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第二条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第五条中华民国国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
第六条人民得享有下列之自由权……
第十六条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
第二十九条临时大总统、副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之,以总员四分之三以上之出席,得票满投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者为当选。
第三十条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
第四十一条临时大总统受参议院弹劾后,由最高法院全院审判官互选九人,组织特别法庭审判之。
第四十三条国务总理及各总长,均称为国务员。
第四十五条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第四十八条法院以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之法官组织之。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912年3月11日公布)
(1)上述材料反映了启蒙思想家的哪些思想?分析《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的重要意义。
(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制定过程中参照了美国宪法,但在权力结构上作了一些调整。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它对权力结构所作的调整。
高三历史非选择题中等难度题
(15分)【历史——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相关问题:
材料一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使之。……临时大总统、副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之。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法院依法律审判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
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四分之三以上出席,出席员三分之二以上可决弹劾之。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二 第十四条:大总统为国家元首,总揽统治权。
第十五条:大总统代表中华民国。
第十八条: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及预算案于立法院。
第二十一条:大总统制定官制、官规。大总统任免文武百官。
第二十三条:大总统为陆海军大元帅,统率全国陆海军。
第三十九条:行政以大总统为首长,置国务卿一人赞襄之。
第四十四条:司法以大总统任命之法官组织法院行之。
第四十九条:参议院应大总统之咨询,审议重要政务。
——《中华民国约法》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临时约法》规定的立国根本原则和政体是什么?这具有什么进步意义?(8分)
(2)根据以上信息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临时约法》和《中华民国约法》的认识。(7分)
高三历史综合题极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选修2─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第二条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第五条 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
第六条 人民得享有下列之自由权……
第十六条 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
第二十九条 临时大总统,副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之,以总员四分之三以上之出席,得票满投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者为当选。
第三十条 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
第四十一条 临时大总统受参议院弹劾后,由最高法院全院审判宫互选九人,组织特别法庭审判之。
第四十三条 国务总理及各总长,均称为国务员。
第四十五条 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第四十八条 法院以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之法官组织之。……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912年3月11日公布
(1)上述材料反映了启蒙思想家的哪些思想?分析《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的重要意义。(8分)
(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制定过程中参照了美国宪法,但在权力结构上作了一些调整。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它对权力结构作了哪些调整?其目的是什么?(8分)
高三历史综合题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第二条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第五条中华民国国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
第六条人民得享有下列之自由权……
第十六条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
第二十九条临时大总统、副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之,以总员四分之三以上之出席,得票满投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者为当选。
第三十条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
第四十一条临时大总统受参议院弹劾后,由最高法院全院审判官互选九人,组织特别法庭审判之。
第四十三条国务总理及各总长,均称为国务员。
第四十五条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第四十八条法院以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之法官组织之。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912年3月11日公布)
(1)上述材料反映了启蒙思想家的哪些思想?分析《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的重要意义。
(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制定过程中参照了美国宪法,但在权力结构上作了一些调整。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它对权力结构所作的调整。
高三历史非选择题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回答问题。(10分)
材料一:《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国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国民依法享有人身、财产、言论、出版、集会、信仰等自由;参议院由各地选派的参议员组成,行使立法权;由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和国务员行使行政权;法院由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任命的法官组成,行使司法权。
材料二:著名作家老舍的《茶馆》中有这段对白:
王淑芬:(看李三的辫子碍事)三爷,咱的茶馆改了良,你的小辫子也该剪了吧!
李三:改良!改良!越改越凉,冰凉!
李三:哼!皇上没了,总算大改良吧?可是改来改去,袁世凯还要做皇上。袁世凯死后,天下大乱,今儿打个炮,明儿个关城,改良?哼!我还留我的小辫子,万一把皇上改过来呢?
(1)分析材料一中《临时约法》颁布的意义有哪些?(2分)
(2)综合材料,说明王淑芬与李三的对白反映了当时中国怎样的社会现实? (4分)
(3)针对这样的社会现实,中国近代史上的资产阶级在思想方面还做了哪些努力?(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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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15分)
材料一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使之。……临时大总统、副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之。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法院依法律审判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
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四分之三以上出席,出席员三分之二以上可决弹劾之。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二 第十四条:大总统为国家元首,总揽统治权。
第十五条:大总统代表中华民国。
第十八条: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及预算案于立法院。
第二十一条:大总统制定官制、官规。大总统任免文武百官。
第二十三条:大总统为陆海军大元帅,统率全国陆海军。
第三十九条:行政以大总统为首长,置国务卿一人赞襄之。
第四十四条:司法以大总统任命之法官组织法院行之。
第四十九条:参议院应大总统之咨询,审议重要政务。
——《中华民国约法》
(1)根据材料一,《临时约法》规定的立国根本原则和政体是什么?这具有什么进步意义?(8分)
(2)根据以上信息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临时约法》和《中华民国约法》的认识。(7分)
高三历史综合题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下列内容中,能够体现中华民国国家性质的是
①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
②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③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
④中华民国国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
A. ①②④
B. ①②③
C. ②③④
D. ①②③④
高三历史单选题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下列内容中,不能体现中华民国国家性质的是( )
A.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
B.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C.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
D.中华民国国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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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说“三民主义”的含义就是“国家是人民所共有,政治是人民所共管,利益是人民所共享”。下列《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条款中,体现“政治是人民所共管”的是
A.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B. 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
C. 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D. 法院以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之法官组织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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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材料一
第一条 中华民国基于三民主义,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国。
第二条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第七条 中华民国人民,无分男女、宗教、种族、阶级、党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八条 人民身体之自由应予保障。
第二五条 国民大会依本宪法之规定,代表全国国民行使政权。
第二七条 国民大会之职权如左:
第三五条 总统为国家元首,对外代表中华民国。
第三七条 总统依法公布法律,发布命令,须经行政院院长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长及有关部会首长之副署。
第五三条 行政院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
第五四条 行政院设院长、副院长各一人,各部会首长若干人及不管部会之政务委员若干人。
第五五条 行政院院长由总统提名,经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第六二条 立法院为国家最高立法机关,由人民选举之立法委员组织之,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权。
第七七条 司法院为国家最高司法机关,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之审判及公务员之惩戒。
第七九条 司法院设院长、副院长各一人,由总统提名,经监察院同意任命之。
第八三条 考试院为国家最高考试机关,掌理考试、任用、铨叙、考绩、纪律、升迁、保障、褒奖、抚恤、退休、养老等事项。
第八四条 考试院设院长、副院长各一人,考试委员若干人,由总统提名,经监察院同意任命之。
——摘自1946年《中华民国宪法》
材料二 他说:现在共产党“最成功的一点便是向国际上宣传,说本党一党专政,实行独裁,说这次国民大会是一党的会议,必将制定法西斯宪法。这种错误的观念,以讹传讹,已经深入外人心理,使政府在外交上的运用,处于很不利的地位,而增加许多困难。我们现在召开国民大会制定宪法,就是要用事实来打破共产党的宣传,使共产党无法借口,使国际舆论明嘹本党实行民主的真诚”
——蒋介石:《本党对国民大会和宪法问题应有的态度》
(1)据材料一指出1946年《中华民国宪法》体现了哪些民主原则?(6分)
(2)依据材料二结合所学知识,说明蒋介石接受这部宪法的原因。这都宪法实施的结果如何?(9分)
高三历史综合题极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下列孙中山的民族主义主张在今天仍具现实意义的是①“联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奋斗”②“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③“驱除鞑虏之后,光复我民族的国家”④“异种残之,外邦逼之,民族主义……殆不可以须臾缓”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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