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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明朝的厂、卫是皇帝的私人警察部队,其运行的独立性不用做多的解释。都察院的都御史和十三道监察御史都是由皇帝亲自任命,都直接对皇帝负责。道监察御史虽然名义上属都察院,但对省级行政区域执行监察业务时,道监察御史是“代天子巡狩”,有事直接上奏章给皇帝,甚至连都察院也是道监察御史的监督对象。六科给事中监督六部,虽然品秩仅为七品,但也由皇帝钦点,有事直奏皇帝。这也是对都察院的制约,它分化了都察院的权力。提刑按察使司虽然受制于都察院,但监察工作中遇到大事,是联合承宣布政使司、都指挥使司共同决断,拥有完整的地方监察权,当然这种权力受到巡按御史、巡抚、总督的监督。

——摘自江军《浅析明朝监察制度的成败》

(1)根据材料,归纳明朝监察制度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明朝行政监察体系的历史作用。

高三历史材料分析题中等难度题

少年,再来一题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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