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宪法所规定的立法权,全属合众国的国会,国会由一个参议院和一个众议院组成……行政权力赋予美利坚合众国总统……合众国的司法权属于一个最高法院以及由国会随时下令设立的低级法院。”美国1787年宪法中的上述条款,主要体现了下列哪位思想家的主张?
A. 伏尔泰
B. 狄德罗
C. 孟德斯鸠
D. 康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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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宪法所规定的立法权,全属合众国的国会,国会由一个参议院和一个众议院组成……行政权力赋予美利坚合众国总统……合众国的司法权属于一个最高法院以及由国会随时下令设立的低级法院。”美国1787年宪法中的上述条款,主要体现了下列哪位思想家的主张?
A. 伏尔泰
B. 狄德罗
C. 孟德斯鸠
D. 康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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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美国1787年宪法 第一条 第一款:本宪法所规定的立法权,全属合众国的国会,国会由一个参议院和一个众议院组成。 第二条 第一款:行政权力属于美利坚合众国总统。总统任期四年,总统和具有同样任期的副总统,应照下列手续选举。 第二款:总统有权缔结条约,但必须争取参议院的意见和同意,并须出席的参议员中的三分之二的人赞成。 第三条 第一款:合众国的司法权属于一个最高法院以及由国会随时下令未受立的低级法院 | 德意志帝国宪法 第十一条普鲁士国王享有德意志皇帝的尊称。皇帝在国际关系上为帝国的代表,以帝国的名义宣战与媾和,同外国缔结同盟及其他条约,委派并接受使节。 第十二款联邦议会与帝国议会的召集、开会、延会、闭会之权属于皇帝…… 第十五条联邦议会的主席职务及其事务的领导权属于由皇帝任命的帝国宰相…… 第二十一条帝国议会由秘密投票的普遍和直接选举产生的。 |
比较两份法律条文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其中一处不同,并分析出现这种不同的原因。(所指出的不同之处需明确清楚;原因可以一个或多个角度进行分析,观点明确,合理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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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本宪法所授予之立法权,均属于由参议院与众议院组成之合众国国会……众议院以各州人民每二年所选举之议员组成之……行政权属于美利坚合众国大总统。大总统之任期为四年,同任副总统之任期亦然,大总统与副总统,应依照下列手续选举之……”
材料二 宪法规定立法权归于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的两院制议会。总统任期7年,是国家元首和军队的最高统帅……经参议院同意有权解散众议院。议会采取两院制,参议院通过间接选举产生,有权否决众议院通过的法律。
材料三 “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过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议会之选举应是自由的。”
材料四 第12条:“皇帝有权召集、召开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以及使议会延期或结束。”第15条:“由皇帝任命帝国宰相。第18条:(皇帝)“有创制法律之权。”
请回答:
(1)上述四段材料分别出自欧美国家的什么政治文献?
(2)以上材料反映了资本主义国家代议制的哪两种基本类型?
(3)对君主和议会的关系,材料3和材料4的规定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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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本宪法所授予之立法权,均属于由参议院与众议院组成之合众国国会……众议院以各州人民每二年所选举之议员组织之……行政权属于美利坚合众国大总统。大总统之任期为四年。同任副总统之任期亦然。大总统与副总统,应依照下列手续选举之……”
材料二 宪法规定立法权归于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的两院制议会。总统任期7年,是国家元首和军队的最高统帅……经参议院同意有权解散众议院。议会采取两院制.参议院通过间接选举产生,有权否决众议院通过的法律。
材料三 “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凡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过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议会议员之选举应是自由的。”
材料四 第12条:“皇帝有权召集、召开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以及使议会延期或结束。”第15条:“由皇帝任命帝国首相。”第18条:“(皇帝)有创制法律之权。”
请回答:
(1)上述四则材料分别出自欧美国家的什么政治文献?
(2)以上材料反映了资本主义国家代议制的哪两种基本类型?
(3)对君主和议会的关系,材料三和材料四的规定有什么不同?
(4)根据上述材料归纳,就大多数国家而言,资产阶级代议制具有哪些特征?你有何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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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本宪法所制定的立法权,均属于合众国国会……行玫权力赋予美利坚合众国总统……总统由选民间接选举产生。合众国的司法权属于一个最高法院以及由国会随时下令设立的低级法院。
材料二 1912年颁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员行使之,临时大总统、副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之,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干涉……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
(1)根据材料一和所学知识,指出美国联邦政府的权力分配有何特点?体现了哪一位启蒙思想家的主张?
(2)很据材料二和所学知识,概括《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体现了哪些原则?在近代中国民主法制建设中有何重要地位?
(3)根据以上材料和所学知识,分析《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和美国1787年宪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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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第一条,第一项,本宪法所授立法权,均属于由参议院与众议院组成之国会。……第七项,凡通过众议院及参议院之法案,应于成为法律前呈于合众国大总统。大总统如批准该项法案,即应签署之,否则退还之。……第二条,第一项,行政权属于美利坚合众国大总统,大总统任期为四年。……第三条,第一项,合众国之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及其国会随时制定与设立之低级法院。最高法院与低级法院之法官非玩忽职守,得终身任职。……”
——引自1787年《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材料二:“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人民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讯、信仰等自由;……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四分之三以上出席,出席员三分之二以上之可决弹劾之。……”
——引自《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三: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为工农社会主义国家。苏联之经济基础为社会主义经济体系及社会主义生产工具与生产资料所有制。苏联社会主义所有制表现为两种形式:国家财产(全民财产);合作化集体农庄财产(各集体农庄财产、各合作社财产)。
──《1936年苏联宪法》
材料四: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的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一律平等。……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现在主要有下列各种:国家所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合作杜所有制,即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个体劳动者所有制;资本家所有制。第六条,国营经济是全民所有制的社会主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领导力量和国家实现社会主义改造的物质基础,国家保证优先发展国营经济。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比较材料二和材料一,两个文件在国家权力机构的设置上和体现的政体上有何相同点?其意义何在?(4分)
(2)比较材料四和材料二,两个文件反映的政权性质有何不同?在维护民主权利方面哪一个文件的作用更大?说明理由。(7分)
(3)比较材料三和材料四,在这两个宪法的影响下,两国形成的政治经济体制有何共同点?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这种体制对民主法制建设有何负面影响?我们应吸取怎样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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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分)下列材料分别摘自17世纪末和19世纪后期欧美四大国的历史文献。
材料一 “本宪法所授与之立法权,均属于由参议院与众议院组成之合众国国会。众议院以各州人民每两年所选举之议员组织之……行政权属于合众国大总统。大总统之任期为四年……应依照手续选举之。”
材料二 “宪法规定立法权归于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的两院制议会。总统任期7年,是国家元首和军队的最高统帅……经参议院同意有权解散众议院。议会采取两院制,参议院通过间接选举产生,有权否决众议院通过的法律。”
材料三 “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未经议会准许……超过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议会之选举应是自由的。”
材料四 宪法第15条:“由皇帝任命帝国首相”;第18条:(皇帝)“有创制法律之权”;第12条:“皇帝有权召集、召开联邦议会和帝国国会,以及使议会延期或结束。”“帝国国会按普遍、平等的选举法选举产生。”
请回答:
(1)上述四段材料分别出自欧美四国的政治文献,按照顺序写出四国的政治文献的名称。 8分
(2)以上材料反映出资本主义国家代议制的哪两种基本类型?并指出建立代议制的不同方式。 8分
(3)从国家元首产生上看,材料一和材料二有何不同?对于君主和议会的关系,材料三和材料四规定有什么不同点? 8分
(4)你认为西方近代民主制度中,有哪些值得我们今天借鉴的地方?请说明。 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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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是反映社会发展变化的一些文献,它们出现的先后顺序是
①“摆脱了农奴制依附关系的农民可以享有农村自由居民的各种权利,包括居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
②“本宪法所规定的立法权,全属合众国的国会,国会由一个参议院和一个众议院组成。行政权力赋予合众国总统,总统任期四年。”
③“共产党人不屑隐瞒自己的观点和意图。他们公开宣布:他们的目的只有用暴力推翻全部现存的资本主义制度才能达到。”
④“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A. ①③②④ B. ④②③① C. ③④①② D. ④①②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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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各项较为突出体现了1787年美国宪法制宪原则的是( )
①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
②联邦法院有权审查行政和立法的行为
③ 国会可用2/3的多数推翻总统对国会法案的否决
④ 众议院有弹劾总统,副总统的权力
A.①② | B.③④ | C.①②③ | D.①②③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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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封驳就是封还君主失宜的诏令而不下行,驳正臣下有误的奏章而不呈递,其中包含了对公文权力运行的审查与监督,驳正违失指对中央及地方官员的权力监察。北宋前期通过银台封驳司主管公文的传递、审查、新闻发布和档案的整理留存等,是公文传递审查权和封驳权的合一,机密公文必须要经过此机构的审查才能发送,皇帝的诏命、宰相和枢密的公文都要经过此机构的审查,才能发放有关部门执行。
——孟宪玉《宋代封驳制度权力制约的精神的当代价值》
材料二 美国宪法设计了一个不允许任何权力分支部门掌握全部政府权力,同时又能整体而有效地推进政府工作的权力关系模式。它规定国会有权要求总统条陈政策以备审议,有权建议、批准总统对其所属行政官员的任命,有权批准总统对外缔结的条约等,从而体现了国会对总统的制约。……同时,美国宪法还规定了总统对国会的制约。表现在:总统有立法发掘权,副总统兼任参议院议长,对立法机关的活动产生一定的影响。
——《论权力制约原则》
(1)根据材料一,概括宋代封驳制度的内容和作用。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美国宪法设计权力制约的理论依据和特点。
(3)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宋代封驳制度与美国权力制约的主要不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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