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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  甘南藏区位居甘肃西南,藏民人口占绝对多数。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甘南藏区地方治理仍“行土司制度,分有头目、总丞、总管、头人四等,或系世袭,或由藏民推选”,其头目、总管等负责民刑诉讼、差役以及兵马钱粮的征收。

20世纪40年代初,国民政府将甘南藏区保甲制度提上议事日程。1941年6月26日,黑错会议召开,会议主要通过了《十大决议案》与《六条藏民公约》。《十大决议案》最核心的内容是“树立保甲制度”:建立乡镇基层组织;乡镇保甲长人选,在各地土官、寺僧、总管、头人中,择优加以委用;保甲编组,不分汉回蒙藏,以地域为单位混合编组……。《六条藏民公约》规定:“实行三民主义,拥护中国国民党;拥护国民政府及最高领袖蒋总裁;绝对奉行甘肃省政府与各该县局政府一切法令……。”

尽管制度推行步履维艰,但保甲工作的实施使甘南藏民开始接触到“国家”和“政府”的概念,对该地区基层社会的近代化产生了深远影响。

——摘自柳德军《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甘南藏区保甲制度之推行》

(1)根据材料,指出国民党政府在甘南藏区实施的保甲制度与原土司制度的区别。

(2)根据材料和所学知识,分析甘南藏区推行保甲制度的影响。

高三历史材料分析题中等难度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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