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唐律疏议》是唐高宗永徽年间完成的法典,是唐律的典型代表。据《旧唐书·刑法志》记载,唐太宗贞观年间有同州人房强,弟弟在岷州任统军,因为谋反伏诛;按照当时的法律,房强应当因为连坐处死。太宗得知此案,怜悯其将死,于是对大臣们说:“因为风俗教化未能博施,所以如今仍然需要刑典。这不是庶人的过错,怎么能因此滥施重刑呢?这更显得君主不德。……怎么能不察其原本而一概加以诛罚呢,这违反了恤刑而重人命的原则。”这对《唐律疏议》的修订产生了影响,如将原《贞观律·名例篇》中的“言理切害”,更为“情理切害”。后来以其为代表的法律体系亦被宋元明清所继承,在东亚被其他国家所接受。
——陶舒亚《中国法制史》等
材料二《法学阶梯》是罗马法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在位期间(公元527~565年)编写的一部法学教科书,书名取自罗马帝国鼎盛时期大法学家盖尤斯、保罗、乌尔比安以及其他法学家弗洛伦丁和马其安的同名著作。该书简要阐明了法学原理,如“正义是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的这种坚定而恒久的愿望”,“奴役是违背自然法的(因为根据自然法,一切人生而自由)”。但随着罗马帝国的分治和西罗马帝国的灭亡,《法学阶梯》逐渐湮没在欧洲中世纪的历史中,直到人类走出中世纪迈向近代时,其命运才发生了变化。
——徐国栋译《法学阶梯》等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唐律、罗马法的立法思想,并指出它们产生的背景。
(2)结合材料和所学知识,简析近代以前两部法律命运不同的原因。
高三历史材料分析题简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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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唐律疏议》是唐高宗永徽年间完成的法典,是唐律的典型代表。据《旧唐书·刑法志》记载,唐太宗贞观年间有同州人房强,弟弟在岷州任统军,因为谋反伏诛;按照当时的法律,房强应当因为连坐处死。太宗得知此案,怜悯其将死,于是对大臣们说:“因为风俗教化未能博施,所以如今仍然需要刑典。这不是庶人的过错,怎么能因此滥施重刑呢?这更显得君主不德。……怎么能不察其原本而一概加以诛罚呢,这违反了恤刑而重人命的原则。”这对《唐律疏议》的修订产生了影响,如将原《贞观律·名例篇》中的“言理切害”,更为“情理切害”。后来以其为代表的法律体系亦被宋元明清所继承,在东亚被其他国家所接受。
——陶舒亚《中国法制史》等
材料二《法学阶梯》是罗马法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在位期间(公元527~565年)编写的一部法学教科书,书名取自罗马帝国鼎盛时期大法学家盖尤斯、保罗、乌尔比安以及其他法学家弗洛伦丁和马其安的同名著作。该书简要阐明了法学原理,如“正义是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的这种坚定而恒久的愿望”,“奴役是违背自然法的(因为根据自然法,一切人生而自由)”。但随着罗马帝国的分治和西罗马帝国的灭亡,《法学阶梯》逐渐湮没在欧洲中世纪的历史中,直到人类走出中世纪迈向近代时,其命运才发生了变化。
——徐国栋译《法学阶梯》等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唐律、罗马法的立法思想,并指出它们产生的背景。
(2)结合材料和所学知识,简析近代以前两部法律命运不同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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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 《唐律疏议》是唐高宗永徽年间完成的法典,是唐律的典型代表。据《旧唐书·刑法志》记载,唐太宗贞观年间有同州人房强,弟弟在岷州任统军,因为谋反伏诛;按照当时的法律,房强应当因为连坐处死。太宗得知此案,怜悯其将死,于是对大臣们说:“因为风俗教化未能博施,所以如今仍然需要刑典。这不是庶人的过错,怎么能因此滥施重刑呢?这更显得君主不德。……怎么能不察其原本而一概加以诛罚呢,这违反了恤刑而重人命的原则。”这对《唐律疏议》的修订产生了影响,如将原《贞观律·名例篇》中的“言理切害”,更为“情理切害”。后来以其为代表的法律体系亦被宋元明清所继承,在东亚被其他国家所接受。
——摘编自陶舒亚《中国法制史》等
材料二 《法学阶梯》是罗马法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在位期间(公元527-公元565年)编写的一部法学教科书。书名取自罗马帝国鼎盛时期大法学家盖尤斯(Gaius)、保罗(Paulus),乌尔比安(Ulpianus)以及其他法学家弗洛伦丁(Florentinus)和马其安(Marcienus)的同名著作。简要阐明了法学原理,如“正义是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的这种坚定而恒久的愿望”,“奴役是违背自然法的(因为根据自然法,一切人生而自由)”。但《法学阶梯》随着罗马帝国的分治和西罗马帝国的灭亡,逐渐
湮没在欧洲中世纪的历史中,直到人类走出中世纪迈向近代时,其命运又发生了变化。
——摘编自徐国栋译《法学阶梯》等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唐律、罗马法的立法思想,并指出它们产生的背景。
(2)结合材料和所学知识,指出近代以前两部法律的不同命运,简析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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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 《唐律疏议》是唐高宗永徽年间完成的法典,是唐律的典型代表。据《旧唐书·刑法志》记载,唐太宗贞观年间有同州人房强,弟弟在岷州任统军,因为谋反伏诛;按照当时的法律,房强应当因为连坐处死。太宗得知此案,怜悯其将死,于是对大臣们说:“因为风俗教化未能博施,所以如今仍然需要刑典。这不是庶人的过错,怎么能因此滥施重刑呢?这更显得君主不德。……怎么能不察其原本而一概加以诛罚呢,这违反了恤刑而重人命的原则。”这对《唐律疏议》的修订产生了影响,如将原《贞观律·名例篇》中的“言理切害”,更为“情理切害”。后来以其为代表的法律体系亦被宋元明清所继承,在东亚被其他国家所接受。
——摘编自陶舒亚《中国法制史》等
材料二 《法学阶梯》是罗马法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在位期间(公元527—公元565年)编写的一部法学教科书。书名取自罗马帝国鼎盛时期大法学家盖尤斯(Gaius)、保罗(Pau1us),乌尔比安(U1pianus)以及其他法学家弗洛伦丁(F1orentinus)和马其安(Marcienus)的同名著作。简要阐明了法学原理,如“正义是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的这种坚定而恒久的愿望”,“奴役是违背自然法的(因为根据自然法,一切人生而自由)”。但《法学阶梯》随着罗马帝国的分治和西罗马帝国的灭亡,逐渐湮没在欧洲中世纪的历史中,直到人类走出中世纪迈向近代时,其命运又发生了变化。
——摘编自徐国栋译《法学阶梯》等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唐律、罗马法的立法思想,并指出它们产生的背景。
(2)结合材料和所学知识,指出近代以前两部法律的不同命运,简析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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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 《唐律疏议》是唐高宗永徽年间完成的法典,是唐律的典型代表。据《旧唐书·刑法志》记载,唐太宗贞观年间有同州人房强,弟弟在岷州任统军,因为谋反伏诛;按照当时的法律,房强应当因为连坐处死。太宗得知此案,怜悯其将死,于是对大臣们说:“因为风俗教化未能博施,所以如今仍然需要刑典。这不是庶人的过错,怎么能因此滥施重刑呢?这更显得君主不德。……怎么能不察其原本而一概加以诛罚呢,这违反了恤刑而重人命的原则。”这对《唐律疏议》的修订产生了影响,如将原《贞观律·名例篇》中的“言理切害”,更为“情理切害”。后来以其为代表的法律体系亦被宋元明清所继承,在东亚被其他国家所接受。
——摘编自陶舒亚《中国法制史》等
材料二 《法学阶梯》是罗马法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在位期间(公元527—公元565年)编写的一部法学教科书。书名取自罗马帝国鼎盛时期大法学家盖尤斯(Gaius)、保罗(Pau1us),乌尔比安(U1pianus)以及其他法学家弗洛伦丁(F1orentinus)和马其安(Marcienus)的同名著作。简要阐明了法学原理,如“正义是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的这种坚定而恒久的愿望”,“奴役是违背自然法的(因为根据自然法,一切人生而自由)”。但《法学阶梯》随着罗马帝国的分治和西罗马帝国的灭亡,逐渐湮没在欧洲中世纪的历史中,直到人类走出中世纪迈向近代时,其命运又发生了变化。
——摘编自徐国栋译《法学阶梯》等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唐律、罗马法的立法思想,并指出它们产生的背景。
(2)结合材料和所学知识,简析近代以前两部法律命运不同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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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 《唐律疏议》是唐高宗永徽年间完成的法典,是唐律的典型代表。据《旧唐书·刑法志》记载,唐太宗贞观年间有同州人房强,弟弟在岷州任统军,因为谋反伏诛;按照当时的法律,房强应当因为连坐处死。太宗得知此案,怜悯其将死,于是对大臣们说:“因为风俗教化未能博施,所以如今仍然需要刑典。这不是庶人的过错,怎么能因此滥施重刑呢?这更显得君主不德。……怎么能不察其原本而一概加以诛罚呢,这违反了恤刑而重人命的原则。”这对《唐律疏议》的修订产生了影响,如将原《贞观律·名例篇》中的“言理切害”,更为“情理切害”。后来以其为代表的法律体系亦被宋元明清所继承,在东亚被其他国家所接受。
——摘编自陶舒亚《中国法制史》等
材料二 《法学阶梯》是罗马法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在位期间(公元527—公元565年)编写的一部法学教科书。书名取自罗马帝国鼎盛时期大法学家盖尤斯(Gaius).保罗(Pau1us),乌尔比安(U1pianus)以及其他法学家弗洛伦丁(F1orentinus)和马其安(Marcienus)的同名著作。简要阐明了法学原理,如“正义是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的这种坚定而恒久的愿望”,“奴役是违背自然法的(因为根据自然法,一切人生而自由)”。但《法学阶梯》随着罗马帝国的分治和西罗马帝国的灭亡,逐渐湮没在欧洲中世纪的历史中,直到人类走出中世纪迈向近代时,其命运又发生了变化。
——摘编自徐国栋译《法学阶梯》等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唐律.罗马法的立法思想,并指出它们产生的背景。
(2)结合材料和所学知识,简析近代以前两部法律命运不同的原因。
高三历史综合题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唐律疏议》是唐高宗永徽年间完成的法典,是唐律的典型代表。据《旧唐书·刑法志》记载,唐太宗贞观年间有同州人房强,弟弟在岷州任统军,因为谋反伏诛;按照当时的法律,房强应当因为连坐处死。太宗得知此案,怜悯其将死,于是对大臣们说:“因为风俗教化未能博施,所以如今仍然需要刑典。这不是庶人的过错,怎么能因此滥施重刑呢?这更显得君主不德。……怎么能不察其原本而一概加以诛罚呢,这违反了恤刑而重人命的原则。”这对《唐律疏议》的修订产生了影响,如将原《贞观律·名例篇》中的“言理切害”,更为“情理切害”。后来以其为代表的法律体系亦被宋元明清所继承,在东亚被其他国家所接受。
——摘编自陶舒亚《中国法制史》等
材料二《法学阶梯》是罗马法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在位期间(公元527—公元565年)编写的一部法学教科书。书名取自罗马帝国鼎盛时期大法学家盖尤斯(Gaius)、保罗(Pau1us),乌尔比安(U1pianus)以及其他法学家弗洛伦丁(F1orentinus)和马其安(Marcienus)的同名著作。简要阐明了法学原理,如“正义是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的这种坚定而恒久的愿望”,“奴役是违背自然法的(因为根据自然法,一切人生而自由)”。但《法学阶梯》随着罗马帝国的分治和西罗马帝国的灭亡,逐渐湮没在欧洲中世纪的历史中,直到人类走出中世纪迈向近代时,其命运又发生了变化。
——摘编自徐国栋译《法学阶梯》等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唐律、罗马法的立法思想,并指出它们产生的背景。
结合材料和所学知识,简析近代以前两部法律命运不同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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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唐律疏议》是唐高宗永徽年间完成的法典,是唐律的典型代表。据《旧唐书·刑法志》记载,唐太宗贞观年间有同州人房强,弟弟在岷州任统军,因为谋反伏诛;按照当时的法律,房强应当因为连坐处死。太宗得知此案,怜悯其将死,于是对大臣们说:“因为风俗教化未能博施,所以如今仍然需要刑典。这不是庶人的过错,怎么能因此滥施重刑呢?这更显得君主不德。……怎么能不察其原本而一概加以诛罚呢,这违反了恤刑而重人命的原则。”这对《唐律疏议》的修订产生了影响,如将原《贞观律·名例篇》中的“言理切害”,更为“情理切害”。后来以其为代表的法律体系亦被宋元明清所继承,在东亚被其他国家所接受。
——摘编自陶舒亚《中国法制史》等
材料二《法学阶梯》是罗马法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在位期间(公元527—公元565年)编写的一部法学教科书。书名取自罗马帝国鼎盛时期大法学家盖尤斯、保罗、乌尔比安以及其他法学家弗洛伦丁和马其安的同名著作。简要阐明了法学原理,如“正义是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的这种坚定而恒久的愿望”,“奴役是违背自然法的(因为根据自然法,一切人生而自由)”。但《法学阶梯》随着罗马帝国的分治和西罗马帝国的灭亡,逐渐湮没在欧洲中世纪的历史中,直到人类走出中世纪迈向近代时,其命运又发生了变化。
——摘编自徐国栋译《法学阶梯》等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唐律、罗马法的立法思想,分别指出它们产生的历史背景。
(2)结合材料和所学知识,简析近代以前两部法律命运不同的原因。
高三历史非选择题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唐律疏议》是唐高宗永徽年间完成的法典,是唐律的典型代表。据《旧唐书·刑法志》记载,唐太宗贞观年间有同州人房强,弟弟在岷州任统军,因为谋反伏诛;按照当时的法律,房强应当因为连坐处死。太宗得知此案,怜悯其将死,于是对大臣们说:“因为风俗教化未能博施,所以如今仍然需要刑典。这不是庶人的过错,怎么能因此滥施重刑呢?这更显得君主不德。……怎么能不察其原本而一概加以诛罚呢,这违反了恤刑而重人命的原则。”这对《唐律疏议》的修订产生了影响,如将原《贞观律·名例篇》中的“言理切害”,更为“情理切害”。后来以其为代表的法律体系亦被宋元明清所继承,在东亚被其他国家所接受。
——摘编自陶舒亚《中国法制史》等
材料二
《法学阶梯》是罗马法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在位期间(公元527—公元565年)编写的一部法学教科书。书名取自罗马帝国鼎盛时期大法学家盖尤斯(Gaius)、保罗(Pau1us),乌尔比安(U1pianus)以及其他法学家弗洛伦丁(F1orentinus)和马其安(Marcienus)的同名著作。简要阐明了法学原理,如“正义是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的这种坚定而恒久的愿望”,“奴役是违背自然法的(因为根据自然法,一切人生而自由)”。但《法学阶梯》随着罗马帝国的分治和西罗马帝国的灭亡,逐渐湮没在欧洲中世纪的历史中,直到人类走出中世纪迈向近代时,其命运又发生了变化。
——摘编自徐国栋译《法学阶梯》等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唐律、罗马法的立法思想,并指出它们产生的背景
(2)结合材料和所学知识,简析近代以前两部法律命运不同的原因。
高三历史综合题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阅读图文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魏晋南北朝时期重视门阀,有《百家谱》供吏部诠叙之用,“有司选举,必稽谱籍,而考其真伪”,以至于形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局面。
贞观年间,唐太宗认为门阀制度“既轻重失宜,理须改革”,应“刊正姓氏”,“不须论数世以前,止取今日官爵高下作等级”。命人编成《氏族志》,以皇族为首,外戚次之,原世家大族崔民干等被降为第三等。
显庆年间,由于陆续杀戮、贬黜了一大批李唐皇族和不肯附已的大臣,同时大力拔擢出身较低层或投靠武氏集团的人担任要职,官僚队伍发生明显变化,唐高宗命人修成新谱《姓氏录》,仍以现任官职高低为划分等级的标准,不仅当时五品以上职事官得以录入,就是兵卒中以军功获五品以上勋官者也谱中有名,而未在当朝任五品以上官职的旧士族均被摒弃于外。
《姓氏录》颁布后,舆论哗然,许多士人将其贬称为“勋格”,以被录入为耻。《氏族志》和《姓氏录》并未能彻底打破延续多年的正统门阀观念。
——摘编自岑仲勉《隋唐史》等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氏族志》和《姓氏录》倡导的改革精神和这一改革的必要性。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这一改革的效果及其相关原因。
高三历史材料分析题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宋代城市经济相当发达,餐饮业也随之繁荣起来。饮食业的繁荣呼唤监管政策同步发展,为此,宋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首先,《宋刑统》全文照录唐律条文,对民间脯肉市场进行了刑法规范。其次,配合禁榷品专管制度,对茶、盐等食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再次,为了规范商品经济的发展,对于非禁榷品的质量标准也作了明文规定,对打击假冒伪劣食品产生一定效果。
——摘编自潘荣华、杨芳《我国古代食品卫生监管经验与启示》
材料二 19世纪束20世纪初的美国食品掺假尤为严重。1901年,西奥多·罗斯福担任美国总统,他主张积极干预食品药品中存在的问题。社会上兴起了一场以中产阶级为主,有各阶级广泛参与的社会进步运动,新闻媒体发动了“黑幕揭发”运动,食品药品行业是其关注的重要对象。这些运动不仅给罗斯福总统提供了强大的支持,而且唤醒了广大的民众,最终加速了《纯净食品法》的出台,开启了是美国食品监管的“联邦化”序幕。
——摘编自吴强等《转型期关国食品法律法规研究》
材料三 19世纪后期,一些疾病随海外貿易传入中国。为防止大规模的传染病流行,20世纪20—30年代,主要商埠开展了一定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例如上海公共租界的工部局仿照英国,成立公共卫生处,逐步制定了一系列食品卫生法规,并建立了公众投诉制度。但只是在少数城市,如上海、广州、汉口等,才进行了专门性的食品卫生管理。
——摘编自陆文雪《上海工部局食品卫生管理研究《1898—1943》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宋代食品安全管理的影响,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美国《纯净食品法》成功出台的原因。
(3)根据材料二、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比较分析20世纪初中、美食品安全管理的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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