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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19世纪50年代起,英国政府加大了工厂立法的力度。针对纺织行业的现状,1847年《十小时工作制法》规定,妇女、青年工人和童工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十小时。1850年议会通过了《工厂法》,它再次确认了十小时工作制原则。进一步规定了工厂的开工时间和工人的用餐时间,从而切实保障了工人的权益。1853年议会再次通过新的《工厂法》,这部工厂法规定,“正常工作日”的相关规定同样适用于童工。1867年议会又通过工厂法修正案,将此前工厂法的适用范围扩大至所有雇佣人数超过50人的工厂。

——摘编自高德步《英国的工业革命与工业化》

材料二  1929 年,美国经济爆发大危机,随之迎来大萧条,由于失业和贫困的刺激,工潮此起彼伏,俄亥俄、加利福尼亚和威斯康星等州都爆发了流血罢工;从缅因到亚拉巴马,35万纺织工人发动起事,影响遍及全国。1935年,《国家劳动关系法》在罗斯福新政中出台。该法保障劳动者享有组织和加入工会的权利。雇主不得采取干预工会的措施,雇主有义务就工资、工时及其他雇佣事宜,在诚实信用的基础上,与工会展开集体谈判。在短短一代人的时间内,集体谈判成为劳资关系的主流模式,集体劳动关系法甚至成为“劳动法”的同义语。

——摘编自阎天《美国集体劳动关系法的兴衰》

(1) 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英国工厂立法的特点并分析历史背景。

(2) 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和英国工厂立法相比,美国《国家劳动关系法》的特点,并分析该法在当时产生的影响。

高三历史非选择题中等难度题

少年,再来一题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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