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在春秋末期以前,是根据案情的轻重来判罪,虽然有成文的法律,但却是秘密的,并不公之于众。公元前536年,郑国的子产“铸刑书”,将法律条文铸在鼎上公布于众,这是中国古代第一次公布法律。在子产公布法律23年后,晋国大臣赵鞅、荀寅将该国法典祷在铁鼎上公布于众,这是新势力在晋国取得政权后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铸刑鼎”公布法律,从形式上看,与先王“不为刑辟”的传统不符;从内容上看,与西周以来的“礼”相违背。因此,遭致叔向、孔子等人的抨击。
——摘编自曾宪义《中国法制史》
材料二罗马建立共和国后,执掌法律(主要是不成文的习惯法)完全被贵族祭司所垄断。遇有讼争,法官徇情枉法,袒护贵族,平民备受欺凌;加上当时高利贷盛行,利率毫无限制,债务奴隶制使平民处于难以生存的境地。贵族的专橫激起了平民的反抗,纷纷要求制定成文法。经过八年的激烈斗争,到公元前454年,贵族和平民互相让步,立法委员全部由贵族担任,但法律须经有平民参加的军伍大会通过才能生效。公元前451~450年……将制定的法律刻在板子上,公布于罗马广场,此即《十二铜表法》。
——摘编自周枏《罗马法原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郑国“铸刑书”的时代背景及其目的。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贵族和平民通过《十二铜表法》各自获取的利益。
(3)综合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郑国“铸刑书”与《十二铜表法》产生的相同影响并指出二者所反映政治斗争的差异。
高二历史材料分析题困难题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在春秋末期以前,是根据案情的轻重来判罪,虽然有成文的法律,但却是秘密的,并不公之于众。公元前536年,郑国的子产“铸刑书”,将法律条文铸在鼎上公布于众,这是中国古代第一次公布法律。在子产公布法律23年后,晋国大臣赵鞅、荀寅将该国法典祷在铁鼎上公布于众,这是新势力在晋国取得政权后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
——摘编自曾宪义《中国法制史》
材料二到明清时期,中华法系已走到尽头。晚清,在西方列强入侵的冲击下,统治者对法律做了一些调整,但是,最终也未能走上立法民主化、司法独立化的道路。……在中华法系中,与商业有关的民事法律关系得不到充分发展,重视公权益即国家利益,被看做是天经地义的,私权益即庶民个人利益,却得不到应有重视。而罗马法是简单商品经济条件下十分完善的法律制度,其中有关财产所有权和契约的各项规定,都是由调整商品经济关系的经典性规范构成。尤其罗马法利用有利的客观地理环境,吸收了其他民族的优秀思想文化和法律制度,成为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法系之一。
——摘编自张晋藩《中国法制史》等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郑晋两国铸刑鼎公布法律的时代背景及其目的。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华法系和罗马法系在近代时期的不同影响并分析导致这种不同的原因。
高二历史非选择题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在春秋末期以前,是根据案情的轻重来判罪,虽然有成文的法律,但却是秘密的,并不公之于众。公元前536年,郑国的子产“铸刑书”,将法律条文铸在鼎上公布于众,这是中国古代第一次公布法律。在子产公布法律23年后,晋国大臣赵鞅、荀寅将该国法典祷在铁鼎上公布于众,这是新势力在晋国取得政权后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铸刑鼎”公布法律,从形式上看,与先王“不为刑辟”的传统不符;从内容上看,与西周以来的“礼”相违背。因此,遭致叔向、孔子等人的抨击。
——摘编自曾宪义《中国法制史》
材料二罗马建立共和国后,执掌法律(主要是不成文的习惯法)完全被贵族祭司所垄断。遇有讼争,法官徇情枉法,袒护贵族,平民备受欺凌;加上当时高利贷盛行,利率毫无限制,债务奴隶制使平民处于难以生存的境地。贵族的专橫激起了平民的反抗,纷纷要求制定成文法。经过八年的激烈斗争,到公元前454年,贵族和平民互相让步,立法委员全部由贵族担任,但法律须经有平民参加的军伍大会通过才能生效。公元前451~450年……将制定的法律刻在板子上,公布于罗马广场,此即《十二铜表法》。
——摘编自周枏《罗马法原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郑国“铸刑书”的时代背景及其目的。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贵族和平民通过《十二铜表法》各自获取的利益。
(3)综合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郑国“铸刑书”与《十二铜表法》产生的相同影响并指出二者所反映政治斗争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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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在春秋末期以前,是根据案情的轻重来判罪,虽然有成文的法律,但却是秘密的,并不公之于众。公元前536年,郑国的子产“铸刑书”,将法律条文铸在鼎上公布于众,这是中国古代第一次公布法律。在子产公布法律23年后,晋国大臣赵鞅、荀寅将该国法典祷在铁鼎上公布于众,这是新势力在晋国取得政权后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铸刑鼎”公布法律,从形式上看,与先王“不为刑辟”的传统不符;从内容上看,与西周以来的“礼”相违背。因此,遭致叔向、孔子等人的抨击。
——摘编自曾宪义《中国法制史》
材料二 罗马建立共和国后,执掌法律(主要是不成文的习惯法)完全被贵族祭司所垄断。遇有讼争,法官徇情枉法,袒护贵族,平民备受欺凌;加上当时高利贷盛行,利率毫无限制,债务奴隶制使平民处于难以生存的境地。贵族的专橫激起了平民的反抗,纷纷要求制定成文法。经过八年的激烈斗争,到公元前454年,贵族和平民互相让步,立法委员全部由贵族担任,但法律须经有平民参加的军伍大会通过才能生效。公元前451~450年……将制定的法律刻在板子上,公布于罗马广场,此即《十二铜表法》。
——摘编自周枏《罗马法原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郑国“铸刑书”的时代背景及其目的。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贵族和平民通过《十二铜表法》各自获取的利益,综合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比较郑国“铸刑书”与《十二铜表法》所反映的政治斗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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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以前,贵族认为刑律越秘密越好。公元前536年,郑国的执政大夫子产主持制定了一套国家法律,并把它铸在一个很大的鼎上,向全国老百姓公布。公元前513年,晋国赵鞅将晋国的新法铸于鼎上,公诸于众。以上现象旨在
A. 制定中国最早的成文法
B. 限制旧贵族的统治特权
C. 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D. 以法家思想为统治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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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公元前536年的“铸刑鼎”——把惩治犯罪的刑律铸在金属鼎上,向全国老百姓公布。这是中国政治史、法制史的一件大事。春秋时期,上层贵族社会认为刑律越秘密越好,决不能让国人知道。这样才有利于贵族随意处置老百姓,增加专制的恐怖和神秘。子产这个做法,遭到很多贵族反对。晋国大臣叔向专门为此给子产写了一封措词严厉的信。信中说,本来民众怀着恐惧之心,不敢随便乱来。你把法律公布了,民众就会钻法律的空子,争相琢磨怎么做坏事而不至于被制裁,这样就不怕长官了,反而会导致犯法的事情越来越多,腐败贿赂到处泛滥,郑国也会因此而完蛋。子产给叔向回了一封信,表示要坚定不移公布法律。结果呢?犯罪案件减少了。晋国在子产“铸刑鼎”之后20多年,也把刑法铸在鼎上,向社会公布了。可是孔子认为这样做不对。孔子说,晋国大概因此要灭亡了。人民知道了法律,只看鼎上的条文,不看贵族脸色,怎么能显出贵族的尊贵?
——马立诚《子产铸刑鼎》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春秋时期郑国和晋国“铸刑鼎”改革的实质及遭到反对的原因。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子产“铸刑鼎”改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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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夏商西周时代的“先王”们都是“议事以制不为刑辟”,他们“临事设刑,不豫设法”的做法,决定了他们不可能把法的历史推进到成文法时代。春秋人之所以频繁的引用制、常、典、则等多种法律形式,说明他们的时代不存在大规模的法典。到了战国时期,平民数量急剧上升,在社会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大,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平民已经有了诉讼要求,在这样的时代,法治思想就不应再表现为当政者的“临时制刑”,而应当是事前“为刑辟”,制定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形式较为统一的成文法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
——摘编自徐祥民《法家法律思想研究》
材料二 在中国法律思想发展过程中,汉武帝时期出现了一种特别的司法制度,就以“亲亲尊尊”为基本原则。魏晋南北朝时期立法思想越来越多受到以“礼”为核心的纲常原则的指导。“以礼制刑,礼法合一”是对唐朝法律指导思想的高度概括。
今天,“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等法治思想已经深入到国民的意识当中。在改革开放的年代,在法律的制定修订中,把历史上的或者外国的制度拿来加以改造以为我所用。古代中国的法律思想为我们提供了一套很好的古代法治理论,在选择新的治国方略中,它与领会西方法治理论对我们具有完全相同的价值。
——整理自张苏阳《论中国古代法律儒家化》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夏商西周时代至汉唐中国法律演变的趋势并分析这一趋势形成的原因。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古代中国法律思想对当今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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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夏商西周时代的“先王”们都是“议事以制不为刑辟”,他们“临事设刑,不豫设法”的做法,决定了他们不可能把法的历史推进到成文法时代。春秋人之所以频繁的引用制、常、典、则等多种法律形式,说明他们的时代不存在大规模的法典。到了战国时期,平民数量急剧上升,在社会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大,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平民已经有了诉讼要求,在这样的时代,法治思想就不应再表现为当政者的“临时制刑”,而应当是事前“为刑辟”,制定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形式较为统一的成文法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
——摘编自徐祥民《法家法律思想研究》
材料二在中国法律思想发展过程中,汉武帝时期出现了一种特别的司法制度,就以“亲亲尊尊”为基本原则。魏晋南北朝时期立法思想越来越多受到以“礼”为核心的纲常原则的指导。“以礼制刑,礼法合一”是对唐朝法律指导思想的高度概括。
——整理自张苏阳《论中国古代法律儒家化》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夏商西周时代至汉唐中国法律演变的趋势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夏商西周时代至汉唐中国法律演变趋势产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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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公元前5世纪罗马共和国早期的法律是一整套不成文的习惯,被认为是罗马遗产的一部分,只适用于罗马市民。……社会地位低下平民鼓吹把习惯法以书面的形式固定下来,以综合的成文规则来解决存在的疑问。这就是后来人民大会通过的《十二铜表法》。……这种法(万民法)被认为是一切文明社会法律的一部分。这些规则同样适用于公民和外邦人。
——摘自邓正来主译《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
材料二 罗马法中,诉讼的基本分类之一是对物之诉(讼)和对人之诉(讼),……早期英国法学家了解并熟悉这种对诉讼上的划分用来区分不同种类的财产。大致说来,土地和附于其上的权益是为不动产,其它则可归于动产一类。……这种由诉讼种类的区分进到物本身的分类经历了漫长的时日,而其起点为罗马法上的概念是没有疑义的。
——摘自梁治平《英国普通法中的罗马法因素》
请回答:
(1)依据材料一,说明罗马法的发展经历了哪些变化?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发展原因分别是什么?
(2)依据材料二,指出诉讼种类由罗马法发展到英国普通法发生的变化是什么?结合所学知识,评述罗马法对后世的影响。
高二历史综合题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问题。
材料一 朱元璋惩元末法制松弛之弊,对立法十分重视。《大明律》分名例、吏律、户律、礼律、刑律、工律七部分。在对待谋反、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等“十恶”的行刑上,以及秘密宗教活动的处治,比以前严厉而且残酷。《大明律》增设“奸党”一条:“凡除授官员须从朝廷选用,若大臣专擅选用者斩”。明律专列“钞法”,保障货币秩序,并且还增订了《市廛》、《田宅》、《钱债》、《邮驿》、《营造》等编。
——摘编自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
材料二 清末新政中的修律变法改革,主要包括删改旧律、制定新法两部分内容。删改旧律,基本完成了传统中国律法的轻刑化、人道化、平等化的改造工作;制定新法,大体完成了刑法、民法、商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法院编制法等传统中国律法所没有的法律起草工作。经此改革,传统中国诸法合体的法律编纂体系基本被打破,初步建立较为完备的现代法律体系。
——摘编自李在全《清末修律制法述略》
材料三 到2011年8月底,中国已制定现行有效法律240件、行政法规706多件、地方性法规8600多部。至此,涵盖社会关系各个方面的法律部门已经齐全,各法律部门中基本的、主要的法律已经制定,法律体系内部总体做到科学和谐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摘编自张金才《近十年来中国法制建设的历程及成就》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大明律》的主要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与《大明律》相比,清末修律制法有哪些变化并分析其原因。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中国法制建设的积极作用。
高二历史材料分析题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公元前7世纪末期,雅典统治者编订了成文法,这样做主要是为了
A.限制贵族任意解释法律的权力 | B.将雅典的民主推到新阶段 |
C.使日常的审判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 D.缓和日益尖锐的阶级矛盾 |
高二历史选择题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