容形成了对照。(不超过40字作答。4分)
3.说明下列加点文字的意义或作用。(6分)
(1)这一下可好,等到他第二次出现在圣弗大街时,那些曾经听到有关他的议论的人,转而又对别人说:“这无疑是个十分危险的人。” 渐渐地,凡是看见摩根,看见他那鼻梁上的伤疤、那黑眼晴的人,无不说:“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人。” 文中加点的词语表现了小镇的人怎样的特点?
(2)“摩根见他拔出刀子,拔腿就跑。上了年纪又喝得酩酊大醉的甘布尔,自然追不了多远。但是,摩根还是狂跑不止。直到跑出小镇之后才歇腿。”
联系全文看,这样写摩根有什么作用?
4. 如果要在文中横线处对牧羊人作些叙述或描写,根据主题表现的需要应怎样写?试着写2—4个短句。(3分)
5.小说的细节必须真实可信,经得起推敲。参照示例,对下例内容的合理性加以解说。(4分)
示例: 牧羊人小老头甘布尔为什么敢找危险人物摩根的碴?作者答:是在一种酒劲很大的威士忌的作用下。
(1)摩根很多年来在小镇人心目中一直是个神秘人物。摩根为什么能“神秘” 那么多年?(2分)
(2)在牧羊老头之前,镇上竟没有一个人想“ 试试” 摩根。作者的解释是:(2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王小波,晚上能来喝酒吗?
刘心武
(1)北京有两座著名的金刚宝座塔。打个比方,碧云寺好比著名作家,而五塔寺好比尚未引人注意的作家。
(2)至今还记得19年前深秋到五塔寺写生的情景。那天下午,在空旷的寺庙里,我把对沟通的向往通过画笔铺排在对银杏树的描摹中。
(3)而后,我懒懒地散步于安定门外蒋宅口一带,发现街边一家私营小书店,有一搭没一搭地迈进去,店面很窄,陈列的书不多,瞥来瞥去,净是些纯粹消遣消闲的花花绿绿的东西,不过终于发现有一格塞着些文学书,其中有一本是《黄金时代》,“又是教人如何‘日进斗金’的发财经”吧?怎么搁在了这里?顺手抽出,随便一翻,才知却是小说,作者署名王小波。
(4)书里是几个中篇小说,头一篇即《黄金时代》。我试着读了一页,呀,竟欲罢不能,就那么着,站在书架前,一口气把它读完。
(5)那天晚饭后,忽来兴致,打了一圈电话,接电话的人都很惊讶,因为我的主题是:“你能告诉我联系王小波的电话号码吗?”广种薄收的结果是,其中一位告诉了我一个号码:“不过我从没打过,你试试吧。”
(6)我迫不及待地拨了那个得来不易的电话号码。那边是一个懒懒的声音:“谁啊?”
(7)我就直截了当地说:“看了《黄金时代》,想认识你,跟你聊聊。”他居然还是懒洋洋的:“好吧!”语气虽然出乎我的意料,传递过来的信息却令我欣慰。
(8)请他坐到沙发上后,面对着他,不客气地说,觉得丑,而且丑相中还带有些凶样。可是一开始对话,我就越来越感受到他的丰富多彩。开头,觉得他憨厚,再一会儿,感受到他的睿智,两杯茶过后,竟觉得他越看越顺眼,那也许是因为他逐步展示出了其优美的灵魂。
(9)我把在小书店立读《黄金时代》的情形讲给他听,我拍着那书告诉他:“你写得实在好。不可以这样好!你让我嫉妒!”从表情上看,他很重视我的嫉妒。
(10)那一年我54岁,他比我小10岁。我自己也很惊异,我跟他哪来那么多的“共同语言”?“共同语言”之所以要打引号,是因为就交谈的实质而言,我们双方多半是在陈述并不共同的想法。
(11)但我们双方偏都听得进对方的“不和谐音”,甚至还越听越感觉兴趣盎然。我们并没有多少争论。他的语速,近乎慢条斯理,但语言链却非常坚韧。他的幽默全是软的冷的,我忍不住笑,他不笑,但面容会变得格外温和,我心中暗想,乍见他时所感到的那分凶猛,怎么竟被交谈化解为蔼然可亲了呢?
(12)那一晚我们喝得吃得忘记了时间,也忘记了地点。每人都喝了半斤高度白酒。
(13)1997年初春,大约下午两点,我照例打电话约王小波:“晚上能来喝酒吗?”他回答说:“不行了,中午老同学聚会,喝高了,现在头还在疼,晚上没法跟你喝了。”我没大在意,嘱咐了一句:“你还是注意别喝高了好。”也就算了。
(14)大约一周以后,忽然接到一个电话,声音很生,称是“王小波的哥儿们”,直截了当地告诉我:“王小波去世了。”我本能地反应是:“玩笑可不能这样开呀!”但那竟是事实。
(15)骤然失去王小波这样一个“谈伴”,我的悲痛难以用语言表达。生前,王小波只相当于五塔寺,冷寂无声。死后,他却仿佛成了碧云寺,热闹非凡。
(16)面对着我在五塔寺的写生,那银杏树里仿佛浮现出王小波的面容,我忍不住轻轻呼唤:王小波,晚上能来喝酒吗?
(有删节)
1.下列针对上述材料的理解,不准确的一项是
A. 文章中多次写到“王小波,晚上能来喝酒吗?”既呼应了文章标题,也表明了作者对王小波的深切怀念和因王小波已经去世的失落之情。
B. 前文写到两座寺庙,后文又提到两座寺庙,结构上首尾呼应,表达上以比喻和对比的手法,对王小波的人生遭遇进行了形象的概括。
C. 第(2)段画线句子在行文上是对自己的动作描写,实质上是内心情愫的一次抒发;句中“银杏树”既是眼前之树,也是心中王小波先生的形象象征。
D. 第(10)段中的“共同语言”表明虽然作者与王小波彼此立场想法不同,但依然能够欣然接纳对方的意见。
2.下列针对上述材料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 作者对王小波的介绍用了先扬后抑的手法,无论是对其作品《黄金时代》的态度由误会到欲罢不能,还是对其人的接触和认识,都说明了这一点。
B. 作者很喜欢王小波的作品,但也嫉妒王小波的才情;两人因《黄金时代》这一作品而最终成为了惺惺相惜的朋友。
C. 作者在阅读完《黄金时代》后,向很多的朋友咨询了王小波的电话,既表明了作者想见王小波的迫切心情,也说明了王小波先生在当时并不是很出名。
D. 文章第(10)段和第(11)段的内容表明,作者与王小波先生会面后的谈话其实是话不投机的,但两人并未因此而有争吵,反而成为了朋友。
E. 文章多次提到喝酒,说明两人都是性情中人;作者与王小波因酒而结缘,也是因酒而有了对彼此的深入认识,酒成为了文章的一条行文线索。
3.王小波是个什么样的人?请联系全文,谈谈你对王小波的认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25分)
千叶瓶
刘心武
①那只花瓶是他二十几年前从农贸市场买来的。造型一般,素白,底部连瓷窑标志都没有。花瓶陪伴他度过整个青壮年时期。见证了他娶妻生子,也接受了他“哎,我退休啦!”的招呼。花瓶随他搬了两次家,在家里的位置多次变易,近些年则一直搁放在书桌一角。花瓶插过鲜花、干花和假花。最后所插的是三根孔雀翎。
②退休以后,他试图圆多年来写回忆录的梦。为此他专门购置了一个精美的十六开簿册,还准备了一盒十二支的绿色签字笔。为什么要选择绿色?完全是下意识驱使。在出售文化用品的货架前,他本是要拿黑色签字笔,忽然眼睛扫到了这种绿色的,好奇地抽出一支,在店里提供的试用纸上画了画,笔尖滑动的感觉和呈现的绿色都让他愉快,于是买了下来。
③但是,翻开簿册,拿起绿笔,郑重地宣布:“别打扰我,我要开笔啦!”却愣在那里,满脑子飞花飘絮,却不知该如何写出第一句来。好不容易写出了几行,却实在不能满意,狠心用左手撕下那一页,却不料纸张一剐,反弹力使他握笔的右手杵到花瓶,花瓶一斜,忙去扶正,结果签字笔笔尖就在瓶体上画出了一个弯线。拿抹布擦,去不掉,又找来去污粉,还是没用,涂上衣领净再擦再用水冲,那道绿痕似乎更加分明。
④传来了妻子的声音:“你把弄脏的一面朝墙,不就结了吗?”又传来正好回娘家的闺女的声音:“爸,又不是什么值钱的宝贝,您干吗着那么大急?还是写您的回忆录吧,写出来,我给您录入电脑……”他望着破了相的花瓶,只是发愣。
⑤第二天他用绿色签字笔,把那涂不掉的一个弯道,勾勒成了一小片绿叶,看上去,顺眼点。但瓶体和那么小一片绿叶,在比例上实在不相称,于是,他决定从那片绿叶开始,再连续勾勒出更多的、形态并不雷同、而又凹凸锯齿互补的叶片。勾勒第一个叶片时,他当然是一种后悔的心情,责备自己把素白的瓶体,不小心给玷污了。后来,不知怎么的,心理态势的惯性作用吧,勾勒别的叶片时,接二连三,全是后悔的思绪。后悔小时候,不该为了贪摘树上的果子,急躁地把整个枝丫扯断。又后悔上小学时,同桌向自己借圆珠笔用,死活就不借给人家。再后悔上山下乡的时候,队里培养自己当“赤脚医生”,却没有能把常见的草药形态认全。回城进工厂,先开大货车,后开小面包,再当上司机班长,更调进科室,好赖算是个干部了,就不免神气活现起来,给一起进厂的“插友”取不雅的外号大呼小叫,后来人家下了岗,找到自己借钱,虽说也拿了一千给人家,却又跟人家说了一大车便宜话,仿佛人家困难全是不争气造成的……
⑥闺女又回门,小声在问妻子:“爸的回忆录写出多少了?怎么抱着个花瓶在鼓捣?”妻子小声回答:“着了魔似的,每天总得花两三个钟头在瓶子上画树叶……不过他脾气倒好多了,下楼一块遛弯儿,还总跟我回忆以往的事儿,动不动还说,哪件事上对不起我,哪回的吵架请我原谅……咳,其实我早忘啦!不过听他那么说,心里倒是挺舒服的……”
⑦渐渐的,他那只花瓶,半壁外表都画满了绿叶,那些单线勾勒的叶片,大大小小,连续不断,看上去,仿佛当初入窑出窑时,就已经有了,而且,是工艺师事先就构思好,精描出来的,显得非常自然,也非常和谐,堪称雅致秀美。
⑧他继续在花瓶另一面上勾勒绿叶。妻子说:“难道你非得把叶子画满吗?铺满怕得上千片叶子,你累不累啊?”他边慢慢画,边沉吟地说:“我还真怕那画满的一天到来呢!”
⑨有一天,一位现在迷上古玩收藏的“发小”来看望他,忽然眼睛一亮,吼出一声:“老兄,你从哪儿收来这么个千叶瓶?”他不做声。那“发小”走近,小心捧起细看,哑然失笑:“原来根本不是古董,连当代高级工艺品都不是啊!”他让来客小心轻放,说:“对我而言,这是无价之宝!”他只简单解释了几分钟,来客便肃然起敬,并感叹:“如果那些对社会负有更大责任的人士,都能有你画千叶瓶的心思.该多好啊!”
(选自2010年第1期《小说月报》)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A.主人公本想买黑色的签字笔写回忆录,却下意识地选择了绿色签字笔,这暗示着他内心深处一直在怀念逝去的青春岁月,为自己年轻时虚度年华而悔恨不已。 |
B.小说第⑤段看似在写主人公对自己过去生活中种种失误的后悔,实际上是为了以小见大,表现了“文革”中上山下乡的一代人对时代的反思与总结。 |
C.“发小”本以为千叶瓶是名贵的古董,细看之下才失望地发觉它连当代高级工艺品都不算。小说借这一人物对当今社会中一些只重物质而精神空虚的人进行了批判。 |
D.主人公画绿叶的过程,就是反思自己一生的过程,更是检讨灵魂、滋养心灵的过程。心灵获得绿化、滋养,使人的性格和行为产生了很大变化,所以“他”的脾气变得平和了。 |
E.这篇小说故事简单,却引人深思。一个不经意的过失,经过主人公的努力,竟然成了工艺品,这启发我们即使人生出现失误,只要抱着积极的心态努力弥补,也能实现人生的价值。
2.在画千叶瓶的过程中,主人公的内心发生了怎样的变化?请作简要概括分析。(6分)
3.小说在第④段和第⑥段中两次写到妻子女儿的话,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具体内容加以分析。(6分)
4.请从情节结构、艺术手法、思想主题这三个方面中任选一个,对这篇小说进行赏析。(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以下小题.
千叶瓶
刘心武
①那只花瓶是他二十几年前从农贸市场买来的。造型一般,素白,底部连瓷窑标志都没有。花瓶陪伴他度过整个青壮年时期。见证了他娶妻生子,也接受了他“哎,我退休啦!”的招呼。花瓶随他搬了两次家,在家里的位置多次变易,近些年则一直搁放在书桌一角。花瓶插过鲜花、干花和假花。最后所插的是三根孔雀翎。
②退休以后,他试图圆多年来写回忆录的梦。为此他专门购置了一个精美的十六开簿册,还准备了一盒十二支的绿色签字笔。为什么要选择绿色?完全是下意识驱使。在出售文化用品的货架前,他本是要拿黑色签字笔,忽然眼睛扫到了这种绿色的,好奇地抽出一支,在店里提供的试用纸上画了画,笔尖滑动的感觉和呈现的绿色都让他愉快,于是买了下来。
③但是,翻开簿册,拿起绿笔,郑重地宣布:“别打扰,我,我要开笔啦!”却愣在那里,满脑子飞花飘絮,却不知该如何写出第一句来。好不容易写出了几行,却实在不能满意,狠心用左手撕下那一页,却不料纸张一剐,反弹力使他握笔的右手杵到花瓶,花瓶一斜,忙去扶正,结果签字笔笔尖就在瓶体上画出了一个弯线。拿抹布擦,去不掉,又找来去污粉,还是没用,涂上衣领净再擦再用水冲,那道绿痕似乎更加分明。
④传来了妻子的声音:“你把弄脏的一面朝墙,不就结了吗?”又传来正好回娘家的闺女的声音:“爸,又不是什么值钱的宝贝,您干吗着那么大急?还是写您的回忆录吧,写出来,我给您录入电脑……”他望着破了相的花瓶,只是发愣。
⑤第二天他用绿色签字笔,把那涂不掉的一个弯道,勾勒成了一小片绿叶,看上去,顺眼点。但瓶体和那么小一片绿叶,在比例上实在不相称,于是,他决定从那片绿叶开始,再连续勾勒出更多的、形态并不雷同、而又凹凸锯齿互补的叶片。勾勒第一个叶片时,他当然是一种后悔的心情,责备自己把素白的瓶体,不小心给玷污了。后来,不知怎么的,心理态势的惯性作用吧,勾勒别的叶片时,接二连三,全是后悔的思绪。后悔小时候,不该为了贪摘树上的果子,急躁地把整个枝丫扯断。又后悔上小学时,同桌向自己借圆珠笔用,死活就不借给人家。再后悔上山下乡的时候.队里培养自己当“赤脚医生”,却没有能把常见的草药形态认全。回城进工厂,先开大货车,后开小面包,再当上司机班长,更调进科室,好赖算是个干部了,就不免神气活现起来,给一起进厂的“插友”取不雅的外号大呼小叫,后来人家下了岗,找到自己借钱,虽说也拿了一千给人家,却又跟人家说了一大车便宜话,仿佛人家困难全是不争气造成的……
⑥闺女又回门,小声在问妻子:“爸的回忆录写出多少了?怎么抱着个花瓶在鼓捣?”妻子小声回答:“着了魔似的,每天总得花两三个钟头在瓶子上画树叶……不过他脾气倒好多了,下楼一块遛弯儿,还总跟我回忆以往的事儿,动不动还说,哪件事上对不起我,哪回的吵架请我原谅……咳,其实我早忘啦!不过听他那么说,心里倒是挺舒服的……”
⑦渐渐的,他那只花瓶,半壁外表都画满了绿叶,那些单线勾勒的叶片,大大小小,连续不断,看上去,仿佛当初入窑出窑时,就已经有了,而且,是工艺师事先就构思好,精描出来的,显得非常自然,也非常和谐,堪称雅致秀美。
⑧他继续在花瓶另一面上勾勒绿叶。妻子说:“难道你非得把叶子画满吗?铺满怕得上千片叶子,你累不累啊?”他边慢慢画,边沉吟地说:“我还真怕那画满的一天到来呢!”
⑨有一天,一位现在迷上古玩收藏的“发小”来看望他,忽然眼睛一亮,吼出一声:“老兄,你从哪儿收来这么个千叶瓶?”他不做声。那“发小”走近,小心捧起细看,哑然失笑:“原来根本不是古董,连当代高级工艺品都不是啊!”他让来客小心轻放,说:“对我而言,这是无价之宝!”他只简单解释了几分钟,来客便肃然起敬,并感叹:“如果那些对社会负有更大责任的人士,都能有你画千叶瓶的心思,该多好啊!”
(选自2010年第1期《小说月报》)
1.文章第四段写妻子和女儿的话有什么作用?(4分)
答:________
2.文章为何要以“千叶瓶”为题?请作简要分析。(5分)
答:________
3.结合小说的主题,谈谈小说的现实意义。 (6分)
答: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林徽因(节选)
一九二〇年春天,林长民赴英国讲学,十六岁的林徽因跟随其父去伦敦读书。这一次远行让林徽因从此走上新的人生历程,也意味着她行将彻底地告别青涩的少女时代。
自从徽因随父亲离开中国之后,就同他到巴黎、日内瓦、罗马、法兰克福、柏林等地旅行。看过了法国巴黎的浪漫风情,去过历史上显赫一时的古罗马帝国,领略过欧洲城堡建筑的艺术与华丽,徽因真切地感受到世界的宽大,她被异国风情那些无以言说的美丽彻底征服了。原以为世间熙攘繁华莫过如此,山只是山,水也只是水,人亦只是人。可当林徽因赏阅过各国不同的风物人情,参观过风格迥异的建筑之后,她就再也不能停止对建筑业的追求。
游览各国,林徽因体会最深的就是建筑震撼心灵的力量。一直惊叹造物主是何等的神奇,可以将自然山水装扮得那般圣洁和至美。平日里,我们总是太沉迷于繁琐的名利,而忽略了人生除了浮名还有太多的美好值得留恋。比如世间旖旎的风光,万古不变的青山,滔滔不尽的江水。这种干净、这种大美,成了每个人心中至高的信仰,搁在最神圣的角落,不轻易与人言说。
后来,林徽因嫁给了梁思成,两个人一起攻读建筑学,相濡以沫走过风雨人生。读过她《你是人间的四月天》的人,或许都会以为,林徽因应该是个诗情柔弱的女子。在她生命中,爱情应该高过事业。然而,她竟是一个高旷女子,她执著于事业,觉得事业的成就远比小儿女的情感要豁达。所以她将自己的一生都交付给了事业,哪怕到最后病痛缠身,亦不曾有过丝毫的放弃。面对感情,她却多了一份清醒。
一九二○年九月,林徽因以优异成绩考入圣玛莉学院学习。在英国,林徽因也经常加入到父亲的各种应酬中,她以女主人的角色接待许多文化名流,这对于她后来的文字创作奠定了深厚的基础。她不是普通的小家碧玉,在屋里翻读几本书,就开始闭门造车。她领略过名山大川,结识过许多著名史家学者,所以她在文坛上的起步高于其他女作家。
伦敦的天气仿佛永远只有好坏两极。春夏之际,太阳明媚而艳丽。垂柳柔柔的枝条在风中软软地飘荡,星星点点的野花点缀着青葱绵密的草坪,一切都有着鲜明的色彩,一切都充满了勃勃的生机。这时节,徽因总爱跟着女房东一同外出。女房东是一位建筑师,徽因常和她一道出去写生、作画。她最爱去的地方是剑桥一带,那里有画不完的各种建筑和景致。徽因拿着一本书,坐在草坪上,四下望去,皇家教堂富丽庄严,皇家学院散发着宁静、幽雅的气息,“三一学院”图书楼上,拜伦雕像风神潇洒地凝视着遥远的天际。
在国内,徽因随着家庭的搬迁,南来北往走过许多地方,出国后跟着父亲也到过一些城市。可只有在这里,在尽情领略了英国剑桥脱尽尘埃的景色后,她才恍然觉察,那无边青青的碧草、潺潺奔涌的流水、窈窕玲珑的睡莲、明艳灿烂的朝晖晚霞,好像可以随着空气、星光一起渗透进人的灵魂。
她想起小时候住在祖父家,看过好多宋元名家的山水画。那时她不明白,为什么那些画卷上,总是画着那么雄奇的山川,那豆大的房舍和米粒大小的人物。如今她懂了,人在自然的怀抱里真是很小,小到只想变成一株草、一朵花、一滴露珠。在与女房东的交谈中,徽因知道了建筑师与盖房子的人的区别,懂得了建筑与艺术密不可分。以这样的眼光再去回想她在国内国外看过的庙宇和殿堂,果然就对这些建筑有了不同的理解和感受。
从这时起,徽因萌生出了对未来事业的朦胧愿望。
(根据白落梅《林徽因》、张清平《林徽因传》编写)
【相关链接】林徽因是中国著名的建筑学家和作家,为中国第一位女性建筑学家,同时也被胡适誉为中国一代才女。她曾参与国徽设计和天安门人民英雄纪念碑设计、改造传统景泰蓝,为民族及国家作出莫大的贡献。
1.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 林徽因离开中国后,跟随父亲到法国、德国等地旅游,领略了异国独特的风光,参观了各国风格迥异的建筑。
B. 林徽因一生热爱建筑学,常与作为建筑师的女房东一起去写生、作画,从而懂得了建筑师与盖房子的人的区别。
C. 小时候林徽因在祖父家看许多宋元名家山水画时,不明白画上山川那么大而房屋与人物那么小的原因,从而对建筑学产生浓厚的兴趣。
D. 林徽因是我国现代著名作家和我国第一位著名女性建筑学家,为民族及国家作出了杰出的贡献。
2.下列对材料内容的分析与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 林徽因跟随其父远行去伦敦读书而让她从此走上新的人生历程,这也意味着她行将彻底地告别青涩的少女时代。
B. 林徽因游览各国期间,体会最深的就是建筑震撼心灵的力量,建筑师将山水装饰得如此圣洁和至美,常令她惊叹。
C. 林徽因在《你是人间的四月天》中表现出她诗情柔弱的一面,在生活中,她却执着于事业,并不看重儿女私情,对感情始终保持清醒。
D. 林徽因经常参与父亲的各种应酬,领略过名山大川,结识过许多著名史家学者,因而她在文坛上的起步高于其他女作家。
E. 剑桥一带的各种建筑和景致对林徽因影响很大,在这里,她感受到皇家教堂散发的宁静、优雅的气息,领略了美丽的风景。
3.结合文本内容归纳林徽因建筑上取得的成就与哪些因素密切相关。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普雷瑟先生的成功之道
(美)贝蒂·扬斯
几年前我攻读一个教育学博士学位。根据学校规定,我选择了衣阿华州社会福利事业厅厅长普雷瑟先生作为跟随实习的人选。普雷瑟先生扶贫帮困工作卓有成效,他不仅合理使用各种救济和捐赠,更重要的是,他使许多失业的人重新找到工作并走向成功,让无数贫困的人过上了幸福生活。
第二天,我往普雷瑟先生的办公室打了电话。他的秘书告诉我他出差了。一连两周,我每天打电话,但每次都得到同样的答复。后来,我决定直接去拜访他。
到了那里,我发现普雷瑟先生有三个秘书。她们的办公桌在普雷瑟先生的办公室门前列成了一排,前两个秘书背朝门,最后一个秘书面朝门。
“您好,我想见普雷瑟先生。”我对第一个秘书说。
“预约了吗。”秘书漫不经心地问。
“没有,为什么不能直接预约呢?”我问。
“也行。”她说,然后拿起语机,拨了一个号码。接着,第二个秘书桌上的电话机响了。两个秘书相隔仅有一米的距离,居然煞有介事地用电话谈了起来。最后,第二个秘书说:“告诉她5个月后普雷瑟先生可能有空,不过要提前一个星期打电话来确认。”她们的一番奚落让我的肺都快气炸了,我转身想走。这时,我看到那两个秘书起身去了餐厅。我有了一个新的计划:我想见普雷瑟先生。我从钱包里掏出100美元放在桌子上:“请你转告普雷瑟先生,我花100美元买他5分钟的时间。”
秘书一惊,看看我,一句话未说,走进了普雷瑟先生的办公室。
不一会儿,从普雷瑟先生的办公室里传来了朗朗的笑声,一个高大的男子打开办公室的门。“进来,”他笑道,“请坐。”
我把实习合同递给了他。他拿起合同几乎看也没看,就签上了他的名字。“好了,”他抬起头说,“有什么问题尽管问吧——你的100美元买我的5分钟时间。”
我准备好的问题一下子全都想不起来了,只能茫然地看着他。“让我来说吧,”他说,“你是不是想问,我是如何成功地挖掘人的潜力、调动他们积极向上的愿望的?又是如何让许多人脱贫致富的?”他刚想说出第三个问题,桌上电话响了,他按了免提键。从他们的对话中,我得知打电话的是他的朋友丹尼斯。丹尼斯是本市的一名雕塑家,他创作的雕塑作品《堂吉诃德的马》在全国获得大奖,使他成为本市知名人物。可是,他告诉普雷瑟先生,这座放置在街心公园的雕塑作品前一天晚上被一些调皮的孩子毁坏了。
普雷瑟先生听了哈哈大笑:“这是好事呀,我的朋友!一来这件事会让你得到更多人的关注,二来《堂吉诃德的马》虽堪称佳作,但也让你沾沾自喜固步自封——其实你能创作出更好的作品,全世界人民可都等着这一天呢。”
“普雷瑟先生,”我把话题转移到正题上,“感谢你同意让我跟随你实习,可是,我想知道,为什么你刚才并没有认真看一看实习合同就在上面签了字呢?”
“两个原因,”他说,“首先,你为了能见到我想出了一个建设性的方法。知道我为什么让我的三个秘书以那样的方式安排在外面吗?那些能够过我秘书这一关的人展现了解决问题的能力,说明见我是有重要的事情,所以他们能够把挑战看作解决问题的一部分,而不是单纯地抱怨。其次,你让我感到自己是有价值的。你花100美元买我5分钟的时间!”
普雷瑟先生没有收下我的100美元。此外,丹尼斯后来创作的新作品《女人头像》获得了巨大成功,让他享有了“艺木大师”的美誉。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文章中的普雷瑟先生,是一个成功人士,其主要的性格特征是心地善良、敢于面对挑战、有独特思维、善于解决问题。
B. 文中的“漫不经心”“煞有介事”等神态描写,突出了秘书们的傲慢,也侧面写出普雷瑟先生的难以接近。
C. 文章以对话为主组织材料,加快文章的节奏。同时运用语言、动作、心理描写等手法塑造人物,使人物的性格鲜活。
D. 文章的第一段中介绍普雷瑟先生的业绩,目的是吸引读者的兴趣,同时为后面的面试作相应的铺垫。
2.文中插入丹尼斯打来的电话有何用意?请简要分析。
3.文中三次写到“100美元”,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后门桥的修鞋匠
刘心武
北京城中轴线所穿过的地方,由北而南,依次有:钟楼、鼓楼、后门桥等。后门桥古时叫万宁桥,又名澄清闸。当年颇富野趣。如今的后门桥,却完全是闹市景象了。
荀磊的父亲荀兴旺师傅,就在后门桥西南的人行道上摆他的修鞋摊。整个摊子由两只油漆桶和几扇可以折叠的木板组成,上面陈列着备用的大小鞋钉、铁掌、皮料、人造革模压塑料块以及成型的鞋底、鞋跟等等。荀师傅将一幅印有“修理皮便鞋”字样并附有个体营业执照号码的白布,系在摊前。没有活时,他便端坐在摊后,膝上搭着一块厚重的劳动布;修鞋用的“独角蚊”(铁制,下头有供脚踩著以便固定的横向底座,上头是竖向的一个厚铁脚掌,以便将待修的鞋套上去操作)倚在两腿之间,手里握着一只用麻栗疙瘩自制的大烟斗,悠闲地抽着叶子烟;来了活路时,他便将那大烟斗搁下,麻利地操作起来。
这天荀师傅八点多出摊,摆开摊就来了不少大活一一有打前后掌带换跟的,有缝前帮粘内垫的。送活的人还都挺急,荀师傅拿过活就做,和颜悦色地对他们说:“过一个钟头来拿吧,我尽可能给整旧如新。”人家走了,他戴个老花镜,两眼只瞧着“独角蚊”上的鞋,一双布满老茧的手忙个不停。
冯婉姝骑着自行车由南而北而来,看到了鞋摊,也看到了修鞋的荀师傅。
冯婉姝和荀磊在同一个单位工作。他们俩是一见钟情,后来荀磊告诉冯婉姝说:“我爸是个修鞋匠。他叫兴旺。我爷爷早就去世了,爸爸后来就加入了八路军。要是留在部队,说不定就当上南下干部了。可土改以后家里没有劳动力,他就解甲归田了。种了几年地,后来就进城当了工人,先学木工,后学钳工,他这人手巧,后来一直升到了七级。我爸不是党员,是个出名的孝子,奶奶去世了,无论别人怎么劝,也不忍心把奶奶火葬,到底他还是买了棺材,想法子把奶奶送回老家土葬了。他不爱看书,只爱鼓捣东西,比如打个家具、安装个管道、修理个自行车、修个鞋、旋个烟斗什么的,弄出来样样让行家佩服。我爸这个人人缘特好。他才54岁,可他提前退休了,为的是让我二姐进厂去接班。”
当冯婉姝接近那鞋摊时,不觉停下了车子。当时荀师傅正为一位中年妇女补好了一只鞋,冯婉姝听见那妇女问:“多少钱?”荀师傅又用一把小刷子,蘸了一丁点黑鞋油,把补好的鞋跟刷黑——他这样做只是表明他做得的每一样活都是漂漂亮亮的——刷完了,他边递过那只鞋边说:“你给两毛钱吧!”
“哟,这么贵呀!”那中年妇女拿过鞋子,用挑剔的目光检验着,唠叨起来:“这么块小料就值两毛钱吗?现在什么都涨价!钉这么块鞋跟也得掏两毛钱!”
荀师傅一边往他那大烟斗里装烟,一边说:“那你就拿走吧,拿走吧。”
这倒出乎那中年妇女的意料。她迟疑了一下,掏出一毛钱递过去,说:“哪能不给钱呢?给你一毛吧!”
荀师傅没有接。他点燃烟斗,吸了一口说:“你拿走吧。这块料一毛钱也不值呢。”
那中年妇女想了想,便又掏出个五分的钢镚儿,扔到鞋摊上,说:“那就给五分吧!”
荀师傅立刻把那钢镚儿拾起来,投入中年妇女臂中挽的菜篮里,心平气和地对她说:“你拿走吧,我一分钱也不收你的。”
那中年妇女虽然讪讪的,却终于并不付钱,转身走了。
冯婉姝把这一幕看在眼里,她理解他的心情:他希望人们尊重他的劳动。他收的不是料钱而是手工钱。
荀师傅一抬眼,发现了她:“姑娘,你鞋怎么了?”
冯婉姝对他微笑着,说:“您是荀师傅吧?我叫冯婉姝,是荀磊的对象。”
荀师傅一下子被她弄懵了。他颧骨泛红了,把烟斗放下,又拿起来,戴上老花镜,又把它取下,憋了半天,才说出一句话来:“小磊子的对象是你啊,你叫什么名儿?”
冯婉姝又说了一遍自己的名字,他只记得住她姓冯,而弄不清她名字那两个字究竟是什么。
后门桥一带热闹起来。阳光斜照到鼓楼庞大的身躯上,巍巍鼓楼俯视着芸芸众生,它在沉思着什么?
(节选自《钟鼓》1985年版,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赏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叙述了后门桥一带的位置和特点,为下文人物活动和情节的铺展提供了具体的生活场景。
B.对荀师傅修鞋摊的细致刻画,突出了鞋摊虽然设备齐全,但物品简陋,暗示了荀师傅生活的潦倒。
C.荀磊对荀师傅人生经历的介绍,以及冯婉姝对荀师傅的观察,从侧面刻画了荀师傅,使人物形象更加丰满。
D.小说通过对中年妇女由一毛到五分再到不给钱讪讪离开的细节刻画,讽刺了锱铢必较的市侩习气。
2.请简要分析荀师傅这一人物形象。
3.请探究小说结尾的表达效果。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15题。
有一种进取的状态叫做“疯”
忆 君
谢娜出生在一个文艺家庭,父母都是当地的文艺骨干。六岁那年,谢娜跟随父母演出,她第一次在舞台上扮演媒婆居然引得全场爆笑,让人们第一次见识了她的舞台魅力。1994年,谢娜在一次演讲比赛中获得了二等奖。这次得奖让谢娜大受鼓舞,她壮着胆子,一个人离开家人来到北京参加全国推新人大赛,但因为普通话不标准,初赛就被淘汰了,宣布结果那一刻,她当场大哭起来……
出师不利后,谢娜从中江来到成都表姐那里散心。一次和表姐的同学吃饭时,表姐劝说谢娜去报考四川师范大学电影电视学院。童年时期的表演欲望再次被激发了,谢娜想试一试。于是,表姐通过熟人找到了院长,让谢娜先到学校做一年的旁听生,第二年再考,院长答应了,留下了她。
谢娜的普通话里带着四川话,四川话中又带着中江话,只要她一说话,同学们就会笑她。但谢娜这丫头一点不害臊。每天拿着一本书在教室的走廊上练口齿,坐在那儿大声念着顺口溜:“八百标兵奔北坡……”“O”“P”不分的发言,引来同学们不耐烦地喝斥:“你别在这儿发疯丢人啦。”她心里难过得不行,却依旧不挪身子,在那儿摇头晃脑:“八百标兵奔北坡……”旁听了一年之后,谢娜以第一名的专业成绩考入了本校表演系,令所有的老师和同学对她刮目相看。
三年后,当谢娜第二次站在全国推新人大赛上时,和第一次的茫然失措相比,此时的谢娜成熟得像是换了一个人。她在比赛设定的短剧中饰演一名充满爱心的盲女,逼真的表演感动了每位评委,获得了那一年的推新人大赛影视表演十佳金奖。
得了冠军,马上就有人找谢娜拍戏。有一个正在三亚拍戏的导演说戏里正缺一个角色,要她过去演这个角色。接到邀请后,谢娜又激动又兴奋,打起行装直奔三亚。可是,一到那里,她整个人都沉入了谷底,剧组因为她是个新人,又没读过北电什么的,根本就没她的戏。一个月时间里,她就在剧组里给“腕儿”们梳头,帮他们用吸油纸在脸上吸油。后来,在她的恳求下,导演才勉强让她演了一个小角色。因为自己什么都不是,演的角色根本没有她挑选的余地。这让她看到了自己与别人的差距,好强的她决定去考学。从三亚回来,谢娜又“疯”了个够,令家人瞠目结舌:她竟然一口气报考了北电、中戏、军艺三个学校!
失败,失败,还是失败!三战皆输的谢娜无颜也不愿回四川,决定继续留在北京寻找机会。
2004年,是她最难忘的一年,她第一次脱下戏装,拿起了话筒站在主持人的舞台上,从没有主持经验的她,从头到尾都在笑在闹。一二期节目下来,观众的反应很不好,她走进网吧打开网页,网上骂声连天,句句如刀似枪!她泪流满面地走出网吧,回到住处。她给搭档何炅打电话说:“我不想做了,做主持人可能不适合我,还是安安心心去演个小角色挣点小钱。”何炅劝她:“你在台上这么闹腾,这么开心,我觉得挺好的。不如这样吧!你干脆一‘疯’到底……你再坚持几期,哪怕每期多一个人喜欢你,都是一种成功。”她答应何炅再坚持几期,继续用自己的疯劲儿去驱散观众心头的不快和沉闷。从那时到现在的四年时间里,谢娜在节目中给大家带来的快乐总是“突发”式的,让人忍俊不禁。每次只要她一出场、一开口,就会笑倒一大片,乐翻一大堆。
“疯”是一门技术活。《快乐大本营》比原来更火了,谢娜也火了!人们对谢娜的评价是:“她的主持轻快、活泼,非常有亲和力,只有快乐的人,才能传递快乐!”
人生不可能没有困难和挫折。当人生遭遇不顺的时候,我们能做什么呢?像谢娜一样“疯一疯”吧,直到日子慢慢变好,直到雾散云开,直到自己在群星中闪耀。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正确的两项是( )( )(5分)
A.因为有第一次在舞台上扮演媒婆即获成功的经历,谢娜不甘于在演讲比赛中仅获二等奖,因此决定进京参赛。 |
B.报考四川师范大学电影电视学院,除了谢娜本人从童年起就有表演欲望外,她表姐的劝说因素更是不可忽视。 |
C.在念顺口溜招致同学喝斥后,谢娜依然摇头晃脑地念着“八百标兵奔北坡”,这是她在抗议同学对她的不尊重。 |
D.获得“影视表演十佳金奖”后,当谢娜接到拍戏邀请,她以为自己已正式进入演艺生涯,因此“又激动又兴奋”。 |
E.从“骂声连天”到“乐翻一大堆”,“闹腾”“开心”的主持风格不仅成就了谢娜本人,也成就了《快乐大本营》栏目。
2.在成为受大家欢迎的主持人之前,文中提到谢娜曾经遭遇的挫折有哪些?请简要概括。 (4分)
答:
________
3.在作者看来,当人生遭遇不顺的时候,应该“像谢娜一样‘疯一疯’”,请结合文本,谈谈你对“疯”的含义的理解。 (6分)
答: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