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选修题)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在秦与西汉时期,御史大夫作为监察长官,同时又是丞相的副职,受到丞相的统制,因此,监察机构的设置与管理,或由丞相决定,或由丞相参预其中。隋代废除(御史台)台主任命御史台官署的制度,改由三省长官推荐。唐高宗永徽年间后,监察御史“多是敕授”。到了宋仁宗时,规定宰相所荐举的官吏及宰相的亲故不得出任御史,而由皇帝亲自任命或掌握,直接对皇帝负责。职权上,秦汉时监察官无权处置违法失职的官吏,只有上奏或呈报丞相或州郡长官查处。隋唐时监察官渐次有了部分的直接处分权。宋代御史台有权传讯违法失职官吏,复审大理寺审理案件。明代巡按御史可“小事立断”。
——摘编自张立武《试论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基本特点及其借鉴意义》
材料二 (古代希腊的)斯巴达尽管采取奴隶主贵族的专制,但行使司法权的监察官形成了对最高权力享有者“王”的有效制约,在任何一个王出征的时候,都有两个监察官跟随着他,监视着他的行踪。监察官有权对“王”进行刑事审判。亚里壬多德指出?在雅典,监察官们的权柄如此之大,以至国王也不得不讨好他们。在雅典,司法的权力制约功能就更加明显,高级官吏从选任到离职都必须接受严格的审查。
——摘编自孙永兴《论西方早期社会的司法》
(1)根据材料一,说明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变化,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变化的影响。
(2)根据材料一、二,指出古代希腊与古代中国的监察制度的不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原因。
高三历史材料分析题困难题
(历史选修题)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在秦与西汉时期,御史大夫作为监察长官,同时又是丞相的副职,受到丞相的统制,因此,监察机构的设置与管理,或由丞相决定,或由丞相参预其中。隋代废除(御史台)台主任命御史台官署的制度,改由三省长官推荐。唐高宗永徽年间后,监察御史“多是敕授”。到了宋仁宗时,规定宰相所荐举的官吏及宰相的亲故不得出任御史,而由皇帝亲自任命或掌握,直接对皇帝负责。职权上,秦汉时监察官无权处置违法失职的官吏,只有上奏或呈报丞相或州郡长官查处。隋唐时监察官渐次有了部分的直接处分权。宋代御史台有权传讯违法失职官吏,复审大理寺审理案件。明代巡按御史可“小事立断”。
——摘编自张立武《试论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基本特点及其借鉴意义》
材料二 (古代希腊的)斯巴达尽管采取奴隶主贵族的专制,但行使司法权的监察官形成了对最高权力享有者“王”的有效制约,在任何一个王出征的时候,都有两个监察官跟随着他,监视着他的行踪。监察官有权对“王”进行刑事审判。亚里壬多德指出?在雅典,监察官们的权柄如此之大,以至国王也不得不讨好他们。在雅典,司法的权力制约功能就更加明显,高级官吏从选任到离职都必须接受严格的审查。
——摘编自孙永兴《论西方早期社会的司法》
(1)根据材料一,说明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变化,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变化的影响。
(2)根据材料一、二,指出古代希腊与古代中国的监察制度的不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原因。
高三历史材料分析题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唐代对地方监察体制进行改革。贞观时期扩大监察御史人数,划分全国为十道监察区。开元二十一年(733年)改为十五道,于各道设采访使长驻,后逐渐与地方官融为一体,成为中央派出的、州之上、道一级的监察官,道从此成为真正的监察区。监察官员多选用科举士子中的佼佼者担任。玄宗时,大多出自京官高品及地方长官;肃宗时,“中书门下”直接负责录用御史台人员。职责方面,首先,“察官人善恶”,使监察的覆盖面扩展到所有的官僚;其次,将户口、赋役、农桑、库存等经济指标列为监察的内容;最后,司法监察成为监察的重点,皇帝派出巡按地方的监察御史多奉命察大案、要案、冤案。除《监察六法》外,武德律、贞观律等都有针对各级监察官员违法行为的具体律文,皇帝对御史每次巡行的监察重点都会作出明确的指示。
——摘编自肖光伟《唐代地方监察制度的演变及其特点》
(1)根据材料,概括唐朝地方监察制度改革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唐代地方监察制度改革的意义。
高三历史材料分析题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比较是历史研究的重要方法,通过比较,可以认识客观事物的特性和本质。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话题一:古代中外政权机构比较
材料一:秦统一后,设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分掌行政、军事和监察之权。西汉时期,官僚政治制度继续发展。当时宰相权力很大,不仅负责全国的行政事务,而且又可以管官员的任用以及赏罚,有时还参与军事行动的指挥策划。相府在当时是中央政府最庞大的机关。
材料二:雅典国家形成之初,梭伦改革前,战神山议事会是国家权力结构的中枢。贵族借助这个机构操纵了立法、行政、司法大权。
(1)据材料一和材料二,指出西汉时期和雅典梭伦改革之前,在国家权力的运行上分别面临什么问题?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为解决国家权力运行的问题,西汉和雅典分别形成了怎样的制度?
话题二:英法两国代议制发展进程比较
材料三:英法两国代议制确立、发展的简要进程
——摘自《欧洲近现代历史上宪政民主政制的生成、建构与演进》
(2)概括材料三两国在代议制确立过程中各自呈现的特点。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权利法案》和1875年宪法在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建设方面的贡献。
高三历史综合题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我国古代监察官在行使监察权力时,一般说来不仅不受同级乃至上级行政长官的干预,也可以不受上一级监察长官的左右。隋唐时期,其独立性更加明显,一般御史在执行监察任务时,不仅不受任何官员的约束,甚至连御史台长官也无权过问,直接对皇帝本人负责,且可以闻风奏事。清代还规定“御史言事,不先自台长”。
——摘编百张立武《试论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基本特点及其借鉴意义》
材料二古罗马监察官制度从公元前443年到公元前22年一共持续了421年。一般认为监察官制度在苏拉独裁期间被废除,因为在这近十年间没有作过人口普查。尽管后来在庞培和克拉苏任执政官期间,监察官制度又被恢复了,但其权力受到保民官克劳狄制定的一项法律的限制。该法律规定,监察官必须遵循特定的程序才能把某位元老驱逐出元老院,同时两位监察官必须就此处罚达成一致意见。庞培第三次担任执政官期间废除了该法律,但监察官的权力和影响再也无法恢复。随后的内战期间没有再选举监察官,公元前22年以后,罗马不再设监察官。
——摘编自李阳华《古罗马监察官制度及其评析》
(l)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特点及作用。
(2)根据材料一、二,说明与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相比,古代罗马监察官制度的不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导致不同的主要原因。
高三历史连线题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唐朝御史台组织机构完备,长官为御史大夫,其职责是“掌以刑法典章纠正百官之罪恶”。……其次是监察机构法定化,御史台和三院的运行依据是《唐六典》,……同时集传统法典之大成的《唐律疏议》成为御史履行职责、纠察犯罪、弹劾百官的主要法律依据……
——摘编自余钊飞《“整肃纲纪、察举百官”的唐代御史制度》
……唐朝初期,统治者为了彰显御史台官员监察职能的重要性,使其能够更好的震慑朝廷百官,行使监察的权利,赋予了御史官特别的地位。贞观初年,御史一职已经成为朝廷官员升迁至宰相要职的阶梯之一。
……谏官便是专职针对皇帝进行监督的监家机构。只是谏官的监察手段是以劝谏的方式来对皇帝进行变相的监督,谏官主要通过言谏的方式来规劝皇帝,来保证皇帝在制定国家的大政方针或者做出重要的政治决定时,能移做出正确的选择。
……唐代门下省设给事中,主要执掌封驳之事。封驳官是唐代监察制度中对皇权监督的另一个重要机构,与谏官共同组成了对皇帝的监督机构,……封驳主要是通过对皇帝的最终决定进行进一步的审查,选择执行或者驳回皇帝的诏令,以此来对国家的重要决定进行监督审核的监察机构。……也可以说是唐代监察机关的最后一道监察防线
——摘编自马骏《唐代监察制度的历史地位及其启示》
材料二明清时期的“监督”法律规范更加丰富完备,除在基本法典中涉及到行政监督的内容之外,两个时期均仿唐朝制定了专门的行政法典,明有《大明套典》《正德会典》《万历会典》;清有康熙、雍正、乾隆、嘉度、光绪五部会典,后在光绪朝总汇为《大清会典》。为了明确中央行政各都院的办事规则,清时还制定了六部则例,对中央行政详加规范。明清时期考课监察立法也日益完善。
——整理自孙季萍《中国古代权力监督制度评析》
(1)据材料概括唐代对中央权力监督的主要措施。
(2)根据材料结合所学,分析古代中国对中央权力监督的突出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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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4分)
材料一:据《史记》记载,秦朝在中央设置御史大夫,作为主管监察的最高官吏,其位上卿,“掌副丞相”。在地方上,“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监还可称为“监公”,或称为监御史、监郡御史、郡监等。监御史的地位可以和郡守、郡尉并称,其主要职责是“掌监郡”,即负责监察郡守等人的行政事务。这样,秦朝建立了独立于行政系统之外的垂直的监察系统,这个系统直接向皇帝负责。
――据百度百科与中华先锋网廉政之声等资料改编
材料二:“汉承秦制”又“有所损益”,在中央将中央监察大权一分为三,形成御史府、丞相司直、司隶校尉三足鼎立的局势。在地方,形成刺史—督邮—监乡这样的州、郡、县级监察单位,形成相对独立而对本级长官负责的监察体系。汉武帝设十三刺史,刺史官级低于郡守,但其代表中央,巡行郡国,监察地方的诸侯王和郡守县令,史称“以小驭大”。刺史没有固定的治所,每年八月巡视所辖区域,考察吏治、奖惩官吏、决断冤狱。后来,刺史权渐重,积久成制,成为最高地方行政长官。
――据吴启萌《汉代监察制度述评》改编
(1)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概括秦、汉监察制度的共同特点并分析其成因。(6分)
材料三:美国的行政监督系统,包括议会监督、政府内部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等。美国没有建立统一的行政监察系统,行政监察的任务被分散在各个部门分别执行,其中并没有设立专门负责行政效能监察的机构。在美国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基本是并重的,提出“好的政府就是高效廉洁的政府”。美国重视政府效能的评估和公务员绩效的考核,并且已经形成一套完整的评估体系。
美国对行政效能的监察,虽然没有专门机构负责,但是在实践中却称得上是“多管齐下”,政府绩效法案制度、行政公开制度、预算监督制度、道德规范制度和舆论监督制度,共同构成了完整的行政效能监察制度体系。公职人员受到议会、法院、民众和舆论各方面强有力的监督,因而官僚主义和低效率等情况较少,工作效率较高。
(2)据材料一、二、三,比较美国行政监察制度与秦汉时期监察制度的不同点。综合以上三则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形成不同点的原因。(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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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汉武帝时期对监察制度进行了改革。在中央,沿袭秦朝的做法,设立御史台,作为最高监察机关。其职责是“内承本朝之风化,外佐丞相统理天下”,以察举违法为职责,对官吏的违法行为,不问是否有皇帝和丞相的指令,均有权进行案问。地方,为了加强对地方郡县的监察,汉武帝时开始在地方设立专门的监察机构,由各部派遣刺史一人,称为十三部刺史,隶属于中央御史台,为专职监察官,对州部内所所属各郡进行监督。此外,皇帝还经常根据需要直接从御史中任命绣衣直指御史。他们穿绣衣,持斧戴,握有生杀大权。称“绣衣直指”,亦称“直指使者”、“绣衣御史”。
——摘编自刘修明《汉代监察制度的渊源、作用和演变》
(1)根据材料,概括汉武帝时期监察制度改革的特点。
(2)根据材料与所学知识,分析汉武帝改革监察制的历史意义。
高三历史材料分析题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从曹魏开始,御史台正式成为独立的中央监察机构,直属皇帝。但由于门阀士族势力的发展,加上长期战争,政局不稳,王朝更迭频繁,致使监察机构或置或废,监察职权时大时小,监察官的地位时高时低,呈现出无规则的紊乱现象。唐王朝建立伊始,将隋的司隶台统一到御史台里来,由御史台总监察之职,使得机构统一,监察权集中。御史台长官“掌邦国刑宪典章之政令,以肃正朝列”,正副职品秩尊崇。御史台下设台院、殿院和察院,人员编制固定,分工合理,各自职掌明确。《唐六典》规定:监察御史“若在京都,则分察尚书六司,纠其过失”,“凡尚书省有会议,亦监其过谬”。尚书省诸司七品以上官开会,都要先通知御史台派人去监察,说明这时已从对官吏个人的监察,开始转向重视对机构的监察。德宗时御史中丞弹劾吏部选曹乖谬,结果吏部主要负责人皆坐削一阶,就是一个实例。
——摘编自胡沧泽《唐代监察体制的变革》
(1)根据材料,概括指出唐朝初期监察制度改革的主要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唐初监察制度改革的历史作用。
高三历史非选择题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明朝时期的监察制度……在中央,明朝设都察院作为国家最高监察机关,长官为左右都御史,下设左右副都御史……都察院坐院官人数一般为6人,其属吏人数为7人;六科给事中……共计40人。在地方,明朝设有十三道监察御史…监察官员总数为110人。明朝十三道监察御史表面要受到都察院的管轄,但行使职权时往往可以不受约来,直接受皇帝控制;相对于都察院来说,六科给事中的独立性更强,“都察院管不了六科,六科完全是独立的并只对皇帝负责的监察机构”。同时,御史的委任权属皇帝而不是吏部。监督官员的品级一般都不高,只有中央都察院的上官品级较高。其中最典型的是六科给事中,他们大部分时间才是正八品,却被赋予重任。他们可以轻易地接触到皇帝,他们可以参与权力核心……
——摘编自郑永兰、梁润《浅析明朝监察制度的特点》
材料二 1912年1月2日颁布的《修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规定:参议院行使监察权,它有权议决临时政府的财政预算,调查临时政府的财政出纳等。1912年3月11日公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参议院对政府有广泛的监察权:“议决临时政府之预算;提出质问书于国务员,并要求其出席答复;咨请临时政府,查办官吏违法事件;弹劾临时大总统、国务员”等。根据《国会组织法》的规定,“民国宪法未定以前,《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所定参议院之职权为民国议会之职权。”参议院及国会在其存续期间,积极行使同意权、财政权、质问权、弹劾权、查办权等监察职权,在……实现行政权、立法权相互制约、行政机构与民意机构相互制衡等方面起了一定作用。
——代小丽《民国初年行政监察制度研究》
(1)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明朝监察制度的主要特点及其影响。
(2)根据材料一、二,概括近代中国监察制度的新发展及其主要原因。
高三历史材料分析题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明太祖罢御史台,设都察院为最高监察机关,为百官表率,协同吏部考核官员,与刑部、大理寺共同审案。都御史为都察院长官,与六部尚书并称“七卿”。按行政区划设十三道监察御史,分掌地方监察。凡出巡的都御史或副、佥都御史,可分别授予总督、提督、巡抚及经略等官街,督抚可不请示皇帝而“便宜从事”,在组织上仍隶属都察院,起初为临时派往某地监察,后为加强统治而国定化。清雍正元年,为避免监察机构重叠,提升监察机关职能,改变给事中制度对皇权的制约,把专察六部的六科合并于都察院,实现了科道合并、台谏合一。
——摘编自白寿彝《中国通史》等
材料二 1906年,迫于内外压力,受三权分立等思想影响,清政府拟定(都察院整顿变通章程》;裁撤都御史人数总额;裁撤六科,只设给事中二十人,按行省分设二十二个道;新设都察院研究所,购买书籍及京外报纸,作为科道官员纠察裁判的参考资料。此外,新设的检察厅专管司法监察事务,都察院稽查京师地方治安的监察机构——五城兵马司被取消。清朝覆亡,都察院被废除。但其监督职能被不同的机构所继承和发展。1912年中华民国建立,先后颁市《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参议院法》、《议院法》等,都体现了议会监察制度,行使立法、行政、舆论之监督。
——摘编自刘志勇《清末都察院改革:方案设计、改革结果及其影响》等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明清时期都察院的演变趋势及其影响。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清末民初监察制度的新变化,并分析其原因。
高三历史非选择题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