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从1906年11月开始,清政府参照西方“三权分立”的模式,把“刑部著改为法部,专任司法;大理寺著改为大理院,专掌审判……清末政府仿照国外资本主义大陆法系国家的司法体制、在各级审判机关内部设立检察厅专门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和公诉,开创了在中国司法体制上实行控审分离的先河。中国传统的诉讼审判机制中无独立的诉讼法体系,又无明确的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的区分。在清末变法过程中,沈家本通过考察和研究东西方各国的法律制度,提出首先要区分民诉、刑诉的主张……中国古代按照“有罪推定”原则,无视法律当事人的权利,实行下纠纷式审判方式。清末政府通过《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以及其后几部法律,第一次在中国历史上规定了辩护法和律师制度,被告人有权对自己所受到的控诉进行辩护,并随时可以自己选择或由法定代理人为其选任辩护人。
——摘编自刘哲《清末司法的近代化变革》
(1)根据材料,概括清末司法改革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清末司法改革存在的弊端。
高二历史材料分析题中等难度题
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从1906年11月开始,清政府参照西方“三权分立”的模式,把“刑部著改为法部,专任司法;大理寺著改为大理院,专掌审判……清末政府仿照国外资本主义大陆法系国家的司法体制、在各级审判机关内部设立检察厅专门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和公诉,开创了在中国司法体制上实行控审分离的先河。中国传统的诉讼审判机制中无独立的诉讼法体系,又无明确的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的区分。在清末变法过程中,沈家本通过考察和研究东西方各国的法律制度,提出首先要区分民诉、刑诉的主张……中国古代按照“有罪推定”原则,无视法律当事人的权利,实行下纠纷式审判方式。清末政府通过《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以及其后几部法律,第一次在中国历史上规定了辩护法和律师制度,被告人有权对自己所受到的控诉进行辩护,并随时可以自己选择或由法定代理人为其选任辩护人。
——摘编自刘哲《清末司法的近代化变革》
(1)根据材料,概括清末司法改革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清末司法改革存在的弊端。
高二历史材料分析题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从1906年11月开始,清政府参照西方“三权分立”的模式,把“刑部著改为法部,专任司法;大理寺著改为大理院,专掌审判……清末政府仿照国外资本主义大陆法系国家的司法体制、在各级审判机关内部设立检察厅专门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和公诉,开创了在中国司法体制上实行控审分离的先河。中国传统的诉讼审判机制中无独立的诉讼法体系,又无明确的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的区分。在清末变法过程中,沈家本通过考察和研究东西方各国的法律制度,提出首先要区分民诉、刑诉的主张……中国古代按照“有罪推定”原则,无视法律当事人的权利,实行下纠纷式审判方式。清末政府通过《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以及其后几部法律,第一次在中国历史上规定了辩护法和律师制度,被告人有权对自己所受到的控诉进行辩护,并随时可以自己选择或由法定代理人为其选任辩护人。
——摘编自刘哲《清末司法的近代化变革》
(1)根据材料,概括清末司法改革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清末司法改革存在的弊端。
高二历史非选择题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历史选修1:中外历史上重大改革)
材料 1906年预备立宪开始两个月后,清廷颁布中央官制改革方案,规定“刑部改为法部,专任司法。大理寺改为大理院,专掌审判”,晚清司法改革由此开始。大理院效仿西方,是近代意义上的最高法院,时人称其为三权分立之肇端。“改寺为院”的理由十分牵强——出洋考察的大臣们认为大理院名称更接近西方和日本的“大审院”,操作更为简单易行,实际上是地位较低的大理寺改为最高法院,可减少对皇权的制约,实现清政府大权统于朝廷的改革目标。法部与大理院分权后,一切司法事权全归以往参与陪审、复核死刑的大理院掌握,昔日大权在握的刑部竟成“闲曹”,于是部院相争,改革遭遇重重阻力。正是由于清廷“大权统于朝廷”的内在需求,导致其官制改革方案,对于司法机构的改革路径,设计并不合理——为了以行政掌管控司法,将位高权重、实质具有最高法院功能的刑部改设为最高司法行政机构,而将位卑权轻、并无最高司法审判权力的大理寺改为最高司法审判机构,仍然压低其品秩,以便控制。这种角色错位,导致大理院与法部之间龃龉不断,据理力争的大理院与负隅顽抗的法部,陷入激烈冲突的漩涡,严重影响了司法改革的进程。同时,这种改革路径,致使最高司法审判机构出身卑微,一开始就低人一等,位居行政机构之下,为司法独立埋下了观念障碍。
——摘编自韩涛《晚清官制改革中的“改寺为院”》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晚清司法改革的特点并分析其背景。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晚清司法改革的影响。
高二历史材料分析题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
1906年,清廷颁布中央官制改革方案,规定“刑部改为法部,专任司法。大理寺改为大理院,专掌审判”,晚清司法改革由此开始。大理院效仿西方,是近代意义上的最高法院,时人称其为三权分立之肇端。“改寺为院”的理由十分牵强——出洋考察的大臣们认为大理院名称更接近西方和日本的“大审院”,操作更为简单易行,实际上是地位较低的大理寺改为最高法院,可减少对皇权的制约,实现清政府大权统于朝廷的改革目标。法部与大理院分权后,一切司法事权全归以往参与陪审、复核死刑的大理院掌握,昔日大权在握的刑部竟成“闲曹”,于是部院相争,改革遭遇重重阻力。正是由于清廷“大权统于朝廷”的内在需求,导致其官制改革方案,对于司法机构的改革路径,设计并不合理——为了以行政掌控司法,将位高权重、实质具有最高法院功能的刑部改设为最高司法行政机构,而将位卑权轻、并无最高司法审判权力的大理寺改为最高司法审判机构,仍然压低其品秩,以便控制。这种角色错位,导致大理院与法部之间龃龉不断,据理力争的大理院与负隅顽抗的法部,陷入激烈冲突的漩涡,严重影响了司法改革的进程。同时,这种改革路径,致使最高司法审判机构出身卑微,一开始就低人一等,位居行政机构之下,为司法独立埋下了观念障碍。
——摘编自韩涛《晚清官制改革中的“改寺为院”》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晚清司法改革的特点并分析其背景。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晚清司法改革的影响。
高二历史非选择题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 1840年鸦片战争后,西方列强借口中国的司法制度过于野蛮残酷,不能适用于西方人,因此强迫清政府承认外国的领事裁判权。1906年秋清廷设立专门司职审判的大理院,从机构设立上启动了行政、司法分立的进程,如果说这一改革还只是对传统体制稍加变动的话,那么在地方各级,从袁世凯在天津府地方试办新式审判厅开始,到京师地方、东三省及江苏等地试办各级审判厅,以及后来各省城、商埠各级审判厅等各级新式审判机构的设立,无疑是对传统体制的重大突破。从其人员任用上看,传统体制中,各级行政官即是审判官,审判所需的法学专门知识主要是靠其司法审判的辅佐人员,而新式审判机构的审判官员,既需要较长时期的专业学习,考试选拔合格,并经过一定时期的试用后,才能正式成为其一员。袁世凯在天津试办新式审判厅时,“经试办数月,积牍一空,民间称便”,甚至开厅以后,洋商因为该厅审判公正,“亦有不先赴该国领事投禀而径赴该厅起诉者”。清末政府通过《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以及其后几部法律,第一次在中国历史上规定了辩护和律师制度。被告人有权对自己所受到的控诉进行辩护,并随时可以自己选任或由法定代理人为其选任辩护人。
——春杨《论清末中国司法体制的转型及其历史启示》
(1)根据材料,指出晚清司法审判制度的主要变化。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晚清司法审判制度改革的作用。
高二历史综合题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12分)阅读下列材料,回答后面问题
材料一 清末民初中央经济管理机构变革简表
清朝末年 | 清朝以六部中的户部、工部主管财经。1903年,仿西方制度增设商部。1906年,工部并入商部,改为农工商部。另设邮传部,主管交通;户部改为度支部,仍管财政。 |
民国初年 | 1912年1月,南京临时政府设财政、实业、交通三部。由于存在时间短,除颁布一些政策法令外,具体业务还未开展。 |
1912年3月,北京政府将实业部细分为农林、工商两部。1912年12月,又合并为农商部。期间广采西法,初步建立近代中国资本主义经济法规体系。 |
——摘编自虞和平《中国现代化历程》
材料二 1982年开始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第一次政府机构改革的组成部分。经过改革,国务院工作部门由100个精简到61个, 人员编制从5.1万人减为3万人,各部委组成人员平均年龄由64岁降到60岁。这次改革是一次有益的探索,但没有触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没有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2003年开始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是在加入世贸组织的大背景之下进行的,改革以调整机构设置、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为主要任务。例如: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其任务是研究拟订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新设立的“国资委”负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新组建的商务部负责推进流通体制改革。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次政府机构改革》等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清末民初中央政府经济管理机构变革的内容并作简要评价。(8分)
(2)根据材料二,概括1982年和2003年的国务院机构改革的中心内容主要有什么不同?(4分)
高二历史综合题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清朝的司法机构基本沿袭了封建旧制,中央设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分掌审判、复核和监察,地方审判权由行政长官兼领。鸦片战争后,西方列强通过不平等条约在中国获得了“治外法权”。19世纪末,清政府已经认识到丧失司法主权的危害性,1902年清廷下诏“著派沈家本、伍廷芳将一切现行律例按照交涉情形,参酌各国法律,悉心考订,妥为拟改。务期中外通行,有裨治理。”1906年,清政府将刑部改为法部,掌管全国司法行政事务,不再具有审判职能,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作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在法部设置总检察厅,作为最高检察机关,独立行使检察权。1907年,在各省设高等审判厅,府(直属州)设地方审判厅,州县设初级审判厅。清政府还引进了西方近现代诉讼制度,承认律师制度的合法性,确定了审判公开、允许辩论等原则,并明确了预审、合议、公判、复审等程序,初步规定了法官、检察官考试任用制度。
——摘编自贾孔会《中国近代司法改革刍议》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清末司法改革的主要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清末司法改革的原因。
高二历史材料分析题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在汉朝以前,三公的办公场所称为“府”,是当时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到了汉成帝时,开始了机构改革,三公行政级别平行,联合执政,大大削弱了丞相的权力。在三公之下,又设置了太常等9个“卿级”官员,卿的办公场所称为“寺”。“九寺”是汉代的九大部委,综合了现今国务院各个部委。九寺中的太常寺,相当于现代文化部、教育部、科技部、卫生部、药监局、气象局。一直到明清时期,也都有不断的机构改革。洪武十三年,朱元璋废除中书省,创设“四辅官”,几个人共同为皇帝出谋划策,延续到了清朝。
——《中国古代历次机构改革》
材料二 亨利八世从1519年起,连续八次、历时七年,以宗教改革为主题召开议会,颁布了一系列重要法案,使英国摆脱了教皇的神权控制,成为完全的民族国家,直接推动了国家机构改革。都铎时期,英国国家机构由国家元首——英王、立法机关——议会、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组成,它们在开始分权的同时,事实上已形成了相互制约的关系。都铎君主审时度势,提高议会地位;改组政府机构;分立法庭专司审判,明确国家机构各机关职责。
——《都铎时期英国国家机构的变革》
材料三 1906年6月,编制馆在载泽的主持下拟定改革方案:“一、宜仿责任内阁之制,以求中央行政之统一。二、宜定中央与地方之权限,使一国机关运动灵通。三、内外各主要衙门,皆宜设辅佐官,而中央各部主任官之事权尤当统一。四、中央各官宜酌量增置、裁撤、归并。”其中,归并工商二部为工商部;更户部为度支部,刑部为法部;分兵部为陆军、海军二部。
——《晚清丙午中央官制改革及其影响》
(1)根据材料一、二,比较中英机构改革的差异,并说明英国机构改革的影响。
(2)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晚清丙午中央官制改革的原因。
高二历史材料分析题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在汉朝以前,三公的办公场所称为“府”,是当时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到了汉成帝时,开始了机构改革,三公行政级别平行,联合执政,大大削弱了丞相的权力。在三公之下,又设置了太常等9个“卿级”官员,卿的办公场所称为“寺”。“九寺”是汉代的九大部委,综合了现今国务院各个部委。九寺中的太常寺,相当于现代文化部、教育部、科技部、卫生部、药监局、气象局。一直到明清时期,也都有不断的机构改革。洪武十三年,朱元璋废除中书省,创设“四辅官”,几个人共同为皇帝出谋划策,延续到了清朝。
——《中国古代历次机构改革》
材料二 亨利八世从1519年起,连续八次、历时七年,以宗教改革为主题召开议会,颁布了一系列重要法案,使英国摆脱了教皇的神权控制,成为完全的民族国家,直接推动了国家机构改革。都铎时期,英国国家机构由国家元首——英王、立法机关——议会、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组成,它们在开始分权的同时,事实上已形成了相互制约的关系。都铎君主审时度势,提高议会地位;改组政府机构立法庭专司审判,明确国家机构各机关职责。
——《都铎时期英国国家机构的变革》
材料三 1906年6月,编制馆在载泽的主持下拟定改革方案:“一、宜仿责任内阁之制,以求中央行政之统一。二、宜定中央与地方之权限,使一国机关运动灵通。三、内外各主要衙门,皆宜设辅佐官,而中央各部主任官之事权尤当统一。四、中央各官宜酌量增置、裁撤、归并。”其中,归并工商二部为工商部;更户部为度支部,刑部为法部兵部为陆军、海军二部。
——《晚清丙午中央官制改革及其影响》
(1)根据材料一、二,比较中英机构改革的差异。
(2)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晚清丙午中央官制改革的原因。
高二历史材料分析题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日本明治维新时……依据英国模式建设铁路、电信、公共建筑和市政工程、纺织工业等;参照法国模式变革法制,改革军事(后来采用德国模式),海军当然还是学习英国;大学则归功于美国。1889年颁布的《大日本帝国宪法》以《德意志帝国宪法》为蓝本,确立了同欧美各国民主政体大相径庭的天皇制度,走上了近代化之路。
材料二 19世纪末,光绪帝意识到有必要对帝国进行一次彻底的改革。1898年夏他颁发了一系列的改革法令,该段日子被称为“百日维新”。他们将地方政府集中在北京的领导之下,建立新学校传播欧洲的学风,鼓励西方式生产方法,按西方方式建立一支军队。
请回答:
(1)日本明治维新的内容?
(2)日本明治维新教育改革有那些值得借鉴的经验?
高二历史材料分析题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