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唐、宋时期,科举制度正当发展成熟之初,从而形成了中国古代文化发展的一个黄金时代。儒家学说在中国历史上地位的升沉演变,跟科举制度的发展演变正是同步的。平等竞争的科举考试以及它所体现的对教育的重视、对知识文化的崇尚,对贵族倾向的排斥,它所促成的政治组织的完善等等,都相当接近于近代社会的价值取向。然而,这一切又与封建专制政治和封建经济基础完满地互相适应,从而保持了整个社会形态的凝固式长期稳定。
——摘编自金诤《科举制度与中国文化》
材料二:于是,1905年科举制在内外交困之下走到了历史的尽头。科举被废之后,近代新式学校迅速发展。知识分子逐渐地从封建官僚玫治的束缚下解脱出来,或通过报刊、学术活动等手段议论国事,影响政治,或进入学堂或出洋留学,但他们的利益被侵害使其已极少对晚清统治者抱着死心塌地的忠诚了。士绅阶层也把目光和精力投向地方,借清政府开办新政之机,加紧同地方政治势力的联结,发展和壮大自己的力量,直接同清朝中央政府分庭抗礼。钱穆先生对此论道:“晚清末年取消……科举制度,而西方民主自由的地方选举,急切间未能学到,于是政治失却重心,实际上握有军权,即握有了政权。”
——据周宁:《蓦然回首:废除科举百年祭》
(1)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分析唐宋时期科举制度发展成熟的原因。
(2)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清末废除科举制的历史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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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光绪三十三年( 1907),修订法律馆依照日本国《裁判所构成法》,拟出《法院编制法》,经宪政编查馆审核,厘定为16章加附则,共 164条,于宣统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1910年 2月 7日)颁布施行。它在形式上仿资产阶级国家所标榜的“司法独立”,规定各审判衙门分独立审判,行政长官和检察官“不准违法干涉”;采审、检合一制,于各审判衙门内分别设置检察厅;并确定了一系列资产阶级的司法原则,但在实际上并没有认真实施。
————《近代晚清法律制度的变化(1840—1911)》
(1)据材料,概括清末法院组织法规改革的主要特点。
(2)据材料和所学知识,分析清末法院组织法规改革的主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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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甲午战败后光绪帝痛感危亡在即,锐意变法,他曾对庆亲王奕劻说:“太后若仍不给我事权,我愿退让此位,不甘做亡国之君。”1895年6月,光绪帝读康有为的上书深受启发,遂于1895年至1897年间屡颁改革性质的法令。1898年6月11日,慈禧太后面告光绪帝:“前日御史杨深秀、学士徐致靖言国是未定,良是。今宜专讲西学,明白宣示。”于是,光绪帝颁布了变法诏书。15日,慈禧太后迫使光绪帝下诏将他的老师翁同龢开缺回籍,并令授任新职的高官大员,须向慈禧太后谢恩。16日,光绪帝在一度“战栗变色”后,仍如期召见康有为,商讨变法事宜。9月4日,光绪帝下令将阻止变法的礼部尚书怀塔布等6人革职,后又把阻挠变法的李鸿章逐出总理衙门。
——摘编自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光绪帝为推行变法所采取的主要措施。(6分)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评价戊戌变法中光绪帝的作用。(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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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为适应生产生活的高速发展和不断增长的临床药物需要,两宋政府在历代医药行政管理基础上进行多次药政改革。多次修订本草,北宋974年,宋太祖亲为《开宝重定本草》作序,宋仁宗嘉祐六年编写《嘉祐补注神农本草》《本草图经》。中央设立了翰林医官院,掌管官吏军民疾病,后成为培养医学生的场所;同时地方上增设药局,以帮助百姓治疗疾病。专门设立了“收卖药材所”,并设立药官鉴验药材的优劣真假,严禁将不良的药物制成熟药,实行药物销售的国家专营政策。百姓不能及时买药物、误病情,则杖责一百。南家宋孝宗隆兴二年,两淮瘟疫流行,朝廷命令和剂局(掌管配制药品出卖)赈灾药四万帖,派使臣遍诣两淮州县乡村散给。京城药局的五个门市每年上交四十万缗,占国家财政收入的0.67%。
——摘编自郭慧《宋代药政革新的社会影响研究》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宋代药政改革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宋代药政改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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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驻外使臣制度初创之时,清朝一开始就有别于科举制度下选用一般官员的成例,其依据主要是王公大臣的保荐。光绪元年总理衙门奏定,出使大臣由“在京王公大臣等,如真知有熟悉洋务,洞澈边防,兼胜出使之任者,具疏保荐”。
1901年外务部成立,是驻外使臣发展史上的里程碑。外务部奏定《变通出使章程》,其中规定:“嗣后简派各国二等公使定为二品实官,届时由臣部将历充外国参赞随员多年及通晓外国语言文字之合格人员开单请简。如办理交涉得力,不妨接充联任,恳恩晋秩增俸,俾终身于外交一途,以尽其才。嗣后出使大臣办理交涉得力者,三年任满,亦准给假回国,假满回任,俾得久於其职,驾轻就熟。”由此,驻外使臣的选用权集中到外务部,作为一种制度完全确立起来。章程中,明确要求驻外使臣职业化,“俾终身于外交一途”。这样,晚清驻外使臣从其隶属、官职到升迁之途,均开始与国际职业外交官制度接轨。……职业化要求,已成为清政府使臣选拔的首要条件。
——摘自戴东阳《晚清驻外使臣与政治派系》
(1)根据材料,指出晚清驻外使臣制度“初创之时”的特点
(2)根据材料,评述20世纪初晚清驻外使臣制度的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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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梭伦把他个人一度掌握的很大权力和权威用在了制订和落实法律制度上,他更注意的不是他在权位上会怎样,而是他不在会怎样。有人曾嘲笑他编订的法律好象蜘蛛网,只能缠住那些落在网里的弱者,遇到富人和权贵就会被扯得粉碎。但梭伦说:“我制订法律,无贵无贱,一视同仁,直道而行,人人各得其所。”梭伦指向法治的改革成功不仅与其个人政治素质和魅力有关,也还依靠了雅典人当时已经比较尊重法律的民情。
——摘编自何怀宏《梭伦改革的两点启示》
材料二 在王安石建议之下设立了一个叫做“明法”的新科,考试科目是律令、《刑统》大义和断案。……凡应“明法”考试而被录取的,即由吏部列入备用的司法人员的名单当中,其名次且列在及第进士之上。到十六年后,保守派的首脑人物司马光做了宰相,在科举方面首先就废除了明法新科。
——邓广拓《王安石》
(1)据材料一指出梭伦施行法治的特点。你是否同意“他编订的法律好象蜘蛛网,只能缠住那些落在网里的弱者,遇到富人和权贵就会被扯得粉碎”这一看法?并说明理由。(8分)
(2)据材料二指出王安石设立明法科的直接意图。依据材料概要分析梭伦改革和王安石变法一成一败的原因。(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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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日本天皇是日本君主的称号,相传为日本神话中的创世之神天照大神的后裔,也是神道教最高领袖,日本国家象征。从神话传说的神武天皇到现在明仁天皇共125代。
一、古代天皇制(7世纪初至1868年明治维新)
604年圣德太子制定宪法,规定了君权的崇高性,提出“国靡二君,民无两主;率土兆民,以王为主”。自1185年镰仓幕府建立至1867年德川幕府大政奉还,天皇权力被架空682年。1867年倒幕派发动“王政复古”,宣布废除幕府制度,天皇重掌政权。
二、近代天皇制(1868年至1945年二战结束)
1889年《大日本帝国宪法》:第一条大日本帝国,由万世一系之天皇统治之。第三条天皇神圣不可侵犯。第四条天皇为国家元首,总揽统治权。第五条天皇依帝国议会之协赞,行使立法权。第十一条天皇统率陆海军。
三、战后天皇制(1945年至今)
1945年《日本国宪法》:第1条,天皇是日本国的象征,是日本国民整体的象征,其地位以主权所在的全体日本国民的意志为依据。第3条,天皇有关国事的一切行为,必须有内阁的建议和承认,由内阁负其责任。第4条,天皇只能行使本宪法所规定的有关国事行为,并无关于国政的权能
——摘编自百度百科
请回答:
(1)与中国古代皇帝制度相比,日本天皇制有何特点,根据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加以说明。
(2)根据材料概括近代天皇制和战后天皇制的区别。结合史实简述日本近代天皇制确立的历史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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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一1889年颁布的《日本帝国宪法》宣布:“大日本帝国是由万世一系的天皇统治的”。天皇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国家元首;拥有裁决法律、拟定法律的权力;军队归天皇统帅,议会是对天皇负责的附属品;内阁的组成由天皇决定。
材料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美国主导下日本进行了又一次民主化改革。天皇被迫宣布了“神格否定宣言”,第一次把自己降为“人”,这对日本人民在精神上是一次大解放。新颁布的《日本宪法》规定,“国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和唯一的立法机关”,“内阁行使行政权,对国会负连带责任”。
——引自《日本现代化之路》
(1)根据材料一和材料二,归纳日本两次民主化改革的异同点。
(2)日本于19世纪后期走上对外扩张道路,如今日本右翼势力猖獗,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中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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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历史上的重大改革回眸】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自1955年起,日本经济进入持续发展期;1960年后进入高速增长期,到1970年,日本已成为资本主义国家中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工业国。但是随着经济发展,产业污染也日益严重,日本连续地出现了各类环境污染乃至破坏,给人的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的损失。其一部分原因是日本政府始终把经济发展作为第一目标,各企业只顾自己的经济利益,对保护环境毫不热心。随着群众反公害呼声的日益高涨,日本政府开始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明确宣布了国家公害对策的基本方向,依靠法律手段处理公害问题及环境问题,保障受害者的诉讼权利。此外还实行行政救济制度,向人们提供应急的,必要的且最小限度的医疗救济。一些地方公共团体也因地制宜地相继制定了公害防治条例,并与企业签订各种协定来控制本区域内的公害。在整个70年代,日本的环保投资急速增加,特别是1974—1976年,民营企业在环保设备上的投资占了设备总投资的20%。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述20世纪中叶日本调整经济发展方式的时代背景。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日本应对产业公害问题的对策,并简谈由此带来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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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唐太宗即位,于贞观元年命长孙无忌、房玄龄等修订新律,至贞观十一年(公元637年)完成,仍为十二篇,五百条,称《贞观律》。《贞观律》克服隋代法律《开皇律》的不足,对《武德律》(唐初律法)作了较大修改,增设加役流作为死罪的减刑,为封建立法提供了死罪减刑较为现实的办法。同时还区分两类反逆罪,缩小缘坐处死的范围,规定“反逆者,祖孙与兄弟缘坐;恶言犯法者,兄弟配流而已”,缩小了旧律株连的范围。确定了五刑、十恶、八议、请、减、赎等断罪量刑的主要原则。
——据叶孝信《中国法制史》等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贞观律》修订的背景。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贞观律》的主要特征及其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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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选修1:历史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1902年,帝国主义抛出有条件地放弃治外法权的诱饵。袁世凯、刘坤一、张之洞联衔会奏,建议从速修订法律,清廷斟酌利弊后下达了修律的上谕。……清末的商事立法,大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1903—1907年)由新设立的商部负责,此次修订的《钦定大清商律》是清朝第一部商律。此外,颁布了有关商务和奖励实业的法规、章程,如《公司注册试办章程》、《商标注册试办章程》、《破产律》等。第二阶段(1907—1911年)改由修订法律馆主持起草。……公布的单行商事法规有《银行则例》、《银行注册章程》、《大小轮船公司注册章程》等。
商事立法是清末修律的重要组成部分,贯彻了清政府“参酌中西”、“务期中外通行”的修律指导方针,是外国商事法律与中国传统商事习惯的混合物。商事法律的修订,开启了中国商事法律近代化的历程,为中国近代商事立法打下了基础。
——摘编自《清末商事立法评析》
(1)据材料概括清末商事立法改革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清末商事立法改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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