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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 明朝及清初制度,官员向皇帝奏事,公事用“题本”,私事用“奏本”,两种文书都具有公开性,要经通政使司阅览、登录,内阁票拟,最后交由皇帝审阅。自康熙时起,开始出现奏折这一新的文书形式,上奏人撰写奏折后不得泄密,不经过其他机构、官员,直达御前。雍正帝即位后,规定内外大臣对属于机密、紧急的事务均可先以奏折上闻,然后再写题本作为正式报告。奏折撰写人不仅包括高级官员,一部分中下级官员经皇帝批准后也获得了此项权力。按照雍正的要求,他们对政务利弊、吏治勤惰、上下级官员及同僚品行、百姓生计、地方风俗各方面事务,凡有重要问题,不必等到完全核实,即可先在奏折中“风闻”上报。同时,对奏折的缮写、呈递过程都作出了更为严格的规定,如有违犯要受到严厉处分。由于写折官员都通过奏折与皇帝形成单线联系,皇帝就可以使不同等级、不同部门的官员进行复杂而秘密的互相监督,使得官员们“涕泪如雨,肺肝感振”,反复表白“惟知有皇上,不知其他”。这种效果是以前很难达到的。

——摘编自张帆《中国古代简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奏折制度具有哪些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评奏折制度的影响。

高三历史连线题中等难度题

少年,再来一题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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