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唐律疏议》是唐高宗永徽年间完成的法典,是唐律的典型代表。据《旧唐书·刑法志》记载,唐太宗贞观年间有同州人房强,弟弟在岷州任统军,因为谋反伏诛;按照当时的法律,房强应当因为连坐处死。太宗得知此案,怜悯其将死,于是对大臣们说:“因为风俗教化未能博施,所以如今仍然需要刑典。这不是庶人的过错,怎么能因此滥施重刑呢?这更显得君主不德。……怎么能不察其原本而一概加以诛罚呢,这违反了恤刑而重人命的原则。”这对《唐律疏议》的修订产生了影响,如将原《贞观律·名例篇》中的“言理切害”,更为“情理切害”。后来以其为代表的法律体系亦被宋元明清所继承,在东亚被其他国家所接受。
——摘编自陶舒亚《中国法制史》等
材料二 《法学阶梯》是罗马法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在位期间(公元527—公元565年)编写的一部法学教科书。书名取自罗马帝国鼎盛时期大法学家盖尤斯(Gaius).保罗(Pau1us),乌尔比安(U1pianus)以及其他法学家弗洛伦丁(F1orentinus)和马其安(Marcienus)的同名著作。简要阐明了法学原理,如“正义是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的这种坚定而恒久的愿望”,“奴役是违背自然法的(因为根据自然法,一切人生而自由)”。但《法学阶梯》随着罗马帝国的分治和西罗马帝国的灭亡,逐渐湮没在欧洲中世纪的历史中,直到人类走出中世纪迈向近代时,其命运又发生了变化。
——摘编自徐国栋译《法学阶梯》等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唐律.罗马法的立法思想,并指出它们产生的背景。
(2)结合材料和所学知识,简析近代以前两部法律命运不同的原因。
高三历史综合题简单题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唐律疏议》是唐高宗永徽年间完成的法典,是唐律的典型代表。据《旧唐书·刑法志》记载,唐太宗贞观年间有同州人房强,弟弟在岷州任统军,因为谋反伏诛;按照当时的法律,房强应当因为连坐处死。太宗得知此案,怜悯其将死,于是对大臣们说:“因为风俗教化未能博施,所以如今仍然需要刑典。这不是庶人的过错,怎么能因此滥施重刑呢?这更显得君主不德。……怎么能不察其原本而一概加以诛罚呢,这违反了恤刑而重人命的原则。”这对《唐律疏议》的修订产生了影响,如将原《贞观律·名例篇》中的“言理切害”,更为“情理切害”。后来以其为代表的法律体系亦被宋元明清所继承,在东亚被其他国家所接受。
——摘编自陶舒亚《中国法制史》等
材料二 《法学阶梯》是罗马法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在位期间(公元527-公元565年)编写的一部法学教科书。书名取自罗马帝国鼎盛时期大法学家盖尤斯(Gaius)、保罗(Paulus),乌尔比安(Ulpianus)以及其他法学家弗洛伦丁(Florentinus)和马其安(Marcienus)的同名著作。简要阐明了法学原理,如“正义是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的这种坚定而恒久的愿望”,“奴役是违背自然法的(因为根据自然法,一切人生而自由)”。但《法学阶梯》随着罗马帝国的分治和西罗马帝国的灭亡,逐渐
湮没在欧洲中世纪的历史中,直到人类走出中世纪迈向近代时,其命运又发生了变化。
——摘编自徐国栋译《法学阶梯》等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唐律、罗马法的立法思想,并指出它们产生的背景。
(2)结合材料和所学知识,指出近代以前两部法律的不同命运,简析主要原因。
高三历史材料分析题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唐律疏议》是唐高宗永徽年间完成的法典,是唐律的典型代表。据《旧唐书·刑法志》记载,唐太宗贞观年间有同州人房强,弟弟在岷州任统军,因为谋反伏诛;按照当时的法律,房强应当因为连坐处死。太宗得知此案,怜悯其将死,于是对大臣们说:“因为风俗教化未能博施,所以如今仍然需要刑典。这不是庶人的过错,怎么能因此滥施重刑呢?这更显得君主不德。……怎么能不察其原本而一概加以诛罚呢,这违反了恤刑而重人命的原则。”这对《唐律疏议》的修订产生了影响,如将原《贞观律·名例篇》中的“言理切害”,更为“情理切害”。后来以其为代表的法律体系亦被宋元明清所继承,在东亚被其他国家所接受。
——摘编自陶舒亚《中国法制史》等
材料二 《法学阶梯》是罗马法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在位期间(公元527—公元565年)编写的一部法学教科书。书名取自罗马帝国鼎盛时期大法学家盖尤斯(Gaius)、保罗(Pau1us),乌尔比安(U1pianus)以及其他法学家弗洛伦丁(F1orentinus)和马其安(Marcienus)的同名著作。简要阐明了法学原理,如“正义是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的这种坚定而恒久的愿望”,“奴役是违背自然法的(因为根据自然法,一切人生而自由)”。但《法学阶梯》随着罗马帝国的分治和西罗马帝国的灭亡,逐渐湮没在欧洲中世纪的历史中,直到人类走出中世纪迈向近代时,其命运又发生了变化。
——摘编自徐国栋译《法学阶梯》等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唐律、罗马法的立法思想,并指出它们产生的背景。
(2)结合材料和所学知识,指出近代以前两部法律的不同命运,简析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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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唐律疏议》是唐高宗永徽年间完成的法典,是唐律的典型代表。据《旧唐书·刑法志》记载,唐太宗贞观年间有同州人房强,弟弟在岷州任统军,因为谋反伏诛;按照当时的法律,房强应当因为连坐处死。太宗得知此案,怜悯其将死,于是对大臣们说:“因为风俗教化未能博施,所以如今仍然需要刑典。这不是庶人的过错,怎么能因此滥施重刑呢?这更显得君主不德。……怎么能不察其原本而一概加以诛罚呢,这违反了恤刑而重人命的原则。”这对《唐律疏议》的修订产生了影响,如将原《贞观律·名例篇》中的“言理切害”,更为“情理切害”。后来以其为代表的法律体系亦被宋元明清所继承,在东亚被其他国家所接受。
——摘编自陶舒亚《中国法制史》等
材料二 《法学阶梯》是罗马法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在位期间(公元527—公元565年)编写的一部法学教科书。书名取自罗马帝国鼎盛时期大法学家盖尤斯(Gaius)、保罗(Pau1us),乌尔比安(U1pianus)以及其他法学家弗洛伦丁(F1orentinus)和马其安(Marcienus)的同名著作。简要阐明了法学原理,如“正义是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的这种坚定而恒久的愿望”,“奴役是违背自然法的(因为根据自然法,一切人生而自由)”。但《法学阶梯》随着罗马帝国的分治和西罗马帝国的灭亡,逐渐湮没在欧洲中世纪的历史中,直到人类走出中世纪迈向近代时,其命运又发生了变化。
——摘编自徐国栋译《法学阶梯》等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唐律、罗马法的立法思想,并指出它们产生的背景。
(2)结合材料和所学知识,简析近代以前两部法律命运不同的原因。
高三历史综合题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唐律疏议》是唐高宗永徽年间完成的法典,是唐律的典型代表。据《旧唐书·刑法志》记载,唐太宗贞观年间有同州人房强,弟弟在岷州任统军,因为谋反伏诛;按照当时的法律,房强应当因为连坐处死。太宗得知此案,怜悯其将死,于是对大臣们说:“因为风俗教化未能博施,所以如今仍然需要刑典。这不是庶人的过错,怎么能因此滥施重刑呢?这更显得君主不德。……怎么能不察其原本而一概加以诛罚呢,这违反了恤刑而重人命的原则。”这对《唐律疏议》的修订产生了影响,如将原《贞观律·名例篇》中的“言理切害”,更为“情理切害”。后来以其为代表的法律体系亦被宋元明清所继承,在东亚被其他国家所接受。
——摘编自陶舒亚《中国法制史》等
材料二 《法学阶梯》是罗马法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在位期间(公元527—公元565年)编写的一部法学教科书。书名取自罗马帝国鼎盛时期大法学家盖尤斯(Gaius).保罗(Pau1us),乌尔比安(U1pianus)以及其他法学家弗洛伦丁(F1orentinus)和马其安(Marcienus)的同名著作。简要阐明了法学原理,如“正义是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的这种坚定而恒久的愿望”,“奴役是违背自然法的(因为根据自然法,一切人生而自由)”。但《法学阶梯》随着罗马帝国的分治和西罗马帝国的灭亡,逐渐湮没在欧洲中世纪的历史中,直到人类走出中世纪迈向近代时,其命运又发生了变化。
——摘编自徐国栋译《法学阶梯》等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唐律.罗马法的立法思想,并指出它们产生的背景。
(2)结合材料和所学知识,简析近代以前两部法律命运不同的原因。
高三历史综合题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唐律疏议》是唐高宗永徽年间完成的法典,是唐律的典型代表。据《旧唐书·刑法志》记载,唐太宗贞观年间有同州人房强,弟弟在岷州任统军,因为谋反伏诛;按照当时的法律,房强应当因为连坐处死。太宗得知此案,怜悯其将死,于是对大臣们说:“因为风俗教化未能博施,所以如今仍然需要刑典。这不是庶人的过错,怎么能因此滥施重刑呢?这更显得君主不德。……怎么能不察其原本而一概加以诛罚呢,这违反了恤刑而重人命的原则。”这对《唐律疏议》的修订产生了影响,如将原《贞观律·名例篇》中的“言理切害”,更为“情理切害”。后来以其为代表的法律体系亦被宋元明清所继承,在东亚被其他国家所接受。
——摘编自陶舒亚《中国法制史》等
材料二《法学阶梯》是罗马法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在位期间(公元527—公元565年)编写的一部法学教科书。书名取自罗马帝国鼎盛时期大法学家盖尤斯(Gaius)、保罗(Pau1us),乌尔比安(U1pianus)以及其他法学家弗洛伦丁(F1orentinus)和马其安(Marcienus)的同名著作。简要阐明了法学原理,如“正义是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的这种坚定而恒久的愿望”,“奴役是违背自然法的(因为根据自然法,一切人生而自由)”。但《法学阶梯》随着罗马帝国的分治和西罗马帝国的灭亡,逐渐湮没在欧洲中世纪的历史中,直到人类走出中世纪迈向近代时,其命运又发生了变化。
——摘编自徐国栋译《法学阶梯》等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唐律、罗马法的立法思想,并指出它们产生的背景。
结合材料和所学知识,简析近代以前两部法律命运不同的原因。
高三历史连线题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唐律疏议》是唐高宗永徽年间完成的法典,是唐律的典型代表。据《旧唐书·刑法志》记载,唐太宗贞观年间有同州人房强,弟弟在岷州任统军,因为谋反伏诛;按照当时的法律,房强应当因为连坐处死。太宗得知此案,怜悯其将死,于是对大臣们说:“因为风俗教化未能博施,所以如今仍然需要刑典。这不是庶人的过错,怎么能因此滥施重刑呢?这更显得君主不德。……怎么能不察其原本而一概加以诛罚呢,这违反了恤刑而重人命的原则。”这对《唐律疏议》的修订产生了影响,如将原《贞观律·名例篇》中的“言理切害”,更为“情理切害”。后来以其为代表的法律体系亦被宋元明清所继承,在东亚被其他国家所接受。
——摘编自陶舒亚《中国法制史》等
材料二《法学阶梯》是罗马法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在位期间(公元527—公元565年)编写的一部法学教科书。书名取自罗马帝国鼎盛时期大法学家盖尤斯、保罗、乌尔比安以及其他法学家弗洛伦丁和马其安的同名著作。简要阐明了法学原理,如“正义是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的这种坚定而恒久的愿望”,“奴役是违背自然法的(因为根据自然法,一切人生而自由)”。但《法学阶梯》随着罗马帝国的分治和西罗马帝国的灭亡,逐渐湮没在欧洲中世纪的历史中,直到人类走出中世纪迈向近代时,其命运又发生了变化。
——摘编自徐国栋译《法学阶梯》等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唐律、罗马法的立法思想,分别指出它们产生的历史背景。
(2)结合材料和所学知识,简析近代以前两部法律命运不同的原因。
高三历史非选择题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唐律疏议》是唐高宗永徽年间完成的法典,是唐律的典型代表。据《旧唐书·刑法志》记载,唐太宗贞观年间有同州人房强,弟弟在岷州任统军,因为谋反伏诛;按照当时的法律,房强应当因为连坐处死。太宗得知此案,怜悯其将死,于是对大臣们说:“因为风俗教化未能博施,所以如今仍然需要刑典。这不是庶人的过错,怎么能因此滥施重刑呢?这更显得君主不德。……怎么能不察其原本而一概加以诛罚呢,这违反了恤刑而重人命的原则。”这对《唐律疏议》的修订产生了影响,如将原《贞观律·名例篇》中的“言理切害”,更为“情理切害”。后来以其为代表的法律体系亦被宋元明清所继承,在东亚被其他国家所接受。
——摘编自陶舒亚《中国法制史》等
材料二
《法学阶梯》是罗马法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在位期间(公元527—公元565年)编写的一部法学教科书。书名取自罗马帝国鼎盛时期大法学家盖尤斯(Gaius)、保罗(Pau1us),乌尔比安(U1pianus)以及其他法学家弗洛伦丁(F1orentinus)和马其安(Marcienus)的同名著作。简要阐明了法学原理,如“正义是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的这种坚定而恒久的愿望”,“奴役是违背自然法的(因为根据自然法,一切人生而自由)”。但《法学阶梯》随着罗马帝国的分治和西罗马帝国的灭亡,逐渐湮没在欧洲中世纪的历史中,直到人类走出中世纪迈向近代时,其命运又发生了变化。
——摘编自徐国栋译《法学阶梯》等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唐律、罗马法的立法思想,并指出它们产生的背景
(2)结合材料和所学知识,简析近代以前两部法律命运不同的原因。
高三历史综合题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唐律疏议》是唐高宗永徽年间完成的法典,是唐律的典型代表。据《旧唐书·刑法志》记载,唐太宗贞观年间有同州人房强,弟弟在岷州任统军,因为谋反伏诛;按照当时的法律,房强应当因为连坐处死。太宗得知此案,怜悯其将死,于是对大臣们说:“因为风俗教化未能博施,所以如今仍然需要刑典。这不是庶人的过错,怎么能因此滥施重刑呢?这更显得君主不德。……怎么能不察其原本而一概加以诛罚呢,这违反了恤刑而重人命的原则。”这对《唐律疏议》的修订产生了影响,如将原《贞观律·名例篇》中的“言理切害”,更为“情理切害”。后来以其为代表的法律体系亦被宋元明清所继承,在东亚被其他国家所接受。
——陶舒亚《中国法制史》等
材料二《法学阶梯》是罗马法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在位期间(公元527~565年)编写的一部法学教科书,书名取自罗马帝国鼎盛时期大法学家盖尤斯、保罗、乌尔比安以及其他法学家弗洛伦丁和马其安的同名著作。该书简要阐明了法学原理,如“正义是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的这种坚定而恒久的愿望”,“奴役是违背自然法的(因为根据自然法,一切人生而自由)”。但随着罗马帝国的分治和西罗马帝国的灭亡,《法学阶梯》逐渐湮没在欧洲中世纪的历史中,直到人类走出中世纪迈向近代时,其命运才发生了变化。
——徐国栋译《法学阶梯》等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唐律、罗马法的立法思想,并指出它们产生的背景。
(2)结合材料和所学知识,简析近代以前两部法律命运不同的原因。
高三历史材料分析题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宋代城市经济相当发达,餐饮业也随之繁荣起来。饮食业的繁荣呼唤监管政策同步发展,为此,宋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首先,《宋刑统》全文照录唐律条文,对民间脯肉市场进行了刑法规范。其次,配合禁榷品专管制度,对茶、盐等食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再次,为了规范商品经济的发展,对于非禁榷品的质量标准也作了明文规定,对打击假冒伪劣食品产生一定效果。
——摘编自潘荣华、杨芳《我国古代食品卫生监管经验与启示》
材料二 19世纪束20世纪初的美国食品掺假尤为严重。1901年,西奥多·罗斯福担任美国总统,他主张积极干预食品药品中存在的问题。社会上兴起了一场以中产阶级为主,有各阶级广泛参与的社会进步运动,新闻媒体发动了“黑幕揭发”运动,食品药品行业是其关注的重要对象。这些运动不仅给罗斯福总统提供了强大的支持,而且唤醒了广大的民众,最终加速了《纯净食品法》的出台,开启了是美国食品监管的“联邦化”序幕。
——摘编自吴强等《转型期关国食品法律法规研究》
材料三 19世纪后期,一些疾病随海外貿易传入中国。为防止大规模的传染病流行,20世纪20—30年代,主要商埠开展了一定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例如上海公共租界的工部局仿照英国,成立公共卫生处,逐步制定了一系列食品卫生法规,并建立了公众投诉制度。但只是在少数城市,如上海、广州、汉口等,才进行了专门性的食品卫生管理。
——摘编自陆文雪《上海工部局食品卫生管理研究《1898—1943》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宋代食品安全管理的影响,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美国《纯净食品法》成功出台的原因。
(3)根据材料二、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比较分析20世纪初中、美食品安全管理的异同。
高三历史材料分析题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从唐高祖到唐玄宗,经过一百年的制定、实践与不断修改,737年唐律作为法令最终完成。唐律共十二篇502条,开篇首先是相当于总则的“名例律”,其解释了“五刑(笞、杖、徙、流、死)”“十恶”(含侵犯朝廷和皇室的谋反、谋叛、谋大逆、大不敬,涉及家族伦理道德的恶逆、不孝、不睦、内乱,以及不义、不道共十种不可赦免的重罪)“八议”(对于皇族高官等的减刑规定)等内容及整个刑罚原理。此外是与国家统治相关的“卫禁律”“职制律”;关系到民众生活的“户婚律”“盗贼律”“斗讼律”等具体的刑罚规定。与唐律同样,作为支持唐朝完备制度和统治理念的行政执法文书,唐令的水准之高,在当时的世界独一无二。作为隋唐国家的制度,方方面面的所有事项都在其令文中作了明文规定。然而,虽有明文规定,但制度与现实、法令原则与实际运用等之间存在若干差距。要统治如此辽阔的国土和众多人口,因地制宜实行弹性政策是必要的。正因为唐代具有那样一种柔软变化的结构,才使得唐代这样一个时代变得更加丰富多彩,更具魅力。
―――摘自《绚烂的世界帝国》
材料二 君上大权
三、钦定颁行法律及发交议案之权。凡法律虽经议院议决,而未奉诏命批准颁布者,不能见诸施行。
十、总揽司法权。委任审判衙门、遵钦定法律行之,不以诏令随时更改。
十一、发命令及使发命令之权。惟已定之法律,非交议院协赞奏经钦定时,不以命令更改废止。法律为君上实行司法权之用,命令为君上实行行政权之用,两权分立,故不以命令改废法律。
十二、在议院闭会时,遇有紧急之事,得发代法律之诏令,并得以诏令筹措必需之财用。惟至次年会期,须交议院协议。
附臣民权利义务(其细目当于宪法起草时酌定)
二、臣民于法律范围以内,所有言论、著作、出版及集会、结社等事,均准其自由。
三、臣民非按照法律所定,不加以逮捕、监禁、处罚。
六、臣民之财产及居民,无故不加侵扰。
―――节选自1908年《钦定宪法大纲》
(1)根据材料一,概括唐朝律令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 简要评述《钦定宪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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