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刺史的职责是“周行郡国,省察治政,黜陟能否,断理冤狱,以六条问事”。……“六条问事”是:第一条,势家豪族土地数量和住宅规模超过制度规定,依仗财大势强欺凌贫穷弱势者。第二条,“二千石”不按皇帝命令办事,不遵守法律制度,背公向私,假借诏令以牟私利,损害百姓利益,掠夺民脂民膏,聚敛财富,为非作歹。第三条,“二千石”不认真查明疑难案情、草率定案,胡乱杀人、怒则乱罚。喜则乱赏,烦扰苛暴,残民以逞,为百姓所痛恨,弄得天怒人怨,山崩石裂,灾异妖言并出。第四条,“二千石”选人用人不公,嫉贤妒能,压制人才,任人唯亲,亲近信用顽劣奸诈之徒。第五条,“二千石”子弟仗势逞威摆阔,干预公务,染指司法,向主管人员请托。第六条,“二千石”不讲公德,不顾体统,低三下四地巴结豪强,贿赂公行,破坏政令。(汉代郡守、国相年俸二千石谷物,所以常称他们为“二千石”)。
——摘编自田九川《历史上的“刺史巡视制度”》
材料二据《世法录》记载,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五月,御史雷励误把良民判为徒罪。明太祖查获其事,责之曰:“朝廷能使顽恶慑伏,良善得所者在法耳。少有偏重,民无所守。尔为御史,执法不平,何以激浊扬清,伸理冤枉?徒罪尚可改正,若死罪论决,可以再生乎?”并命法司论雷励之罪,以示警戒。
宣德十年(公元1435年),宣宗又特谕都察院:“朝廷设风宪(掌管监察的御史),所以重耳目之寄,严纪纲之任。近年以来,未尽得人,妄逞威福,是非倒置,风纪废弛。令吏部:今后,初仕者不许铨除(选授)风宪。凡监察御史有缺,令都察院堂上及各道官保举,务要开具实行,移咨吏部,审察不谬,然后奏除。其后有犯赃及不称职,举者同罪。”
(1)根据材料一,概括汉代刺史巡视监察的对象、内容。
(2)提炼材料二中明朝有关监察方面的主要信息。
高三历史非选择题困难题
(16分)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刺史的职责是“周行郡国,省察治政,黜陟能否,断理冤狱,以六条问事”。……“六条问事”是:第一条,势家豪族土地数量和住宅规模超过制度规定,依仗财大势强欺凌贫穷弱势者。第二条,“二千石”不按皇帝命令办事,不遵守法律制度,背公向私,假借诏令以牟私利,损害百姓利益,掠夺民脂民膏,聚敛财富,为非作歹。第三条,“二千石”不认真查明疑难案情、草率定案,胡乱杀人、怒则乱罚。喜则乱赏,烦扰苛暴,残民以逞,为百姓所痛恨,弄得天怒人怨,山崩石裂,灾异妖言并出。第四条,“二千石”选人用人不公,嫉贤妒能,压制人才,任人唯亲,亲近信用顽劣奸诈之徒。第五条,“二千石”子弟仗势逞威摆阔,干预公务,染指司法,向主管人员请托。第六条,“二千石”不讲公德,不顾体统,低三下四地巴结豪强,贿赂公行,破坏政令。(汉代郡守、国相年俸二千石谷物,所以常称他们为“二千石”)。
——摘编自田九川《历史上的“刺史巡视制度”》
材料二 据《世法录》记载,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五月,御史雷励误把良民判为徒罪。明太祖查获其事,责之日:“朝廷能使顽恶慑伏,良善得所者在法耳。少有偏重,民无所守。尔为御史,执法不平,何以激浊扬清,伸理冤枉?徒罪尚可改正,若死罪论决,可以再生乎?”并命法司论雷励之罪,以示警戒。
宣德十年(公元1435年),宣宗又特谕都察院:“朝廷设风宪(掌管监察的御史),所以重耳目之寄,严纪纲之任。近年以来,未尽得人,妄逞威福,是非倒置,风纪废弛。令吏部:今后,初仕者不许铨除(选授)风宪。凡监察御史有缺,令都察院堂上及各道官保举,务要开具实行,移咨吏部,审察不谬,然后奏除。其后有犯赃及不称职,举者同罪”。
材料三 1967年英国通过《议会行政监察专员法》,规定议会行政监察专员终身任职,直到退休年龄。只在行政监察专员有严重不法行为时,由议会两院弹劾才能免职。监察专员的职责是监督政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保证他们依法合理地办公,防止其不当活动侵害公民的正当权益,保证对受到政府不当活动侵害的公民提供必要的补偿。监察专员管辖范围,限于公民因中央行政机关的不良行政(包括行政人员偏见、疏忽、迟缓、不作为及其他)而使利益受到侵害时的申诉。
(1)根据材料一,概括汉代刺史巡视监察的对象、内容。(6分)
(2)提炼材料二中明朝有关监察方面的主要信息。(4分)
(3)依据材料三,指出英国行政监察制度的特点并简要说明。(不得摘抄原文)(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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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刺史的职责是“周行郡国,省察治政,黜陟能否,断理冤狱,以六条问事”。……“六条问事”是:第一条,势家豪族土地数量和住宅规模超过制度规定,依仗财大势强欺凌贫穷弱势者。第二条,“二千石”不按皇帝命令办事,不遵守法律制度,背公向私,假借诏令以牟私利,损害百姓利益,掠夺民脂民膏,聚敛财富,为非作歹。第三条,“二千石”不认真查明疑难案情、草率定案,胡乱杀人、怒则乱罚。喜则乱赏,烦扰苛暴,残民以逞,为百姓所痛恨,弄得天怒人怨,山崩石裂,灾异妖言并出。第四条,“二千石”选人用人不公,嫉贤妒能,压制人才,任人唯亲,亲近信用顽劣奸诈之徒。第五条,“二千石”子弟仗势逞威摆阔,干预公务,染指司法,向主管人员请托。第六条,“二千石”不讲公德,不顾体统,低三下四地巴结豪强,贿赂公行,破坏政令。(汉代郡守、国相年俸二千石谷物,所以常称他们为“二千石”)。
——摘编自田九川《历史上的“刺史巡视制度”》
材料二据《世法录》记载,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五月,御史雷励误把良民判为徒罪。明太祖查获其事,责之曰:“朝廷能使顽恶慑伏,良善得所者在法耳。少有偏重,民无所守。尔为御史,执法不平,何以激浊扬清,伸理冤枉?徒罪尚可改正,若死罪论决,可以再生乎?”并命法司论雷励之罪,以示警戒。
宣德十年(公元1435年),宣宗又特谕都察院:“朝廷设风宪(掌管监察的御史),所以重耳目之寄,严纪纲之任。近年以来,未尽得人,妄逞威福,是非倒置,风纪废弛。令吏部:今后,初仕者不许铨除(选授)风宪。凡监察御史有缺,令都察院堂上及各道官保举,务要开具实行,移咨吏部,审察不谬,然后奏除。其后有犯赃及不称职,举者同罪。”
(1)根据材料一,概括汉代刺史巡视监察的对象、内容。
(2)提炼材料二中明朝有关监察方面的主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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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分)“政在去私,私不去则公道亡”。廉政建设需要制约权力,进行制度创新。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武帝元封五年,初置部刺史。刺史班宣,周行郡国,省察治政,黜陟能否,断理冤狱。……(刺史)秩卑权重,以卑临尊……此大小相制 ,内外相维(相互制约平衡)之意也。
——《中外监察制度简史》
材料二 美国首都华盛顿原是一片荒无人烟的灌木丛林。国会大厦位于全城最高点“国会山”上,在其两侧分别是白宫和联邦最高法院。以建都时各州名称命名的15条大道由内向外辐射,覆盖全城。(如图)
材料三 所谓“五权”,是指除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之外,还有考试权和监察权。……孙中山看到了三权分立学说的不足:由议会掌管监察权,不利于权力的相互制约,容易造成 “议会专制”;没有明确的考试制度,导致“任用私人”和“盲从滥举”。……根据孙中山设计的五权宪法,中华民国中央政府由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和监察院组成,五院皆对国民大会负责。……他提出的五权分立、权能分治、以权治能等思想……构建了中国特色的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是孙中山宪政思想的伟大创新。
——王华的《制度设计中的创新与缺陷》
材料四 第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83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地方国家机关的干涉。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131条 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13条 宪法第五条增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
——习近平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
(1)据材料一,归纳汉武帝时期刺史制度的主要特点。(6分)
(2)根据材料二,指出华盛顿的城市布局体现了美国怎样的政治信仰?这种城市布局有什么社会教育意义?(10分)
(3)概括材料三的基本观点。评价孙中山宪政思想的历史与现实价值。(10分)
(4)根据材料四,你对新中国廉政建设有何认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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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在去私,私不去则公道亡”。廉政建设需要制约权力,进行制度创新。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武帝元封五年,初置部刺史。刺史班宣,周行郡国,省察治政,黜陟能否,断理冤狱。……(刺史)秩卑权重,以卑临尊……此大小相制 ,内外相维(相互制约平衡)之意也。
——《中外监察制度简史》
材料二 美国首都华盛顿原是一片荒无人烟的灌木丛林。国会大厦位于全城最高点“国会山”上,在其两侧分别是白宫和联邦最高法院。以建都时各州名称命名的15条大道由内向外辐射,覆盖全城。(如图)
材料三 所谓“五权”,是指除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之外,还有考试权和监察权。……孙中山看到了三权分立学说的不足:由议会掌管监察权,不利于权力的相互制约,容易造成 “议会专制”;没有明确的考试制度,导致“任用私人”和“盲从滥举”。……根据孙中山设计的五权宪法,中华民国中央政府由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和监察院组成,五院皆对国民大会负责。……他提出的五权分立、权能分治、以权治能等思想……构建了中国特色的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是孙中山宪政思想的伟大创新。
——王华的《制度设计中的创新与缺陷》
材料四 第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83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地方国家机关的干涉。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131条 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13条 宪法第五条增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
——习近平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
回答:
(1)据材料一,归纳汉武帝时期刺史制度的主要特点。
(2)根据材料二,指出华盛顿的城市布局体现了美国怎样的政治信仰?这种城市布局有什么社会教育意义?
(3)概括材料三的基本观点。评价孙中山宪政思想的历史与现实价值。
(4)根据材料四,你对新中国廉政建设有何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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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刺史是汉武帝元封五年始置,“刺”,检核问事之意刺史巡行郡县,分全国为十三州,刺史“周行郡国,省察治状,黜陟能否,断治冤狱,以六条问事”。“一条,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二条,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倍公向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三条,二千石不恤疑狱,风厉杀人,怒则任刑,喜则淫赏,烦扰刻暴,剥截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详讹言;四条,二千石选署不平,苟阿所爱,蔽贤宠;五条,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请托所监;六条,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正令也。”积久成制。
材料二 美国政府外部监督形式主要有:一、议会监督 议会制定基本法律,通过听证会等形式对行政机关的活动进行监督 二、 司法监督 法院的判例对审理同类安检具有约束力 三、 公众监督 法律要求行政机关要随时公开除法律规定应当保密之外的行政活动。美国政府内部监督形式主要有:一、联邦对州的监督 设立联邦执行机构,通多预算管理来实现对州的监督 二、行政考核 对本级政府所属各行政部门进行考核 三、独立检察官的监督 对各级行政监督 四、法制监督 开展行政法庭审判活动,听证办公室举行的听证等 五、程序监督 严格按照行政法规定的程序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西汉刺史制度在社会监督方面的主要作用。
(2)根据材料,概括美国行政监察制度的特点;与两汉刺史制度相比,指出美国近代的监察制度有何进步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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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汉武帝为了加强对地方的控制,创设了刺史制度,分全国为十三部,每部派一名刺史,周行郡国,代表中央负监察之责。这种监察权包括“省察治状,黜陟能否,断治冤狱”,以督察郡国守相、强宗豪右为宗旨。刺史部就是监察区,一个刺史部包括若干郡国。
——摘自樊树志著《国史概要》
材料二 西汉武帝时开始置司隶校尉,东汉复置司隶校尉,并扩大职权。司隶校尉不仅内察京师百官,并领一州,权力很大,封侯、外戚、三公以下,不论尊卑,无所不纠。东汉全国共分十三州(部),每州设刺史一人,秩六百石,其职权在西汉的基础上,将地方选举劾奏之权也转归刺史。到东汉中后期,刺史逐渐获得地方行政权和领兵权。
——摘编自朱绍侯等主编《中国古代史》
材料三 洪武十年(1377)明太祖诏遣监察御史巡按州县,名为巡按御史。洪熙元年(1425)又定巡按以八月出巡,“大事奏裁,小事立断”,权力很大,管辖的范围也很广。洪武时,为巡察风纪和处理地方突发事件,派遣亲信、重臣带宪衔出巡,谓之巡抚。永乐以后,由临时差遣向专设过渡,成为固定官职,并逐步演变为地方军政长官,其以监察为主的职能也发生了变化。
宣德十年(1435)罢交阯道,始定为十三道(按当时的行政区划设),置按察司,设按察使分别掌管地方监察事务。在地方上,提刑按察司为省级执法机构,同时朝廷派出的各道监察御史、巡按御史等都要参与地方要案的审理,违枉者,御史、按察司纠劾。十三道监察御史不仅监察地方,而且还协管两京、两直隶各行政机构,稽察在京大小衙门的各类档案文件,监控范围涉及一切政务。外官(即地方官)三年一次进京朝觐,由巡按御史及按察司综合考察其为政功过,以定黜陟。
——摘编自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汉、明两代监察制度有何相似之处?(14分)
(2)综上并结合所学知识,以汉、明两代为例,评价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作用。(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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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官职中符合《汉书》记载某一官员“周行郡国,省察治状,黜陟能否,断治冤狱……”情形的是
A.丞相 B.郡守 C.州牧 D.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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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官典职仪》云:“刺史班宣,周行郡国,省察治状,黜陟能否,断治冤狱,以六条问事,非条所问,即不省。”由此可知,“刺史”的主要职权不包括
A. 考察吏治
B. 奖惩官吏
C. 监察民众
D. 决断冤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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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表是不同史籍关于汉代刺史的记载。据此能够认定的历史史实是,汉代刺史。
记载 | 出处 |
“诏书旧典,刺史班宣,周行列国,省察治状,黜陟能否,断治冤狱,以六条问事,非条所问,即不省” | 《汉书》 |
“武帝元丰五年,初分十三州,刺史假印绶,有常治所……到所部,郡国各谴一吏迎之界上,所察六条” | 《汉旧仪》 |
“孝武之末,始置刺史,监纠非法,不过六条,传车周流,匪有定镇” | 《后汉书》 |
A. 位卑权重
B. 行使监察职责
C. 居无常所
D. 权限不断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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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武帝时,刺史能够“周行郡国,省察治状,黜陟能否。断治冤狱”。东汉时有诏书云:”刺史二千石”,又常刺史兼领兵作战之事。由此可以看出当时
A. 刺史的权力有扩大趋向
B. 东汉时刺史失去监察职权
C. 西汉朝刺史的职权变化无常
D. 刺史的监察对象为各级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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