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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一选修1:历史上的重大改革】

材料奏折是官文书制度,是清代皇权政治发展的产物。它始出现于康熙年间,但在奏者范围、传递方法、疏奏内容及朱批等方面,都还没有制度化。关于奏折的撰写人,雍正明确规定中央部院侍郎以上和翰林科道各官,地方督抚提镇及藩臬学政,中央派出的盐政、关差、织造等可直接上奏,有的道员、知府、同知、副将等中级官员,由帝特许,亦可撰写。这样既明确了奏报人的职责,又扩大了它的范围。

为了保证奏折的内容不致泄漏,雍正帝定立了一套保密制度。撰写人须亲自书写,一般不许他人代笔,写就不得外传,否则治罪。由宫中制作皮匣,配备锁钥,发给具奏官员,专门用作储藏和传递奏折。督抚以上大员的折子,派专人送到大内乾清门,交内奏事处,直达御前,而不像题本交通政司转呈。一般官员的折子,亦差专人送到雍正帝指定的亲信大臣处,由他们代呈,代交人当然无权知道折子的内容。雍正帝阅毕,作了朱批,折子由原渠道发回。奏折被用来讨论政事、决定政策,就使它有了新的生命力。

——摘编自白寿彝《中国通史》

(1)根据材料,概括雍正帝奏折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奏折制度改革的历史影响。

高三历史连线题中等难度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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