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4年6月,国会众参两院通过了《互惠贸易协定法》。该法规定:在不经过参议院批准的情况下,总统可以与外国政府签订贸易协定,宣布对现行关税和其他限制贸易措施的修改。这一规定反映出
A. 美国总统凌驾于参议院之上
B. 美国立法机构服从于行政机构
C. 政治制度的原则性与灵活性
D. 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遭到破坏
高二历史选择题中等难度题
1934年6月,国会众参两院通过了《互惠贸易协定法》。该法规定:在不经过参议院批准的情况下,总统可以与外国政府签订贸易协定,宣布对现行关税和其他限制贸易措施的修改。这一规定反映出
A. 美国总统凌驾于参议院之上
B. 美国立法机构服从于行政机构
C. 政治制度的原则性与灵活性
D. 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遭到破坏
高二历史选择题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题文)1934年6月,美国国会参众两院通过了《互惠贸易协定法》.该法规定:在不经过参议院批准的情况下,总统可以与外国政府签订贸易协定,宣布对现行关税和其他限制贸易措施的修改。这一规定反映出
A. 美国政治制度的原则性与灵活性
B. 美国立法机构服从于行政机构
C. 美国总统行使外交权力将不受限制
D. 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遭到破坏
高二历史单选题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1934年6月,美国国会参众两院通过了《互惠贸易协定法》.该法规定:在不经过参议院批准的情况下,总统可以与外国政府签订贸易协定,宣布对现行关税和其他限制贸易措施的修改。这一规定反映出
A. 美国政治制度的原则性与灵活性 B. 美国立法机构服从于行政机构
C. 美国总统行使外交权力将不受限制 D. 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遭到破坏
高二历史选择题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1934年6月,美国国会通过了《互惠贸易协定法》,国会将贸易决策权在一定时期内授予总统,总统可以与外国政府谈判并签订贸易协定,该协定不需要国会批准即可生效。这一规定反映出美国
A.总统可以凌驾于参议院之上 B.立法机构服从行政机构
C.国会与总统有较量也有妥协 D.三权分立原则遭到破坏
高二历史选择题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1934年,美国国会通过《互惠贸易协定法》,授权总统为扩大对外贸易,可以与外国签订互惠贸易协定,可以在现行关税上下50%的范围内调整关税。该法还规定了无条件最惠国待遇条款,从而使双边协定达到了多边开放的效果。下列对此解释正确的是,该法
A. 是危机时期贸易保护的产物
B. 推动了美国贸易自由化进程
C. 是政治霸权在经济上的体现
D. 突破了三权分立的基本原则
高二历史选择题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马克垚《世界文明史》载:“(美国)国会制定法律,但总统可以否决之,最高法院可以宣布经国会经总统签署的法律违宪,但总统经参议院批准任命最高法院的法官;总统执行法律,很必须由国会给予财政支持……任何法案必须经两院批准才能生效,故参院和众院在制定法律过程中互有对于另一方的绝对否决权。”这说明当时美国
A. 总统受制于国会和联帮法院 B.参众两院集体负责
C.总统有权废止国家法律 D.总统对国会负贵
高二历史选择题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马克垚《世界文明史》载:“(美国)国会制定法律,但总统可以否决之,最高法院可以宣布经国会经总统签署的法律违宪,但总统经参议院批准任命最高法院的法官;总统执行法律,但必须由国会给予财政支持……任何法案必须经两院批准才能生效,故参院和众院在制定法律过程中互有对于另一方的绝对否决权。”这说明当时美国
A. 总统受制于国会和联邦法院
B. 参众两院集体负责
C. 总统有权废止国家法律
D. 总统对国会负贵
高二历史选择题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封驳就是封还君主失宜的诏令而不下行,驳正臣下有误的奏章而不呈递,其中包含了对公文权力运行的审查与监督,驳正违失指对中央及地方官员的权力监察。北宋前期通过银台封驳司主管公文的传递、审查、新闻发布和档案的整理留存等,是公文传递审查权和封驳权的合一,机密公文必须要经过此机构的审查才能发送,皇帝的诏命、宰相和枢密的公文都要经过此机构的审查,才能发放有关部门执行。
——孟宪玉《宋代封驳制度权力制约的精神的当代价值》
材料二 美国宪法设计了一个不允许任何权力分支部门掌握全部政府权力,同时又能整体而有效地推进政府工作的权力关系模式。它规定国会有权要求总统条陈政策以备审议,有权建议、批准总统对其所属行政官员的任命,有权批准总统对外缔结的条约等,从而体现了国会对总统的制约。……同时,美国宪法还规定了总统对国会的制约。表现在:总统有立法发掘权,副总统兼任参议院议长,对立法机关的活动产生一定的影响。
——《论权力制约原则》
(1)根据材料一,概括宋代封驳制度的内容和作用。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美国宪法设计权力制约的理论依据和特点。
(3)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宋代封驳制度与美国权力制约的主要不同点。
高二历史材料分析题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1844年,美国强迫清政府签订了《望厦条约》。从美国方面说,该条约最后生效的批准权在于( )
A.联邦总统 B.外交部 C.联邦国会 D.参议院
高二历史选择题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马克垚《世界文明史》载:“美国)国会制定法律,但总统可以否决之,最高法院可以宣布经国会通过并经总统签署的法律违宪,但总就经参议院批准任命最高法院的法官;总统执行法律,但必须由国会给予财政支持......任何法案必须经两院批准才能生效,故参院众院在制定法律过程中互有对于另一方的绝对否权。”这说明当时美国
A. 总统受制于国会和联邦法院
B. 参众两院集体负责
C. 总统有权废止国家法律
D. 总统对国会负责
高二历史单选题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