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1年,孙中山发表演讲《五权宪法》,提出在三权分立的基础上,补入考试权和监察权,五权制衡,实现“人民有权,政府有能”。让“自由的力量”和“维持秩序的力量”达到平衡。根除西方“议会独裁,政府无能”的流弊。下列对孙中山的“五权宪法”理解不正确的是
A.孙中山五权宪法中设想的政府,职能比西方代议制下的政府强
B.孙中山的五权宪法和训政理论一脉相承
C.孙中山的五权宪法深受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影响
D.孙中山试图用政治精英的力量来平衡民意,防止民意被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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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年,孙中山发表演讲《五权宪法》,提出在三权分立的基础上,补入考试权和监察权,五权制衡,实现“人民有权,政府有能”。让“自由的力量”和“维持秩序的力量”达到平衡。根除西方“议会独裁,政府无能”的流弊。下列对孙中山的“五权宪法”理解不正确的是
A.孙中山五权宪法中设想的政府,职能比西方代议制下的政府强
B.孙中山的五权宪法和训政理论一脉相承
C.孙中山的五权宪法深受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影响
D.孙中山试图用政治精英的力量来平衡民意,防止民意被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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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孙中山“五权宪法”的表现形式是五权分立,即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考试权和监察权“五权分立”。“五权宪法”是以“人民有权,政府有能”的权能分开说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从权能分开说的内涵看。是把国家的大权一分为二。一个是“政权”,一个是“治权”。政权即为“权”,是“管理政府”的力量,这个“权”由人民来掌握;“治权”即为能,是政府自身的力量,这个“能”应当是有能的人组成的政府掌握。孙中山认为,只有这样将“权与能”分开,才可以做到“人民有权,政府有能”。又根据革命发展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治国措施,保证中国资产阶级革命分阶段、按步骤进行。
材料二 民国(国)初颁布了《商人通例》、《公司条例》、《证券交易所法》等法规,涉及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和政府管理等领域。在全国工商会议上,工商界代表对公司注册章程、商标法、商会法等提出了许多建议和要求,工(农)商部在制订相关法规,时均有所采纳,并在参考西方有关法规的基础上,较多地注意了本国状况。
——摘编自《民国初期的经济法制建设》
材料三 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54年这五年时间里,人民民主政权在全国各地普遍建立并得到巩固。从1949年起国家进行了为期三年的国民经济恢复和发展工作,到1952年,我国实现了国民经济的根本好转,完成了国民经济的恢复工作。
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1)根据材料一概括孙中山“五权宪法”的思想特点及性质。归纳材料二所反映的民国初期经济立法的特点(8分)
(2)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制定1954年宪法的有利条件及历史作用。(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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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问题。
材料1921年,孙中山发表演讲阐述五权宪法,说“五权宪法是兄弟所创造,古今中外各国从来没有的”。他认为传统西方资产阶级宪法在政府机关采取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三权分立的制度仍有流弊,因此认为应该再加入中国古代传统意义上的考试权与监察权。他说这是“破天荒的政体”。1947年制定的中华民国宪法大致采取了这种政治体制。五权制学说的基础是孙中山的“权能区分”学说。即“人民有权,政府有能”。政权归于人民,但中国国情不便全面行使直接民权,应由国民大会代表人民行使政权。国民大会可以选举并罢免总统,对监察与考试两院院长行使同意权,另有修宪权。
(1)孙中山为什么称五权宪法为“破天荒的政体”?这一政体主要来源于哪些方面的实践经验?
(2)孙中山是如何分析“权能区分”学说的?如何评价孙中山的这一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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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提出的五权分立是在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基础上,加上考试权、监察权。在孙中山看来,西方三权分立的主要弊端在于:
A. 权力划分不细
B. 官员的产生方式
C. 民主具有虚伪性
D. 不符合中国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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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根据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五权分立的思想是为了防止个人独裁,确保政府行使治权时的分权和制衡。 在三权分立之中,考试权是附在行政上的,弹劾权是附在立法上的,孙中山在此基础上借用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中的考试、监察二权的科举取士制度,将这二者独立出来,赋予其与其他三权平等的地位。因为孙中山认为考试制度最为公允,可避免盲从滥选和任人唯亲的弊端,有利于人才的选拔,而独立的监察制度也有利于一个廉洁高效的政府建设。按照孙中山的说法,就是“以五权分立救三权鼎立之弊。”
——根据有关材料摘编
材料二 孙中山认为,倘若要真正实行直接民权,使“政府权”和“人民权”之间保持平衡,那么人民方面就应该享有四个“政权”,即选举权、罢官权、创制权和复决权,而政府方面则应该拥有五个“治权”,即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考试权和监察权。他坚信:“用人民的四个政权来管理政府的五个治权,那才算是一个完全的民权政治机关。有了这样的政治机关,人民和政府的力量才可以彼此平衡。”
——摘编自张卫波《孙中山的“五权宪法”》
(1)根据材料,概括孙中山的治国理念。
(2)评价孙中山的治国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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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材料一 五权分立的思想是为了防止个人独裁,确保政府行使治权时的分权和制衡。在三权分立之中,考试权是附在行政上的,弹劾权是附在立法上的,孙中山在此基础上借用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中的考试、监察二权的科举取士制度,将这二者独立出来,赋予其与其他三权平等的地位。因为孙中山认为考试制度最为公允,可避免盲从滥选和任人唯亲的弊端,有利于人才的选拔,而独立的监察制度也有利于一个廉洁高效的政府建设。按照孙中山的说法,就是“以五权分立救三权鼎立之弊。”
——根据有关材料摘编
材料二 孙中山认为,倘若要真正实行直接民权,使“政府权”和“人民权”之间保持平衡,那么人民方面就应该享有四个“政权”,即选举权、罢官权、创制权和复决权,而政府方面则应该拥有五个“治权”,即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考试权和监察权。他坚信:“用人民的四个政权来管理政府的五个治权,那才算是一个完全的民权政治机关。有了这样的政治机关,人民和政府的力量才可以彼此平衡。”
——摘编自张卫波《孙中山的“五权宪法”》
(1)根据材料,概括孙中山的治国理念。
(2)评价孙中山的治国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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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的新三民主义中,民权主义要求主权在民,建立法制国家,人民拥有政权,政府只拥有治权,实行立法、司法、行政、考试、监察五权分立。据此判断国民革命运动时期的下列活动中,属于典型的民权主义措施的是
A.改组国民党 B.建立广东国民政府
C.建立黄埔军校 D.组织北伐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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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6年,孙中山提出了“将来中华民国的宪法是要创一种新主义,叫‘五权分立’”。孙中山称之为“破天荒的政体”。这里的五权除了西方的三权以外,新增了考试权和监察权。孙中山的“新主义”
A. 受制于中国现状而未能付诸实践
B. 推动了民主共和观念深入人心
C. 体现了中西政治文明成果的融合
D. 旨在弥补西方政党制度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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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历史人物评说)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问题。
材料1921年,孙中山发表演讲阐述五权宪法,说“五权宪法是兄弟所创造,古今中外各国从来没有的”。他认为传统西方资产阶级宪法在政府机关采取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三权分立的制度仍有流弊,因此认为应该再加入中国古代传统意义上的考试权与监察权。他说这是“破天荒的政体”。1947年制定的中华民国宪法大致采取了这种政治体制。五权制学说的基础是孙中山的“权能区分”学说。即“人民有权,政府有能”。政权归于人民,但中国国情不便全面行使直接民权,应由国民大会代表人民行使政权。国民大会可以选举并罢免总统,对监察与考试两院院长行使同意权,另有修宪权。
(1)孙中山为什么称五权宪法为“破天荒的政体”?这一政体主要来源于哪些方面的实践经验?
(2)孙中山是如何分析“权能区分”学说的?如何评价孙中山的这一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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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汲取并发展了美国宪法中的“三权分立”思想,提出在国家机构中设立立法、行政、司法、监察和考试五院,彼此独立又相互制约,称为“五权宪法”。该主张主要体现了孙中山先生的
A.民族主义思想 B.民权主义思想 C.民生主义思想 D.扶助农工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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