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明朝的法律,屠宰耕牛是犯罪行为:“故意杀死他人马牛的,杖七十,徒一年半;私宰自己马牛的,杖一百。耕牛伤病死亡的,不报官府,私自开剥,笞四十。”上述法律规定反映了明朝
A. 政府严格控制经济活动
B. 农耕经济出现衰退情况
C. 屠宰耕牛成为普遍现象
D. 农用动力没有实质变化
高二历史选择题简单题
按照明朝的法律,屠宰耕牛是犯罪行为:“故意杀死他人马牛的,杖七十,徒一年半;私宰自己马牛的,杖一百。耕牛伤病死亡的,不报官府,私自开剥,笞四十。”上述法律规定反映了明朝( )
A.政府严格控制经济活动 B.农耕经济出现衰退情况
C.屠宰耕牛成为普遍现象 D.农用动力没有实质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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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明朝的法律,屠宰耕牛是犯罪行为:“故意杀死他人马牛的,杖七十,徒一年半;私宰自己马牛的,杖一百。耕牛伤病死亡的,不报官府,私自开剥,笞四十。”上述法律规定反映了明朝
A. 政府严格控制经济活动
B. 农耕经济出现衰退情况
C. 屠宰耕牛成为普遍现象
D. 农用动力没有实质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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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在立法方面,早在西周,周公就提出了明德慎罚等主张,经过两汉儒家对于刑德的论证,至唐代,《唐律疏议》开篇即说“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明太祖在《大明律》中更是宣告“明礼以导民,定律以绳顽”。值得指出的是,隋唐将“不孝”列为十恶重罪之一,此项规定一直延续至晚清。同时历代对于鳏寡孤独、废疾犯法当刑者,法律都制定了“减刑”“宽宥”以恤刑的规定,清朝还实行存留养亲制度。
——张晋藩《中华民族的法律传统与史鉴价值》
材料二:罗马共和国时期刑法的罪名,多有处死“以祭谷神、奉献于神”的规定。只对有主观故意的犯罪行为人进行刑罚,如“故意杀害他人”与“不希望杀害他人但不幸发生杀害他人的行为”,前者处予死刑,后者可通过交付一只公绵羊替罪;这一原则长期沿用。进入帝国时期,出现了大量包括宗教犯罪在内的新罪名。执法官根据社会地位确定刑罚的差别,同一种犯罪一般有两种刑罚,一种针对体面者,一种针对下层百姓。罗马私法发达、公法相对滞后的状况深刻影响了罗马刑法发展进程,罗马刑法没有形成完整的理论,在整个古代罗马法制史中,犯罪与刑罚始终散见于大量的单行法律之中,且二者之间对应的随意性相当大。
——郭静《罗马刑法的发展进程及其影响》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中国古代法律的特点。
(2)据材料二,指出古罗马刑法体现的法律理念与中国古代法制理念的不同之处。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形成这些不同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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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在立法方面,早在西周,周公就提出了明德慎罚等主张,经过两汉儒家对于刑德的论证,至唐代,《唐律疏议》开篇即说“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明太祖在《大明律》中更是宣告“明礼以导民,定律以绳顽”。值得指出的是,隋唐将“不孝”列为十恶重罪之一,此项规定一直延续至晚清。同时历代对于鳏寡孤独、废疾犯法当刑者,法律都制定了“减刑”“宽宥”以恤刑的规定,清朝还实行存留养亲制度。
——张晋藩《中华民族的法律传统与史鉴价值》
材料二 罗马共和国时期刑法的罪名,多有处死“以祭谷神、奉献于神”的规定。只对有主观故意的犯罪行为人进行刑罚,如“故意杀害他人”与“不希望杀害他人但不幸发生杀害他人的行为”,前者处予死刑,后者可通过交付一只公绵羊替罪;这一原则长期沿用。进入帝国时期,出现了大量包括宗教犯罪在内的新罪名。执法官根据社会地位确定刑罚的差别,同一种犯罪一般有两种刑罚,一种针对体面者,一种针对下层百姓。罗马私法发达、公法相对滞后的状况深刻影响了罗马刑法发展进程,罗马刑法没有形成完整的理论,在整个古代罗马法制史中,犯罪与刑罚始终散见于大量的单行法律之中,且二者之间对应的随意性相当大。
——郭静《罗马刑法的发展进程及其影响》
材料三 古代史家所探究的关于古代文明的诸多问题,都和现实世界有着这样或那样的关联……他们对一些具体问题的研究以及提出问题的一些方式往往也是对当代现实的一种有意识或者下意识回应与思考。
——黄洋《古代文明研究的现代意义》
(1)根据材料一、二,概括中国古代法律和罗马法的特征。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两种法律制度产生背景的不同之处及其共同历史价值。
(3)依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研究古代法律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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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 明初注重立法,明朝统治者在“明主治吏不治民”的统治思想下,为了防止官吏职务犯罪,统治者们在立法、司法、行政等各方面都作出了详细具体的规定。明太祖时贪污腐败的官吏惩治格外的严厉,建国伊始就制定影响深远的《大明律》。
《大明律》雏形始于洪武元年,洪武七年(公元1374年)明太祖开始效仿《唐律》进行多次修改,对体例、篇目不断修改完善,后于洪武三十年(公元1397年)颁行天下。
《大明律》改变了自唐以来的法律体系结构,便于诸司掌握和实施法律。《大明律》的内容共有460条,其中对于官吏犯罪的处罚规定较多,在量刑上大抵是罪轻者更为减轻,罪重者更为加重。《名例》一卷,分五刑、十恶、八议等,大部分的条款是对官吏履职情况的规定,特别是负责监督、裁判等重要职权的监临主守的失职犯罪行为制定了残酷刑罚;《吏律》二卷,由以侧重惩治官吏的职务犯罪行为的《职制律》和以侧重处罚官吏违反办事规程行为的《公式律》这两部分组成。前者主要指地主阶级内部的诉讼,后者主要指对谋反、大逆等民变的严厉措施。《大明律》重在整肃吏治,涉及官吏职务犯罪的规定主要集中在《吏律》和《刑律》,对官吏犯罪的处罚规定较之历朝更加明确具体和严厉。
——摘编自林颖瑜《明朝的廉政法制研究》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大明律》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明初《大明律》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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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罗马共和国时期刑法的罪名,多有处死“以祭谷神、奉献于神”的规定。只对有主观故意的犯罪行为人进行刑罚,如“故意杀害他人”与“不希望杀害他人但不幸发生杀害他人的行为”,前者处予死刑,后者可通过交付一只公绵羊替罪;这一原则长期沿用。进入帝国时期,出现了大量包括宗教犯罪在内的新罪名。执法官根据社会地位确定刑罚的差别,同一种犯罪一般有两种刑罚,一种针对体面者,一种针对下层百姓。罗马私法发达、公法相对滞后的状况深刻影响了罗马刑法发展进程,罗马刑法没有形成完整的理论,在整个古代罗马法制史中,犯罪与刑罚始终散见于大量的单行法律之中,且二者之间对应的随意性相当大。
——郭静《罗马刑法的发展进程及其影响》
(1)根据材料一,概括古代罗马法的特征。
材料二:英国历史上的宪法性文件
时间 | 文件 | 成果 | |
1215年 | 《大宪章》 | 贵族与教会权力不受国王的侵犯 | |
1628年 | 《权利请愿书》 | 非经议会同意,国王不得强行征税和借债 | |
1641年 | 《三年法案》 | 议会三年一届,未经议会同意,不得强行解散议会或体会 | |
1679年 | 《人身保护法》 | 保护资产阶级议员免受国王非法迫害 | |
1689年 | 《权利法案》 | 进一步限制王权,确立议会至上的原则 | |
1701年 | 《王位继承法》 | 国会有权决定国王的继承人,确立分权和司法独立原则 |
——据《英国宪法的历史沿革》
(2)依据材料二,归纳英国宪政进程的特点。结合所学知识,谈谈对英国历史发展的影响。
材料三1911年辛亥革命后的中国也同样采取了通过根本性法律文件(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形式对新成果、新兴资产阶级政权进行维护和保障,并大量采纳和借鉴美国宪法的内在精髓尝试建国。相似的宪法文件在中美两国相似的背景和国情条件下,产生了截然相反的结果。
——王熙莹《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实施受挫原因分析》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中国是如何“大量采纳和借鉴美国宪法的内在精髓尝试建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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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献是人类政治文明进步的重要表现。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第3表债权人可将无力偿还的债务人,交付法庭判决,直到将其戴上足枷、手铐,甚至杀死或卖之为奴……
第8表凡故意伤人肢体而又未能取得调解时,则伤人者也需受同样的伤害。不过,如有人打断自由人的骨头,他须偿还300阿司罚金;如被打折骨头的是奴隶,罚金可以减半。
材料二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凡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
——《权利法案》
材料三美国的国家职权分为立法、司法和行政三个部门,分别由国会、最高法院和总统执掌,总统和议员由人民选举产生
——美国1787年宪法
材料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材料一所述内容出自哪一法律文献?它在当时有何进步作用?
(2)根据材料二、三,指出英、美分别确立了怎样的政治体制?并说明其特点。
(3)1954年宪法是在哪次会议上制定的?该宪法确定的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什么?
(4)某中学历史学习兴趣小组就法律问题进行研讨探究,除了上面材料中提到的法律文献外,你还能为他们提供哪些与法律有关的文献?试举两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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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法规定,善意和诚信是有效缔结契约的前提。具有欺诈故意的行为,或者是因不讲诚信而被法律认定为“不名誉”的人的行为,是无效的行为。这体现出罗马法
A. 道德意识融入法律
B. 契约关系的道德化
C. 通过法律塑造道德
D. 以商品经济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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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罗马法规定:善意和诚信是有效缔结契约的前提,具有欺诈故意的行为,或者是因不讲诚信而被法律认定为“不名誉”的人的行为,是无效的行为。这说明古罗马法( )
A.注重法律裁判的程序原则
B.将是否诚信作为判断案情的唯一依据
C.注重诚信而不讲究法律原则
D.把诚信作为古罗马法的原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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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罗马法规定,善意和诚信是有效缔结契约的前提,具有欺诈故意的行为,或者同不讲诚信而被法律认定为“不名誉”的人的行为,是无效的。这一规定
A. 违背了法律的规范性原则 B. 说明了罗马法历来重视司法程序
C. 反映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D. 与当时商品经济发展需要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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