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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1701年英国议会通过了一部《王位继承法》,被看作是《权利法案》的补充,这两个法案确立了英国“议会至上”原则,是迈向君主立宪制度的重要一步,议会逐渐成为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

——百度百科

材料二1777年大陆会议制定的并于1781年批准施行的《邦联条例》规定,由当时13个独立州组成邦联制国家。邦联政府的权限很小,不能有效地行使国家职权。鉴此,邦联国会于1787年2月邀请各州代表到费城召开制宪会议,修改《邦联条例》。经过长时间的秘密讨论,直至1787年9月17日才通过新的宪法草案,交由各州批准。全国围绕新宪法的批准问题展开广泛的激烈讨论。1789年3月4日召开的美国第1届联邦国会宣布《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正式生效。

——百度百科

材料三1911年10月,武昌起义后,对于正在酝酿的中央政府组织机构是取美国式的总统制还是取法国式的内阁制,同盟会内部存在着分歧和争议。经多次讨论,孙中山同意行内阁制,并拟议以黄兴为内阁总理。12月下旬,南京各省代表会议上,多数代表赞成总统制,会议通过《修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维持总统制。清帝逊位(1912年2月12日)后第二天,孙中山向南京参议院提出辞职咨文,推荐袁世凯继任大总统。同年,3月11日正式公布参议院起草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政治的组织形式为内阁制。

——摘编自陈旭麓《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

(1)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英国君主立宪制度的特点是什么?依据材料一,说明这一政治制度是怎样在英国确立的?

(2)依据材料二,概括美国修改《邦联条例》的原因。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后来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与《邦联条例》相比,最大区别是什么?

(3)材料三反映了当时革命党人的争论焦点是什么?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材料三中《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规定有何目的?

高一历史非选择题中等难度题

少年,再来一题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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