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年2月10日,晋察冀边区颁布减租减息单行条例,规定:严禁庄头剥削,大粮、小粮、小租、送工等额外附加,一律禁止。高利贷一律禁止。租斗以通用公斗为准。该条例表明
A. 中日民族矛盾尖锐
B. 土地革命持续推进
C. 抗战进入相持阶段
D. 封建剥削遭到禁止
高三历史单选题简单题
1938年2月10日,晋察冀边区颁布减租减息单行条例,规定:严禁庄头剥削,大粮、小粮、小租、送工等额外附加,一律禁止。高利贷一律禁止。租斗以通用公斗为准。该条例表明
A. 中日民族矛盾尖锐
B. 土地革命持续推进
C. 抗战进入相持阶段
D. 封建剥削遭到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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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1年,陕甘宁边区参议会第二届一次会议通过的‘陕甘宁边区土地租佃条例》中规定:“承租人应依本条例所定减租之后之租额交租,不得短少,其育能力交租而故意不交者,出租人有请求政府依法迫缴之权。”该规定
A. 旨在保护农民的既得利益
B. 表明了边区政府的合法性
C. 有利于扩大抗日联合战线
D. 延续了土地革命路线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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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1-1942年,中共根据当时政治局面实行了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即“双减双交”的土地政策。1947年7月中共中央工作委员会召开全国土地会议,9月通过了《中国土地法大纲》,规定彻底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这一变化
A. 表明中国社会性质发生根本变化
B. 说明国共由合作走向对抗的变化
C. 反映出中国社会经济有了一定发展
D. 源于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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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一一选修l: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1942年,为了打破困局,发展农业生产,党和边区政府再次将目光集中在农业互助合作上。毛泽东把土地改革和减租减息称为边区的第一次政革,把发展互助合作组织称为第二次改革。为推动合作社健康发展。边区先后颁布了《保证边区合作社联合社章程》《生产合作社组织办法纲要》等文件,对合作社的选举组织方式、民主运行方式等作了详尽的规定。1943年全边区各种劳动互助组织比过去至少有了四五倍的发展,手工业合作社、运输合作社、以南区合作社为典型的综合性合作社等,都在这一时期迅速建立,而且绝大多数都是农民自愿参加并实际起作用的。围绕合作社,村民们积极参与乡村社区的各种公共建设,高自立在《合作社联席会议总结报告》中提到:“现在合作社的业务,除了农业、工业三产、供销、信用、医药外,还办黑板报、冬学、夜校等;办婚丧、修道路、救济移难民等、”通过互助合作运动加强了群众之间的社会联系,拓展了群众的公共生活空间,增强了群众的合作、参与和互助意识。
——摘编自王晓荣《陕甘宁边区互助合作运动的社会治理功能论析》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陕甘宁边区农业互助合作发展进程中呈现的突出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边区农业互助合作发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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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陕甘宁边区政府十分重视建立和完善惩治腐败的法规建设。1938年8月先期公布了《陕甘宁边区惩治贪污暂行条例草案》,试行一段时间后,于1939年正式颁布。1943年正式制定颁布《惩治贪污条例》。规定:边区所属之机关部队及公营企业之人员.群众组织及社会公益事务团体之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即以贪污论罪:(1)克扣或截留应当发给或缴纳财物者。(2)买卖公物,从中舞弊者。(3)盗窃侵吞公有财物者。(4)强占强征或强募财物者。(5)意图营利,贩运违禁或漏税物品者。(6)擅移公款,作为私人营利者。(7)违法收募捐税者。(8)伪造或虚报收支账目者。(9)勒索敲诈收受贿赂者。(10)为私人利益而浪费公有之财物者。该文件还规定了具体惩处标准:(1)贪污数目在1000元以上者,处以死刑。(2)贪污数目在500元以上者,处5年以上有期待或死刑。(3)贪污在300元以上500无以下者,处3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4)贪污在100元以上300元以下者,处1年以上3年以下有期徒刑。(5)贪污100元以下者,处1年有期徒刑或苦役,并追缴其贪污所得财物。
除了依法惩贪制度外,边区政府还制定了干部管理教育制度.民主监督制度.精简机构和俸以养廉制度。
——摘编自《陕甘宁边区政府廉政建设的历史经验》
(1)根据材料概括陕甘宁边区政府建立和完善惩治腐败法规建设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说明陕甘宁边区政府廉政建设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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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在根据地实行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的土地政策。这一政策的特点是
A.限制封建剥削B.解放广大农民C.保护封建剥削D.废除封建剥削
(2008年高考试题——历史(天津卷)(精品解析))一定的观念意识是一定历史时代的产物,回答以下2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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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
大陆与台湾土地改革对比
大陆土地改革(1950-1953) | 台湾土地改革(1949-1953) | ||
步骤 | 内容 | 步骤 | 内容 |
减租 减息 肃匪 反霸 | 减少地租,减轻利息,降低农民受地主剥削的程度,肃清国民党残余势力、土匪和当地恶霸。 | 三 七 五 减 租 | 减轻租额负担,佃农向地主交纳地租,一律不超过主要作物正产品全年收获总量的37.5%;保障佃农权利,耕地租约一律为书面租约,租期不得少于6年;兼顾地主利益,佃农如积欠地租达两年之总额,地主可中止租约。 |
划 分 阶 级 | 将农村人口划分为雇农、贫农、中农、富农和地主。贫农、雇农是土改依靠的对象,中农是团结的对象,中立富农,地主被定为剥削阶级,是土改打击的对象。 | 公地 放领 | 把接收的日伪政权及日本在台机构所占的土地发放给承担现耕的农民。放领地价为土地全年正产物收获量的2.5倍,分10年逐步偿还。 |
没收 和 分配 土地 | 实行“中间不动两头平”,没收地主土地分给贫雇农,保存富农经济,坚决团结中农。 | 耕者 有 其田 | 征购地主水田超过3公顷或旱田6公顷的多余土地,按承领公地的办法转给需要土地的农民,对地主地价的补偿按七成实物土地债券和三成公营事业的股票搭发,年息4%。 |
——根据《中国土地制度改革研究》和《台湾“土改”的前前后后》绘制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比较大陆土地改革和台湾土地改革,指出二者在土地改革的方式、对地主土地的处理手段、根本目的的不同之处(12分),并谈谈台湾土地改革对我们的启示(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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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在1932年公布“进口条例”,规定输入英国的货物一律从价征10%进口税,并另征附加税。同年召开的渥太华帝国经济会议上,本着“己国生产者第一,帝国生产者第二,外国生产者最后”的原则,英国和自治领及自治领之间签订了11个双边协定。这一做法的影响有
A.解决了英联邦内部贸易矛盾 B.加剧国际贸易关系紧张
C.进一步规范了世界贸易秩序 D.英国成功走出经济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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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在1932年公布“进口条例”,规定输入英国的货物一律从价征10%进口税,并另征附加税。同年召开的渥太华帝国经济会议上,本着“己国生产者第一,帝国生产者第二,外国生产者最后”的原则,英国和自治领及自治领之间签订了11个双边协定。这一做法的影响有( )
A. 解决了英联邦内部贸易矛盾
B. 加剧国际贸易关系紧张
C. 进一步规范了世界贸易秩序
D. 英国成功走出经济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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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在1932年公布“进口条例”,规定输入英国的货物一律从价征10%进口税,并另征附加税。同年召开的渥太华帝国经济会议上,本着“己国生产者第一,帝国生产者第二,外国生产者最后”的原则,英国和自治领及自治领之间签订了11个双边协定。这一做法的影响有( )
A.解决了英联邦内部贸易矛盾
B.加剧国际贸易关系紧张
C.进一步规范了世界贸易秩序
D.英国成功走出经济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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