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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详情

北宋初年规定:租佃土地须“命立要契,举借粮种,及时种莳。俟收成,依契约分,无致争讼”。如有纠纷,“只凭契照为之定夺”。其目的是

A. 保护佃农利益

B. 增加政府收入

C. 维护地主特权

D. 规范租佃关系

高二历史单选题中等难度题

少年,再来一题如何?
试题答案
试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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