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规定“凡内外官署衙门官吏,有系父子、兄弟、叔侄者,皆须从卑回避”,吏部选任官员“南北更调,定为常例”;改御史台为都察院,设十三道监察御史,加重其职权;后又设六科给事中,使之成为另一套独立的监察体系。由此可见明代监察制度
A. 利于政治风清气正
B. 防止了官员的腐败
C. 开始形成独立体系
D. 推动人才选拔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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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规定“凡内外官署衙门官吏,有系父子、兄弟、叔侄者,皆须从卑回避”,吏部选任官员“南北更调,定为常例”;改御史台为都察院,设十三道监察御史,加重其职权;后又设六科给事中,使之成为另一套独立的监察体系。由此可见明代监察制度
A. 利于政治风清气正
B. 防止了官员的腐败
C. 开始形成独立体系
D. 推动人才选拔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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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规定“凡内外官属衙门官吏,有系父子、兄弟、叔侄者,皆须从卑回避”,吏部选任官员“南北更调,定为常例”;改御史台为都察院,设十三道监察御史,加重其职权。后又设六科给事中,使之成为另一套独立的监察体系。由此可见明代监察制度
A. 防止了官员的腐败 B. 开始形成独立体系
C. 利于政治风清气正 D. 推动人才选拔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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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规定,凡父兄伯叔任两京堂上官,子侄有任科道官者,皆对品改调。内外管属衙门官吏,有系父子、兄弟、叔侄者,皆以卑避尊,改调其他衙门。其目的是
A. 避免官员徇私舞弊
B. 防止地方势力膨胀
C. 裁减政府冗余官员
D. 瓦解传统宗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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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在选任官吏时规定,叔伯、兄弟不得在同一部门任职,其目的是
A. 防止官员结党营私
B. 打击官吏贪污腐败
C. 削弱地方政府权力
D. 破坏宗法血缘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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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一 :中国古代的政制实行各级文官主管负责下的官僚体制,除中央朝廷有专司法律事务的机构和官吏外,地方司法由各级文官兼理。在官僚体制下,主要依靠官吏的个人才能、经验维系国家政治机器的运行,制度资源相对贫乏。明代思想家王守仁提出了选择执法官吏的几项标准:一是要“明义理,备道德,通经学”,因为这样的人能够“守法而又能于法外推情察理”;二是要有“至公无私之德”,这样才能使法律公平正直;三是“必用易直仁厚之长者”与“秉性刚直之人”;四是选用既能守法,又能灵活变通的人,即“守一定之法,任通变之人”。
——摘编自罗昶《中国古代司法的观念和制度略论》
材料二 :监察官员是治官之官,为“百司之率”。明太祖朱元璋曾告诫监察官员说:“台察之任尤清要。卿等当正己以率下,忠勤以事上,毋委靡因循以纵奸,毋假公济私以害物。”……汉魏时选用御史一般通过察举考试的方式,而唐宋明清的监察官员大都——选自进士出身;明成祖朱棣曾说:“御史为朝廷耳目之寄,宜用有学识达治体者”,他甚至作出规定:御史之职,“勿复用吏”……唐朝规定:“凡官,不历州县不拟台省”;宋朝亦规定:“自今非曾经两任县令,不得除(任命官职)监察御史”;而有明一代,出任六科给事中者,大多是“在各衙门办事进士,及历俸二年以上行人、博士并推官,知县三年考满到部者”;清代的监察官多由在任的京官和在外知县、推官等政绩卓异者,经内外大员保举,考试合格入选。一般要求京官历俸两年、外官历俸三年。
——摘编自张国安《论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及其现代借鉴》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司法制度的特点。
(2)根据材料一、二,结合所学知识对上述选拔标准进行简要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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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时地方官选任实行地区回避,其规定:官员在非乡贯“州县寄居已及七年,虽未及七年,而有田产物力及三等户以上,并不许注授本处差遣”。实行回避制度,主要目的是
A. 防止官员贪污腐败 B. 提高地方行政效率
C. 加强君主专制的需要 D. 加强对地方管理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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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 隋王朝在结束魏晋南北朝长期分裂割据以后,为巩固统一在政治上进行了一系列的整顿和改革,文帝即位当天立即宣布恢复汉魏旧制,设置三师、三公、五省等中央机构。三师“不主事,不置府僚”,三公“参议国之大事……无其人则阙”,实则只是给予大臣以荣誉的虚职。五省即尚书、内史、门下、秘书、内侍。秘书掌国家图书典籍,位高职闲;内侍管理宫廷内部事务,全是宦官;真正负责国家政务的是尚书、内史、门下三省。五省之外,设御史台掌监察;都水台掌水利。隋炀帝大业三年,又新置谒者台和司隶台,掌巡察内外百官和军民活动,与御史台合称三台,以加强对内外官员的控制和纠察。……隋炀帝时,把三师、特进官,以及上柱国以下十一等勋官等勋爵虚职进行废除。
开皇三年,文帝正式下令停止州郡中正官品评人物之权,同时罢去郡一级,改为州县两级制,并且合并一些州县,裁汰一批冗员,后隋炀帝又改州为郡,以郡统县,虽然仍是二级制,但魏晋以来州比郡高,以州改郡,相应也就降低了地方官的品级。同时还并省诸郡。官吏任用方面,隋更确立制度,地方大小之官,悉由吏部任命。地方官每年年终到中央“上考课”(汇报工作)。隋炀帝“始建进士科”,进士、秀才等科,有的虽是沿袭前代故事发展而来,但至此已发生质变。
——摘编自朱绍侯主编《中国古代史》
(1)依据材料,概括隋朝官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2)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隋朝官制改革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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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 唐玄宗即位初期,由于党同伐异和派系争斗激烈,导致官员人数大量增加,造成政府财政困难。唐玄宗为扭转这种局面,决定裁汰冗官,并停废闲散诸司、监、署十余所。同时,唐玄宗严格控制官吏的铨选,开元四年(716年),唐玄宗对吏部选用的县令亲自加以复试,结果有45人被淘汰。唐玄宗颁布《整饬吏治诏》,规定派按察使到各地巡查民情,纠举违法官吏,严惩不怠,并对地方官的政绩进行考核,以定升降奖惩。唐玄宗命人修订《大唐六典》作为行政法典,明确规定了各级衙门机构的组织建制、职权范围,从法律和制度上杜绝冗官滥吏,保证行政效率。尤其重要的是,唐玄宗重新将谏官和史官参加宰相会议的制度予以恢复,以此牵制高官。
——摘编自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唐玄宗政治改革的背景和措施。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评价唐玄宗的政治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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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上的官员籍贯回避制度,源远流长。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汉武帝规定除京畿外,其余地方上至郡国守相,下迄县令、长、丞、尉,均不用本郡国人,这是明确规定籍贯回避的最早记载。唐代规定官吏不得在本籍及其邻近州县任职。宋代规定地方官不得在原籍任职,与本人或本家族有密切利害关系的地区,如本人或其父辈曾经生活过或曾任职、置有财产等地区,都在回避范围之内。清代进一步规定,即使待任命的官员,其籍贯与即将担任官职的地方,虽然不属于同一省、府、县,但二者相隔距离只要在五百里之内也必须回避。
——摘自吕建中《中国古代的人事回避制度及其意义》
材料二 人民信赖克里斯提尼是有原因的。这时正当僭主废黜后的第四年……他既成为大众领袖,第一步便把所有的居民化为10个部落,以代替原有的4个部落,目的是要使不同部落的成员混合起来,以便让更多数的人参加到政府来。
——亚里士多德《雅典政制》
(1)结合史实,说明西周时期为什么没有实行官员籍贯回避制度。结合材料一,分析官员籍贯回避制度的发展趋势和作用。
(2)材料二中克里斯提尼的改革措施,与中国古代官员籍贯回避制度相比,本质上有哪些异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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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规定“官员不入酒肆”,一旦发现官员在酒店吃喝,不管公款私款,即刻遭到御史弹劾,重则罢官免职,轻则纪律处分。这一规定产生的积极作用是( )
A.遏止了官吏横征暴敛 B.形成严密的反腐机制
C.君主有效控制了臣属 D.监督约束官员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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