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有关民国初期政治设计的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第四条 临时大总统得参议院之同意,有宣战、媾和及缔结条约之权。
第五条 临时大总统制定官制、官规,兼任免文武官员,但制定官制、官规,及任命国务员及外交专使,须得参议院之同意。
第十八条 行政各部设部长一人为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办理各部事务。
——节选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1912年1月2日)
(注:《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是民国第一部具有宪法性质的法律,后被《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取代)
材料二 第三十四条 临时大总统任免文武职员,但任命国务员及外交大使公使须得参议院之同意。
第三十五条 临时大总统经参议院之同意,得宣战媾和及缔结条约。
第四十三条 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均称为国务员。
第四十四条 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
第四十五条 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节选自《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912年3月11日)
材料三 第一条 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
第二条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第四条 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第五条 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
——摘编自《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四 在资产阶级民主共和政权建立初期,它(《临时约法》)首开了因人立法之风。因人立法反映出很大的封建人治主义色彩。因为法随人变,就造成了人的意志高于法的意志。 ——韦庆远主编《中国政治制度史》
(1)比较材料一和材料二有关条款内容的异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变化的原因。
(2)材料三体现了哪些民主原则?
(3)根据材料四和所学知识,评价《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4)有学者认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以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为主要蓝本而制定。您是否赞同该观点?请说明理由。(只判断不说理由不给分。)
高二历史综合题中等难度题
阅读有关民国初期政治设计的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第四条 临时大总统得参议院之同意,有宣战、媾和及缔结条约之权。
第五条 临时大总统制定官制、官规,兼任免文武官员,但制定官制、官规,及任命国务员及外交专使,须得参议院之同意。
第十八条 行政各部设部长一人为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办理各部事务。
——节选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1912年1月2日)
(注:《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是民国第一部具有宪法性质的法律,后被《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取代)
材料二 第三十四条 临时大总统任免文武职员,但任命国务员及外交大使公使须得参议院之同意。
第三十五条 临时大总统经参议院之同意,得宣战媾和及缔结条约。
第四十三条 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均称为国务员。
第四十四条 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
第四十五条 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节选自《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912年3月11日)
材料三 在资产阶级民主共和政权建立初期,它(《临时约法》)首开了因人立法之风。因人立法反映出很大的封建人治主义色彩。因为法随人变,就造成了人的意志高于法的意志。
——韦庆远主编《中国政治制度史》
(1)比较材料一和材料二有关条款内容的不同之处,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变化的原因。
(2)根据材料三和所学知识,评价《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3)有学者认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以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为主要蓝本而制定。您是否赞同该观点?请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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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有关民国初期政治设计的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第四条 临时大总统得参议院之同意,有宣战、媾和及缔结条约之权。
第五条 临时大总统制定官制、官规,兼任免文武官员,但制定官制、官规,及任命国务员及外交专使,须得参议院之同意。
第十八条 行政各部设部长一人为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办理各部事务。
——节选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1912年1月2日)
(注:《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是民国第一部具有宪法性质的法律,后被《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取代)
材料二 第三十四条 临时大总统任免文武职员,但任命国务员及外交大使公使须得参议院之同意。
第三十五条 临时大总统经参议院之同意,得宣战媾和及缔结条约。
第四十三条 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均称为国务员。
第四十四条 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
第四十五条 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节选自《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912年3月11日)
材料三 第一条 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
第二条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第四条 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第五条 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
——摘编自《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四 在资产阶级民主共和政权建立初期,它(《临时约法》)首开了因人立法之风。因人立法反映出很大的封建人治主义色彩。因为法随人变,就造成了人的意志高于法的意志。 ——韦庆远主编《中国政治制度史》
(1)比较材料一和材料二有关条款内容的异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变化的原因。
(2)材料三体现了哪些民主原则?
(3)根据材料四和所学知识,评价《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4)有学者认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以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为主要蓝本而制定。您是否赞同该观点?请说明理由。(只判断不说理由不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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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年1月2日,南京临时政府颁布《修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规定临时大总统“有宣战、媾和缔结条约”“制定官制、官规,任免文武官员”“设立中央临时裁判所”等权力。据此推断,修正“组织大纲”意在
A. 迅速稳定国内局势
B. 创建责任内阁制
C. 制约袁世凯专权
D. 贯彻主权在民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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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材料二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五分之四以上之出席,出席员四分之三以上之可决弹劾之。
——引自翦伯赞郑天挺主编《中国通史参考资料•近代部分》
材料三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请回答:
(1)从政治角度,概括材料一反映的时代特征。
(2)试分析造成材料二、三实践结果差异的政治原因,从中你能得到怎样的认识?
(3)综合上述材料,指出中国政治制度发展的总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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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12分)
材料一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五分之四以上之出席,出席员四分之三以上之可决弹劾之。
——引自翦伯赞 郑天挺主编《中国通史参考资料·近代部分》
材料二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请回答:
(1)结合所学知识简单概括明清时期时代特征。(2分)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材料一、二在社会制度、组织原则方面的不同点。(4分)
(3)试分析造成材料一、二实践结果差异的政治原因,从中你能得到怎样的认识?(4分)
(4)综合上述材料,指出中国政治制度发展的总趋势。(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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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回答问题。(20分)
材料一 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院、法院,行使其统治权。……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国务总理及各总长,均称为国务员。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引自《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宪法;
(二)制定法律;
(三)监督宪法的实施;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组成人员的人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4年)
(1)《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哪次革命运动的产物?依据材料分析《临时约法》规定的中华民国政体有何特点?(6分)
(2)据材料二指出新中国实行的基本政治制度,并说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拥有的主要权力。(6分)
(3)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两种政体有何异同? (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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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人民有言论、著作、刊行及集会结社之自由。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五分四以上之出席,出席员四分三以上可决弹劾之。
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
——摘编自《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二
本宪法所规定的立法权,应操之于联邦国会,国会包括参议院和众议院……(众议院议员人数及直接税额应按合众国所辖各州人口之多寡分配于各州,此项人口数目包括所有公民及五分之三非公民,并包括服役数年之人,但未被课税之印第安人不算)行政权应操于美利坚合众国总统。联邦的司法权应操于最高法院及联邦国会得以随时规定并设立的各种低级法院。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1787年)
材料三
1911年在中国建立起美国共和政体的仿制品,真是荒唐可笑……因为它在中国的历史、传统、政治、经济、制度、天性、观念和习惯中毫无根基。它是外国的、空洞的,是附加在中国之上的。……这种共和政体悲惨地结束了,即悲惨地失败了。然而失败的并不是共和政体……而是一代人。
——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
材料四
正是这个设计——使这个稚嫩的国家在草莽中崛起,迅速成为也许你不喜欢但却不能轻视的超级大国。这样一个精巧的设计,在二百年前由一群蛮荒大陆上的“乡巴佬”创造出来,实在是令人惊叹不已。
——易中天《我们的反思》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两部宪法文件的不同特点及其实践结果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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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汉书》“秦遂并四海,以为周制微弱,终为诸侯所丧,故不立尺土之封,分天下为郡县”。这表明秦朝将新创的制度推向全国。
材料二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五分之四以上出席,出席员四分之三以上可决弹劾之
——摘自《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三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普选产生……
1954年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和国务院领导人构成表(单位:人)
材料四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走上了经济高速发展的道路。时至今日,“中国模式”作为一种独特的发展道路,引起了国际上越来越多的关注和讨论……青年评论家俞可平说。中国是采取“增量民主”的办法,“增量民主”表现为渐进的积量变为部分的质变……2008年2月7日德国《新德意志报》上的文章说:“中国定将实现一种特殊的民主,这种民主将考虑到这个大国的社会、文化和经济特点。这种亚洲‘社会主义民主’所涉及的是史无前例地继续思考‘孔子的公共伦理’,而不是抽象地复制西方资产阶级民主
——中国新闻网
(1)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秦制中具有创新意义的具体内容及其产生的深远影响。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这部宪法体现了资产阶级共和国的哪些基本原则?它的颁布对中国民主化的进程产生了什么影响?
(3)材料三体现了我国哪些政治制度?
(4)结合材料四,谈谈你对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认识。
高二历史连线题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列材料,并回答问题。
材料一:唐初每事先经由中书省,中书作定将上,得者再下中书,中书付门下。或有未当,则门下缴驳,又上中书,中书又将上,得者再下中书,中书又下门下若事可行,门下即下尚书省。尚书省但主书填“奉行”而已。
——《朱子语类》
材料二:
材料三:第十一条联邦的主席职位属于普鲁士国王,普鲁士国王享有德意志皇帝的尊称。皇帝在国际关系上为帝国的代表,以帝国的名义宣战与媾和,同外国缔结同盟及其他条约,委派并接受使节。
第十二条联邦议会与帝国议会的召集、开会、延会、闭会之权属于皇帝
第十五条联邦议会的主席职位及其事务的领导权属于由皇帝任命的帝国宰相。
第六十二条立法权由国王与两院共同行使之。每项法律需经国王和两院同意。财政法案和国家预算应首先提交下院;国家预算上院可以全部通过或者全部否决。
——蒋相泽《世界通史资料选辑·近代部分》上册
材料四:道光祸国殃,人民苦难殇。条约被迫签,主权遭沦丧。
列强不要脸,通商占香港。历史须铭记,国兴民族强。
春愁难遭强看山,往事惊心泪欲潸。四百万人同一哭,去年今日割台湾。
——丘逢甲《春愁》
银两高赔付,主权多丧缺。列强欢乐死,诸夏苦悲绝。
租界八方设,津门九处切。半殖民确立,全赤县遭劫。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材料所体现的政治制度及主要目的。
(2)根据材料二,简析英国政治体制的特点。
(3)比较材料三和材料二,指出德国政治体制不同于英国之处。
(4)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材料四中的三首诗分别针对的不平等条约,概括其对中国社会性质的影响。
高二历史材料分析题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列材料,并回答问题。
材料一:唐初每事先经由中书省,中书作定将上,得者再下中书,中书付门下。或有未当,则门下缴驳,又上中书,中书又将上,得者再下中书,中书又下门下若事可行,门下即下尚书省。尚书省但主书填“奉行”而已。
——《朱子语类》
材料二:
材料三:第十一条联邦的主席职位属于普鲁士国王,普鲁士国王享有德意志皇帝的尊称。皇帝在国际关系上为帝国的代表,以帝国的名义宣战与媾和,同外国缔结同盟及其他条约,委派并接受使节。
第十二条联邦议会与帝国议会的召集、开会、延会、闭会之权属于皇帝
第十五条联邦议会的主席职位及其事务的领导权属于由皇帝任命的帝国宰相。
第六十二条立法权由国王与两院共同行使之。每项法律需经国王和两院同意。财政法案和国家预算应首先提交下院;国家预算上院可以全部通过或者全部否决。
——蒋相泽《世界通史资料选辑·近代部分》上册
材料四:道光祸国殃,人民苦难殇。条约被迫签,主权遭沦丧。
列强不要脸,通商占香港。历史须铭记,国兴民族强。
春愁难遭强看山,往事惊心泪欲潸。四百万人同一哭,去年今日割台湾。
——丘逢甲《春愁》
银两高赔付,主权多丧缺。列强欢乐死,诸夏苦悲绝。
租界八方设,津门九处切。半殖民确立,全赤县遭劫。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材料所体现的政治制度及主要目的。
(2)根据材料二,简析英国政治体制的特点。
(3)比较材料三和材料二,指出德国政治体制不同于英国之处。
(4)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材料四中的三首诗分别针对的不平等条约,概括其对中国社会性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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