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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一公元780年, 唐朝推行两税法:中央根据财政支出定出总税额,各地依照中央分配的数目向当地人户征收;主户和客户,都编入现居州县的户籍,依照丁壮和财产的多少定出户等;两税分夏秋两次征收,夏税限六月纳毕,秋税十一月纳毕;“租庸调”和一切杂捐、杂税全部取消,但丁额不废;两税依户等纳钱,依田亩纳米粟,田亩税以大历十四年的垦田数为准,均平征收。没有固定住处的商人,所在州县依照其收入征收三十分之一的税。凡鳏寡孤独不济者,可以免税。

材料二公元1581年,明朝张居正实行一条鞭法:“总括一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一概征银,官为分解,雇役应付。”即清丈土地,扩大征收面,使税赋相对均平;统一赋役,限制苛扰,使税赋趋于稳定;计亩征银,官收官解,使征收办法更加完备。

材料三清初推行的摊丁入亩规定: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清政府规定以康熙五十年(1711年)的人丁数作为征收丁税的固定数,以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即将丁银摊入田赋征收,其派丁多者,必其田多者也,其派丁少者,亦必有田者也,政府放松对户籍的控制,农民和手工业者从而可以自由迁徙。

(1) 简要分析三次改革的共同背景。

(2)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综评这三次重大的赋税改革。

高三历史非选择题中等难度题

少年,再来一题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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