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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选修1:历史上的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清末,传统的中华法系走向崩溃,中国的法律发展开始向西方看齐,近代中国司法改革由此开始了艰难、复杂的转型过程。引发这场法律改革的事件便是发生在1895~1910年的清末维新运动和预备立宪。1906年,清政府参照西方“三权分立”的模式改刑部为负责司法的法部,大理寺改名大理院作为全国最高的审判机关,并负责法律解释。同年,清政府通过《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以及其后几部法律,第一次在中国历史上规定了辩护法和律师制度,被告人有权对自己所受到的控诉进行辩护,并随时可以自己选择或由法定代理人为其选任辩护人。1910年,颁布《法院编制法》,规定全国审判机关的分类以及独立监察机关的配置。

(1)根据材料,概括清末司法改革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清末司法改革的影响。

高三历史非选择题中等难度题

少年,再来一题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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