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颁布的《大日本帝国宪法》规定
A.日本臣民无条件享受选举和被选举的民主权利 B.法官由选举产生
C.天皇神圣不可侵犯,是国家最高的统治者 D.内阁只对议会负责而不对天皇负责
高二历史选择题中等难度题
1989年颁布的《大日本帝国宪法》规定
A.日本臣民无条件享受选举和被选举的民主权利 B.法官由选举产生
C.天皇神圣不可侵犯,是国家最高的统治者 D.内阁只对议会负责而不对天皇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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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颁布的《大日本帝国宪法》规定
A.日本臣民无条件享受选举和被选举的民主权利 | B.法官由选举产生 |
C.内阁只对议会负责而不对天皇负责 | D.天皇神圣不可侵犯,是国家最高的统治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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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分)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1908年,清政府颁布《钦定宪法大纲》,包括正文14条和“臣民权利义务”“议院法要领”“选举法要领”三个附录。规定皇权“神圣尊严,不可侵犯”,皇帝“统治国家之大权,凡立法、行政、司法皆总揽”。第三条规定:“钦定颁行法律及发交议案之权。凡法律虽经议院议决,而未奉诏命批准者,不能见诸施行。”第五条规定:“用人之权,操之君上,而大臣辅弼之,议院不得干预。”
——摘自岳麓版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历史必修Ⅰ》
材料二 1.凡未经国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2.近来以国王权威擅自废除法律或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4.凡未经国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国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
6.除经国会同意外,平时在本国内征募或维持常备军,皆属违法。
8.国会议员之选举应是自由的。
9.国会内之演说自由、辩论或议事之自由,不应在国会以外之任何法院或任何地方,受到弹劾或讯问。
10.不应要求过多之保释金,亦不应强课过分之罚款,更不应滥施残酷非常之刑罚。
11.陪审官应予正式记名列表并陈报之,凡审理叛国犯案件之陪审官应为自由世袭地领有人。
13.为伸雪一切诉冤,并为修正、加强与维护法律起见,国会应时常集会。
──摘自蒋相泽主编《世界通史资料选辑·近代部分》上册
请回答:
(1)材料一是在怎样的背景下颁布的?(2分)如何评价材料一的规定?(2分)
(2)材料二是在怎样的背景下颁布的?(2分)概括其核心内容?(2分)
(3)结合所学知识,对材料二作出简要评价?(3分)
(4)从材料一到材料二反映出世界政治发展的什么趋势?(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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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材料一
第一条 大日本帝国由万世一系之天皇统治。
第三条 天皇神圣不可侵犯。
第四条 天皇为国之元首,总揽统治权,并依此宪法之条规行使之。
第五条 天皇依帝国议会之协赞,行使立法权。
第七条 天皇召集帝国议会,命其开会、闭会、停会及解散众议院。
第五十五条 国务大臣辅拥天皇而负其责任。(第二款)凡法律、敕令及有关国务之敕诏,须有国务大臣之副署。
第五十六条 枢密顾问依枢密院官制规定,应天皇之咨询审议重要国务。
——1889年《大日本帝国宪法》
材料二
第一条 天皇是日本国的象征,是日本国民统一的象征,其地位,以主权所属的日本国民之意志为依据。
第三条 天皇有关国事的一切行为,必须有内阁的建议与承认,由内阁负其责任。
第九条 本国民衷心谋求基于正义与秩序的国际和平,永远放弃以国家权力发动的战争、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为达到前项目的,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
第四十一条 国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国家唯一的立法机关。
第五十五条 对有关议员资格的争议,由两院自行裁决。但撤销议员资格,必须有出席议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决议。
第六十五条 内阁按照法律规定由其首长内阁总理大臣及其分国务大臣组织之。内阁总理大臣及其他国务大臣必须是文职人员。内阁行使行政权,对国会负连带责任。
——1946年《日本国宪法》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指出日本近代以来形成的两种政治体制的不同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这两部宪法对日本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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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材料一
第一条 大日本帝国由万世一系之天皇统治。
第三条 天皇神圣不可侵犯。
第四条 天皇为国之元首,总揽统治权,并依此宪法之条规行使之。
第五条 天皇依帝国议会之协赞,行使立法权。
第七条 天皇召集帝国议会,命其开会、闭会、停会及解散众议院。
第五十五条 国务大臣辅拥天皇而负其责任。(第二款)凡法律、敕令及有关国务之敕诏,须有国务大臣之副署。
第五十六条 枢密顾问依枢密院官制规定,应天皇之咨询审议重要国务。
——1889年《大日本帝国宪法》
材料二
第一条 天皇是日本国的象征,是日本国民统一的象征,其地位,以主权所属的日本国民之意志为依据。
第三条 天皇有关国事的一切行为,必须有内阁的建议与承认,由内阁负其责任。
第九条 本国民衷心谋求基于正义与秩序的国际和平,永远放弃以国家权力发动的战争、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为达到前项目的,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
第四十一条 国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国家唯一的立法机关。
第五十五条 对有关议员资格的争议,由两院自行裁决。但撤销议员资格,必须有出席议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决议。
第六十五条 内阁按照法律规定由其首长内阁总理大臣及其分国务大臣组织之。内阁总理大臣及其他国务大臣必须是文职人员。内阁行使行政权,对国会负连带责任。
——1946年《日本国宪法》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指出日本近代以来形成的两种政治体制的不同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这两部宪法对日本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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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初的立宪派,是当时中国政治风云中不可或缺的力量。对其历史作用表述准确的是( )
①主张暴力革命,废除君主专制政体 ②追求政治民主,与革命派殊途同归
③颁布宪法大纲,规定臣民自由权利 ④策动多省独立,清朝统治土崩瓦解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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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初的立宪派,是当时中国政治风云中不可或缺的力量。对其历史作用表述准确的是( )
①主张暴力革命,废除君主专制政体 ②追求政治民主,与革命派殊途同归
③颁布宪法大纲,规定臣民自由权利 ④策动多省独立,清朝统治土崩瓦解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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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9年,《日本帝国宪法》颁布。该宪法明示天皇的权力:“神圣不可侵犯”、“为国家元首,总揽统治权,并依此宪法之条规行使之”、“裁可法律,命公布执行”、“统帅陆海军”……由此可以看出,该宪法
①弘扬资产阶级民主精神 ②规定法律制约天皇
③突出强调天皇独裁专制 ④具有浓厚的封建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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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9年,《日本帝国宪法》颁布。该宪法明示天皇的权力:“神圣不可侵犯”、“为国家元首,总揽统治权,并依此宪法之条规行使之”、“裁可法律,命公布执行”、“统帅陆海军”……由此可以看出,该宪法
①弘扬资产阶级民主精神 ②规定法律制约天皇
③突出强调天皇独裁专制 ④具有浓厚的封建性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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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学者认为《大日本帝国宪法》是“成功地将政治现代化即民主化遏制在最小限度的产物”,下列宪法内容中体现这一认识的有
①日本臣民在不妨碍安宁秩序,不违背臣民义务下,有信教之自由
②议会作为立法辅助机关,在制定法律时需要天皇的许可和国务大臣的署名
③天皇为国家的元首,总揽统治权力
④拥有相当财产的25岁以上男子有选举权
A. ①②③
B. ①②④
C. ①③④
D. ②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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