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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  清朝入关之初,赋税制度仍沿袭明朝旧制,赋税分田税和丁税两种,折银征收。然而自明末社会大动乱以来,户口、土地册籍已荡然无存,地亩和人丁很难确知。与此同时,土地的日益集中和人口的不断增长,无地、少地的农民越来越承担不起丁税的重负,不断地进行反抗斗争,他们或迁徙流亡,或隐匿户口。作为应对措施,1712年清政府宣布,以1711年(康熙50年)全国的丁银额为准,以后新增人口,“盛世兹生人丁,永不加赋。”把全国征收丁税总额固定下来。1723年(雍正元年)下令,将康熙末年已在四川、广东等省试行的摊丁入亩办法推广全国,把康熙50年固定下来的丁银额全部摊入地亩,与田赋一体征收。摊丁入亩,又称人丁合一,或称地丁制。历经康熙、雍正、乾隆、嘉庆四朝一百余年,全国各地基本完成。

——摘编自禇鸿运《中国古代赋税制度变革的三大里程碑》

(1)根据材料,分析清朝实行“摊丁入亩”制度的原因。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评析清朝实行的“摊丁入亩”制度。

高三历史综合题中等难度题

少年,再来一题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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