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一公元780年, 唐朝推行两税法:中央根据财政支出定出总税额,各地依照中央分配的数目向当地人户征收;主户和客户,都编入现居州县的户籍,依照丁壮和财产的多少定出户等;两税分夏秋两次征收,夏税限六月纳毕,秋税十一月纳毕;“租庸调”和一切杂捐、杂税全部取消,但丁额不废;两税依户等纳钱,依田亩纳米粟,田亩税以大历十四年的垦田数为准,均平征收。没有固定住处的商人,所在州县依照其收入征收三十分之一的税。凡鳏寡孤独不济者,可以免税。
材料二公元1581年,明朝张居正实行一条鞭法:“总括一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一概征银,官为分解,雇役应付。”即清丈土地,扩大征收面,使税赋相对均平;统一赋役,限制苛扰,使税赋趋于稳定;计亩征银,官收官解,使征收办法更加完备。
材料三清初推行的摊丁入亩规定: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清政府规定以康熙五十年(1711年)的人丁数作为征收丁税的固定数,以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即将丁银摊入田赋征收,其派丁多者,必其田多者也,其派丁少者,亦必有田者也,政府放松对户籍的控制,农民和手工业者从而可以自由迁徙。
(1) 简要分析三次改革的共同背景。
(2)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综评这三次重大的赋税改革。
高三历史非选择题中等难度题
【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一公元780年, 唐朝推行两税法:中央根据财政支出定出总税额,各地依照中央分配的数目向当地人户征收;主户和客户,都编入现居州县的户籍,依照丁壮和财产的多少定出户等;两税分夏秋两次征收,夏税限六月纳毕,秋税十一月纳毕;“租庸调”和一切杂捐、杂税全部取消,但丁额不废;两税依户等纳钱,依田亩纳米粟,田亩税以大历十四年的垦田数为准,均平征收。没有固定住处的商人,所在州县依照其收入征收三十分之一的税。凡鳏寡孤独不济者,可以免税。
材料二公元1581年,明朝张居正实行一条鞭法:“总括一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一概征银,官为分解,雇役应付。”即清丈土地,扩大征收面,使税赋相对均平;统一赋役,限制苛扰,使税赋趋于稳定;计亩征银,官收官解,使征收办法更加完备。
材料三清初推行的摊丁入亩规定: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清政府规定以康熙五十年(1711年)的人丁数作为征收丁税的固定数,以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即将丁银摊入田赋征收,其派丁多者,必其田多者也,其派丁少者,亦必有田者也,政府放松对户籍的控制,农民和手工业者从而可以自由迁徙。
(1) 简要分析三次改革的共同背景。
(2)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综评这三次重大的赋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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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 杨炎任职宰相后便向德宗倡议推行税制改革,于公元780年征税推行两税法,两税法分夏、秋两季征收也因此得名。具体内容如下:“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户无主客。以见居为薄;人为丁中,以贫富为差。不居出处而行商者,在所郡县税三十分之一,度所与居者均使无纯利。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俗有不便者正之。其租庸杂徭悉省,而丁额不废,申报出入如旧式。其田亩之税,率以大历十四年田之数为准而均征之。夏税无过六月,秋税无过十一月,逾步之后,有户增而税减轻,及人散而失均者,进退长吏,而以尚书度支总统焉”。
——摘选自《旧唐书》
(1)根据材料概括两税法的主要内容。
(2)根据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对两税法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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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一 公元780年,唐德宗李适即位,采纳杨炎的建议,推行两税法。其具体内容如下:“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不居处而行商者,在所郡县税三十之一,度所与居者均,使无侥利。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俗有不便者正之。其租庸杂徭悉省,而丁额不废,申报出入如旧式。其田亩之税,率以大历十四年垦田之数为准而均征之。夏税无过六月,秋税无过十一月。逾岁之后,有户增而税减轻,及人散而失均者,进退长吏,而以尚书度支总统焉。”
材料二 万历九年(1581 年),张居正在清丈全国土地的基础上下令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主要内容是:把一切征项包括田赋、徭役、杂税等合并起来编为一条征收,化繁为简;把过去按丁、户征收的力役改为折银征收,称为户丁银,户丁银摊入田赋中征收。需要注意的是一条鞭法还没有把力役全部摊入田赋,只是部分摊入;“一概征银”,无论田赋或力役一律折银缴纳,差役由政府雇人充当。这是我国税收历史上由实物税向货币税转变的一次重大改革。清初继承明制,继续实行一条鞭法。到雍正年间,又在这一基础上进行重大改革,实行“摊丁入亩”。
——以上材料均来自百度百科
(1)根据材料一、二概括两税法和一条鞭法在内容上的相似点。(6分)
(2)根据以上材料结合所学知识总结古代中国赋税改革的趋势。(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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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 唐宪宗即位后,由于两税法取得明显成效,中央财政状况有所好转.从而使扩大和强化中央禁军成为可能。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宪宗决心“以法度制裁藩镇”。作为唐朝后期饭有作为的皇帝,宪宗选拔的宰相如武元衡、李吉甫、李绛、裴度等人都有所建树。鉴于德宗四面出击方针的失败,宪宗改变削藩策略,先弱后强,各个击破,孤立元凶。同时,选择易于攻取、基础薄弱的西川、浙西节度使开刀,然后使“五十年不沾皇化”的魏博镇表示归顺朝廷,接着,集中全力对付强大的淮西节度使。由于裴度和名将李愬的运筹帷幄,使中央与淮西节度使的大决战取得最后胜利。平定淮西,引起强烈震动,诸镇纷纷献地献质表示归顺,一时朝廷鼎盛,形成了“元和中兴”(806—820年)的局面。
《资治通鉴》称:“自广德以来,垂六十年,藩镇跋扈河南、北三十余州,自除官吏,不供贡赋,至是尽遵朝廷约束。”无怪乎后人要称颂宪宗“自古中兴之主无人及之”了。
——摘编自樊树志著《国史概要》
(1)根据材料,概括唐宪宗时“元和中兴”出现的原因。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对唐宪宗解决藩镇割据问题的做法加以简要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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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 唐朝均田制分永业田和口分田,口分田可以买卖,地主通过兼并占有大量田地,然后再通过各种途径隐报田亩,或利用各种名义成为免征户;贫苦农民丁多地少,只好按丁纳税,加上胥吏为奸,除了逃亡作浮户以外,无以为生。安史乱后,随着土地兼并的日益加剧,失地农民的逃亡愈益严重,租庸调所入无几,于是,唐朝政府不得不加强对户税和地税的征收,使户税和地税占到唐朝税收的很大部分。公元780年,杨炎实施“两税法”。“两税法”的主要内容有每户按资产交纳户税,按田亩交纳地税,取消租庸调和一切杂税、杂役;一年分夏季和秋季两次纳税。
——摘编自黄师昭《杨炎“两税法”及其意义》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两税法”实施的原因。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两税法”的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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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宋初实行盐税法,除废除蚕盐、两税盐钱外,还大力推行官鬻法和通商法。官鬻法(也称官卖法,京东、淮浙、广东等地实行)即由官府控制当地盐的生产,并直接主持运往行销地区售卖,实行专运、专卖,一律不许私人插手。通商法(也称商运法,京西、陕西、河南、河北等地实行)即政府向商人每年收过税一钱,住卖税两钱,听尚运销。宋仁宗庆历八年,采纳了范祥的“钞盐法”,废除“官需”形式,即规定商人凡纳钱4800文,售予一票,可领盐200斤,任其运销。并设置都盐院,作为盐价调节机构,平衡盐价,以确保盐有常价,钞有定数,防止商人哄抬盐价,此法实际上也是一种专卖制。到宋神宗熙宁年间,为使盐商专卖,发售盐引。盐引又称“盐钞”,是宋代的取盐凭证,“引”是指有价证券,还可以作为“代币”流通。据《宋史·通货志》记载:“盐引每张领盐116.5斤,价6贯。”
——摘编自郝贵云《浅析我国古代盐税制度的发展》
(1)根据材料,指出北宋盐税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北宋盐税制度改革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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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宋初实行盐税法,除废除蚕盐、两税盐钱外,还大力推行官鬻法和通商法。官鬻法(也祢官卖法,京东、淮浙、广东等地实行)即由官府控制当地盐的生色旅游资源”进产,并直接主特运往行镐地区售卖,实行专运、专卖,一律不许私人插手。通商法(也称商运法,京西、陕西、河南、河北等地实行)即政府向商人每年收进税一钱,住卖税两钱,听尚运销。宋仁宗庆历八年,采纳了范祥的“钞盐法”,废除“官鬻”形式,即规定商人凡纳钱4800文,售予一票,可领盐200斤,任其运销。并设置都盐院,作为盐价调节机构,平衡盐价,以确保盐有常价,钞有定数,防止商人哄抬盐价,此法实际上也是一种专卖制。到宋神宗熙宁年间,为使盐商专卖,发售盐引。盐引又称“盐钞”,是宋代的取盐凭证,“引”是指有价证券,还可以作为“代币”流通。据《宋史•通货志》记载:“盐引每张领盐116.5斤,价6贯。”
——摘编自郝贵云《浅析我国古代盐税制度的发展》
(1)根据材料,指出北宋盐税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北宋盐税制度改革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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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根据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根据《文献通考》记载,太宗至道末年(公元997年),赋税总收入为3559万贯,其中农业两税为2321万贯,约占65%;茶、盐、酒、商等税为1238万贯,约占3506,农业两税收入的占比最大。真宗天禧末年(公元1021年)赋税总收入为5723万贯,两税为2762万贯,占48%;其他税入为2936万贯,占52%,开始超过两税。仁宗时期,陕西用兵,财政收支增多。庆历时商税收入已达1975万贯,酒税已达1710万贯,盐税为715万贯,这三项收入共计4400万贯,超过农业两税收入。神宗熙丰年间赋税总收入为7070万贯,两税为2162万贯,占30%,其他税入为491 1万贯,占70%。即财政收入2/3以上来自农业两税以外的赋税。
——孙翊刚《中国赋税史》
(1)据材料,概括指出北宋赋税结构的变化。
(2)据材料及所学知识,分析北宋赋税结构变化的主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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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一: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杨)炎遂请作两税法。以一其名,曰:‘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不居处而行商者,在所郡县税三十之一,度所与居者均,使无侥利。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俗有不便者正之。其租庸杂徭悉省,而丁额不废,申报出入如旧式。其田亩之税,率以大历十四年垦田之数为准而均征之。夏税无过六月,秋税无过十一月。逾岁之后,有户增而税减轻,及人散而失均者,进退长吏,而以尚书度支总统焉。’德宗善而行之,诏谕中外。”
——《唐会要八十三卷·租税上》
材料二:“一条鞭法者,总括一州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丁粮毕输于官。一岁之役,官为佥募。力差,则计其工食之费,量为增减;银差,则计其交纳之费,加以赠耗。凡额办、派办、京库岁需与存留、供亿诸费,以及土贡方物,悉并为一条,皆计亩征银,折办于官,故谓之一条鞭。立法颇为简便。嘉靖间,数行数止,至万历九年乃尽行之。”
——《明史七十八卷·食货志二》
(1)概括材料一中杨炎两税法的主要特点?(6分)
(2)根据材料分析一条鞭法与两税法有何不同?(6分)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变化的最主要原因。(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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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分)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一 清朝政权实行高度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所以在财政管理制度上,也集权于中央。 地方赋税收入,除按额存留俸工等项外,“一丝一粒,无不陆续解送京城”,归户部管 理分配。地方如有额外需要,必先请旨,然后方得经领动用。……直到咸丰同治以后, 各省征收厘金,情况才有所改变,但那时,清代的整个财政,已混乱不堪了。
——白钢主编《中国政治制度史》
材料二 (1903—1910 年)中央“一部三处”(度支部、税务处、清理财政处、督办盐政处) 的设立和职责的明确,使人事权发生了较大的变动。地方上,如对直隶原来练饷局、 筹款局、印花税局、赈抚局、水利局、海防支应局等庞杂紊乱的财政机构归并裁撤。…… 各库款项,统存于直隶省银行,各衙门局所应领之款,先由财政处核准,发给支票, 向银行领取。……因得不到督抚的支持,许多规定成为一纸空文。
——摘编自伍振华《略论晚清中央政府的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清代财政管理体制的变化及主要原因。(9 分)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清末财政体制改革的影响。(6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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