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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中国法制起源较早。夏代有“禹刑”。周穆王命吕侯制作《吕刑》。春秋时期出现了《刑鼎》、《刑书》、《竹刑》。战国时魏文侯命李悝制定《法经》,秦朝时被发展为《秦律》。汉高祖命萧何参照秦律制作了《九章律》。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立法,上承秦汉,下启隋唐,《新律》和《北魏律》为代表。唐代制定《唐律疏议》颁行天下。唐律继承了古代立法传统,将各种法规熔为一炉,采取了刑事立法的形式,全部律条都围绕着“罪”和“刑”分别加以规定、解释。唐律规定了严惩十恶,依次为: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唐律还规定如果赃证已经明确,“理不可疑”,犯人即使不招,也可根据犯罪事实进行判决。《唐律疏议》成为以后历代刑律的蓝本,也是古代法典的楷模和中华法系的代表。……深刻影响着有交往的各地,在世界法制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摘编自叶孝信《中国法制史》

材料二  西方法治的核心理念,就是“确信法律能够提供可靠的手段来保障每个公民自由合法地享用属于自己的权利”。作为西方法治文明精髓的宪政制度,就是建立在防止国家权力侵犯个人自由的理念之上的,而中国的法治意识理念更多的是建立在国家至上、集体主义基础上的,强调的是维护国家政权的稳定,国家和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从近代中国法治启蒙思想家开始,个人自由和个人权利就不是一种独立的价值追求,而是依附于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的一种附属品,他们所倡导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实际上是以国家主义为前提的。其原因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那样:“中国的落后挨打所带来的耻辱给他们思想的震撼比他们对中国个人悲惨生活状况的关切要强烈得多。”

—— 摘编自柯卫《中西方法治意识的差异及启示》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法制建设的主要特点。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中西方法治思想的差异并分析其原因。

高三历史非选择题困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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