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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一  元朝立国,将民间的工匠强制征调,为官府手工业服务,这些工匠单独编入户籍,称为匠户。他们世代承袭,“子女使男习工事,女习黹绣”,不能脱籍,而且不许分户而居。官工匠由官府直接管理,子女……婚嫁皆由政府控制、官工匠由官府按月支给口粮……

材料二  明朝将手工业者分为轮班匠和住坐匠两种编入匠籍,应征到官府手工业作坊服役。轮班匠每三四年为官府服役三个月,住坐匠每月服役十天,其余时间则可以自由安排,若不赴班,则须月出银一钱由官府另雇他人。嘉靖四十一年,明政府进一步改革匠役制度:每名轮班匠每年纳“班匠银”四钱五分,政府则以银雇工,住坐匠仍需按月当差。

材料三  清代顺治二年宣布废除匠籍,工匠在法律上获得了一般民户的地位。康熙二十年,各省将匠班银摊入地亩,工匠最终摆脱了匠籍制度的束缚,彻底结束了无端服徭役的时代。乾隆帝说:“国家兴修工作,雇募人夫,原欲使小民实受价值,以为赡养身家之计”。

——以上材料均摘编自萧国亮《中国的社会经济史研究独特的食货之路》

(1)根据材料,概述元、明、清时期官营手工业者生存状况。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匠户制改革的历史意义。

高三历史材料分析题困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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